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进“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化学习资源建设,丰富项目化学习案例资源库,总结提炼学校项目化学习管理实践经验,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决定举行2024年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参评要求
本次案例评审活动的征集内容分类两大类:
A类:项目化学习案例。包括学科项目、跨学科项目和活动项目。项目案例一般包括项目概述、驱动性问题、核心概念、学习目标、项目成果及评价、项目具体实施过程和反思等,反映的是一个已完整实施过的项目案例。案例撰写要求如下:
A1. 学科项目案例。指向学科的核心素养培育,从学科实践中发现真实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可在学科教学中实施微项目、单元项目或跨单元项目。案例模版见附件1。
A2. 跨学科项目案例。指向两个及以上学科的核心素养培育,将自然、社会中真实而复杂的问题转化为项目,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能力解决问题,可结合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中的跨学科主题进行实施。如STEAM、历史艺术跨学科项目、地理生物跨学科项目等。案例模版见附件2。
A3. 活动项目案例。指向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求,从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可作为德育、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实施方式,也可作为课后服务的活动方式。德育类案例模版见附件3
B类:项目化学习实践智慧。包括学生成长案例、教师成长案例和学校变革案例,可以采用叙事性故事、论文等多种表述形式。案例撰写要求如下:
B1.学生成长案例。如从学生的学习方式、思维能力、学习行为、学习习惯等多方面以证据的形式呈现学生在项目化学习中的成长与变化,以及教师在其中的鼓励与支持。
B2.教师成长案例。如从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与成长、教研组或年级组的成长与变化、学校教师队伍的总体成长变化等方面展开。
B3.学校变革案例。如描述学校在推进项目化学习过程中的管理机制与课程教学所产生的变革、描述学校层面如何提升教师项目化学习设计与实施的能力等做法。
已在区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案例不得参与评选。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通报。
三、名额分配
A类项目化学习案例:各校推荐1-3篇,市级和区级的项目化示范校、试点校推荐3-5篇。
B类项目化学习实践智慧:每校1-2篇。
四、报送评审
1.以各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统一打包,每个文件包按类别分两个文件夹,注明文件包内含案例的具体文档(学校名称+A项目化学习案例/B项目化学习实践智慧)。参评作品按“具体项目类型编号+名称”命名,文内不署名。
2.请各校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并于2025年1月7日前报送参评案例汇总表电子稿(Excel格式,见附件5)、承诺书(见附件4)及参评案例电子稿(Word、PDF版本各一份),发送至邮箱:147057078@qq.com。
4.区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优秀项目案例推荐参加市级评审。联系人:冯幼义,13587883880。
附件:1.学科项目化学习案例参考模板
2.跨学科项目化学习案例参考模板
3.中小学德育项目化学习活动案例模板及说明
4.2024年龙湾区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评审承诺书
5.2024年龙湾区项目化学习案例参评汇总表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温龙师函〔2024〕387号关于举行2024年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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