关于举行2024年龙湾区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达标测评活动的通知

2024-04-15 14:40:45 |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

各小学:

为落实《语文课程标准》基本理念,领悟统编本语文教材的编写意图,提高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升小学生的写字素养,推进写字教育的开展,决定举行2024年龙湾区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达标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小学二、四年级学生及所在班级语文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参加。

二、时间安排

测评时间:请各校统一于5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3:30组织学生参加达标书写测评,各班级教师调换监考。

三、测评内容

二年级铅笔字在田字格中、四年级钢笔字在方字格中书写,测评试卷统一由教师发展中心命制,各校自行打印,书写内容将于5月7日下午13:30在小学教务主任等群公布,测评试卷由学校统一打印,其他非监考教师不准进入测评教室。

四、测评办法

1.组织办法:由各校自行组织测评;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复评、抽查。

2.分组办法:按区域实际,本次测评分两种组别:规模在18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为A组、规模在18个教学班以下(包括18个班)的学校为B组,无故不参加达标测评的班级将作不达标处理并通报批评。

3.测评办法:以全班学生的作品为一测评单位(每个班级的写字材料第1页为该班语文教师的写字作品并署名,学生作品按座位顺序排列装订,承诺书不需装订,班级作品最后页附上每个班级学生名单一份,名单与作品顺序一致)。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委会,根据实际书写情况评定达标与否;未达标班级,内部通报并要求整改,参加下一年的达标补测。

4.送稿时间:请各校将测评书写作品于5月7日下午5:00之前送交各指定点,到时另行通知(逾期作未达标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各校要把写字教学纳入日常的教学工作中,面向全体,积累写字经验,提高写字质量,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升学生的写字素养,不得额外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本次书写活动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各校要组织语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明确测评目的,落实测评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各班级需由语文指导师填写评比承诺书,并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各校按要求严格操作,不准提前下发测试卷,按平时检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严禁出现舞弊行为。一旦发现代写、超时等舞弊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不达标处理。同时,欢迎广大教师参与此次书写达标测评的监督工作,监督电话:86359636。



附件:

1.学校班级数情况登记表

2.龙湾区2024年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达标测评承诺书




温州市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温龙师函〔2024〕109号关于举行2024年小学规范汉字书写达标测评活动的通知(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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