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温州磊雷贸易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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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磊雷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 因你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我局现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一、撤销2015年09月22日本局核准的袁磊作为温州磊雷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的登记(备案); 二、撤销2015年09月22日本局核准的温州磊雷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文号为温龙市监冒撤登字〔2023〕10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公司及相关权利人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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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磊雷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 因你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我局现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一、撤销2015年09月22日本局核准的袁磊作为温州磊雷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的登记(备案); 二、撤销2015年09月22日本局核准的温州磊雷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文号为温龙市监冒撤登字〔2023〕10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公司及相关权利人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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