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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发布日期:2024-01-12 16:13:10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委党史研究室 作者:​何黄彬 字体:[ ]

旧中国的农业从封建社会到民国时期都是一家一户分散耕作的。由于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仅占人口极少数的地主、官僚们自己不劳动,却占有大量土地,用以出租给农民,收取地租,过着不劳而获的剥削生活。而广大农民整年辛勤耕耘却食不果腹;若逢天旱、洪灾、虫害,减产歉收,地租仍旧要缴交。所以旧社会里贫穷现象特别普遍,不仅有乞讨、流浪的,甚至有卖儿卖女的。

1949年新政权建立后,通过土地改革,消除了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农民计口得到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得到调动,但一些病的、劳力不足、缺少资金和农具的农户,要搞好生产有着许多困难。虽然引导他们用伴工、包工、调工等“穷”办法,但还是出现贫富分化趋势,出现过卖买土地现象。1950年春天,为帮助农民度荒备荒,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组织起来,生产自救”,1951年3月,时辖永嘉县的永强区互助组试点工作开展,要求各乡镇领导小心谨慎,稳步前进,广泛宣传“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价交换”三大原则,重点办好常年互助组,到1952年3月,我们永强全区已有互助组726个,常年组220个、临时组506个,其中永康乡沙园荡的顺善组、永华村的光荣组、共和乡的青山组,从单纯经营农业,发展到农、副兼营。全面安排生产,统一记工记账,增加收入添置农具、农船等公共财物。永昌乡六村王达忠互助组还帮助范得媛等军属代耕12.5亩土地。同时根据上级领导有关精神,区境还开展贯彻“一个方向,两条道路”教育,批判有些干部认为土地改革完成,即革命成功的“李四喜思想”,从而掀起兴修水利高潮,提高抗灾能力,区境共开挖新河62条,疏浚河道170多条,共长140多公里,投入民工近9万工,受益农田8万余亩;建陡门陡闸13个。

1952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批转省农委《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报告》,要求各地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4月1日永强区农场建立,农场坐落永中镇北头桥村岸,有水田52.5亩(一年后根据上级指示停办)。

1953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下达后,各地把初级社从省、地、县重点试办,扩展到区乡两级普遍试办,至1954年春永强区经中共永嘉县委批准,首批组建七甲、普门、前进、下兴、乐二、青山6个初级社,其中下兴村的章顺善农业生产合作社首先是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自发组织的合作社,因为章顺善是县劳动模范,在1951年农历正月参加县劳模大会后办起了全县第一个互助组,全组20户、90多人农渔兼营;有水田57.75亩、园地23.45亩,壮劳力21人,妇女劳力17人,半劳工2人,有耕牛2头,船8只。

1953年的经济收入较上年递增12%。后因为缓解鱼汛与农忙的生产分工矛盾追求更高形式的互助合作。是年3月,永康乡水潭村王运珊等3个渔业互助组发展为全县第一渔业初级生产合作社,共计130户、580人、145个劳动力;生产工具有双背船9只、船板36只、大网27张、预备网9张;产量由原来的180担,增加到240担。8月宁村乡的“应捕”渔业小组也被批准为永嘉县第三渔业生产合作社,原先社员150人,后发展到400人,有7支大帆船。

1954年,永强区初级农业合作化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春耕时,在6个老社基础上又新办6个新社。初级社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40%,至秋收前后又将一批互助组和单干农民“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使组织户数占总农户数的67.9%。在农业合作化的同时,各乡镇手工业户也纷纷建立合作社,1952年8月永中镇木器业组建为“永嘉县第一木器生产1合作社”接着铁器、蔑器、木船、鞋业、服务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纷纷建立,走在当时永嘉县合作化的前头。

为巩固原有合作社,正确处理有关问题,1955年2月,中共永嘉县委举办为期15天培训班,还指派党政干部下基层担任办社专职干部,加强对初级社的领导。4月开始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方针,落实初级社“自愿互利”政策,中共永强区委开展夏季整社工作,永中镇58个初级社,通过整顿,解散9个,转互助组1个,巩固48个,整个永强区合作社总数从301个收缩为267个,其中退社216户,转互助组26个、554户;巩固一类社101个、二类社121个、三类社29个。

1954年秋至1955年春,温州试办高级社,永强区制订《一九五五年办社计划指标》,试办高级社1个,农户80户。9月,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批判以“坚决收缩”为内容的“小脚女人”的“右倾机会主义”。七甲、普门、前进、下兴、乐二、青山等6个初级社经永嘉县委批准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9月以后,经乡原定的合作社发展指标,一再突破,永中桥北张作木,天河、司前等几个初级社升转为高级社。10月18H ,中共永强区委贯彻毛泽东大办合作社的17条批示,对全区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规划。此后,办社规模不断扩大。12月12日,21个初级社组成了七甲高级社。该社有995户,劳动力821个,专业渔民150人;耕地面积2262.12亩,占全乡总农户的81%o

由于高级社比之初级社具有更大优越性,它解决了初级社中暴露出来的种种矛盾,特别是“土、劳分红比例”上的意见分歧和收益分配上繁琐等问题。因此,高级社受到广大农民和干部的欢迎。1956年1月,永强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高级合作社从9个猛增至336个,入社户数占总农户的97%以上。由于高级化的高速发展,出现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只凭上级布置,急于“赶任务,争上游”,发展缺乏步骤,社内经济政策处理紊乱,经营管理工作也未及时跟上,影响了社员的劳动热情,出现“生产一窝蜂,出工人等人,干活人看人,收工人赶人”现象。同时高级社经营规模扩大,权力集中,生产指挥不当;有些地方粮食征购中又购了 “过头粮”,以及部分农村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强迫命令等恶劣作风,引起群众不满,闹粮食,闹退社问题时有发生。

1956年,中共浙江省委决定,在春耕期间停止发展高级社。6月26日,县委发出《开展第二次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意见》,将整社工作与整党运动相结合进行。永强区分为7个片,设永昌、七甲两乡为试点单位。中心任务是着重批判党员对合作化的右倾保守、麻痹轻视思想,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界线,使区内共产党员全部参加高级社。

整社运动解决了一些转升、合并的高级社关于“旧账未结清,新账已建立”和“旧账未结清,新账亦未建立”的管理问题。生产队仍是生产单位,包产包到队,大队的任务是督促检查,协助生产队安排生产计划,指导生产活动。生产队规模控制在15到20户左右。

1957年春,开展以整顿三类社为重点的整社工作。2月,永强为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实现工业化建设,提出“全面高级化,生产集体化、水稻连作化、亩产千斤化、蕃薯单万化、耕作机械化、宣传广播化、和尚山变绿化、青年学文化、人人知识化、农业生产支援工业化、发展工业支援农业集体化” 口号。3月,对“包产到户”的做法展开全面批判,处理与“包产到户”有关人员。6月,在批判“包产到户”的同时,也对“三包”中实行“全奖全赔,实奖实赔”和“包工到户”的做法,展开批判和纠正。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向全国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和《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对高级社的全面整顿。处理好并社升级中的各项经济政策;贯彻勤俭办社、民主办社方针;建立“三包”生产责任制,改善财务管理,发展副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调整高级社规模,一般是一村一社,大村一村数社;建立乡一级合作辅导网,指导面上办社工作;整顿三类社,帮助其巩固提高;向农业社社员进行社会主义方向教育,旨在巩固农业合作制。


永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委党史研究室 字体:[ ]

旧中国的农业从封建社会到民国时期都是一家一户分散耕作的。由于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仅占人口极少数的地主、官僚们自己不劳动,却占有大量土地,用以出租给农民,收取地租,过着不劳而获的剥削生活。而广大农民整年辛勤耕耘却食不果腹;若逢天旱、洪灾、虫害,减产歉收,地租仍旧要缴交。所以旧社会里贫穷现象特别普遍,不仅有乞讨、流浪的,甚至有卖儿卖女的。

1949年新政权建立后,通过土地改革,消除了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农民计口得到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得到调动,但一些病的、劳力不足、缺少资金和农具的农户,要搞好生产有着许多困难。虽然引导他们用伴工、包工、调工等“穷”办法,但还是出现贫富分化趋势,出现过卖买土地现象。1950年春天,为帮助农民度荒备荒,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组织起来,生产自救”,1951年3月,时辖永嘉县的永强区互助组试点工作开展,要求各乡镇领导小心谨慎,稳步前进,广泛宣传“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价交换”三大原则,重点办好常年互助组,到1952年3月,我们永强全区已有互助组726个,常年组220个、临时组506个,其中永康乡沙园荡的顺善组、永华村的光荣组、共和乡的青山组,从单纯经营农业,发展到农、副兼营。全面安排生产,统一记工记账,增加收入添置农具、农船等公共财物。永昌乡六村王达忠互助组还帮助范得媛等军属代耕12.5亩土地。同时根据上级领导有关精神,区境还开展贯彻“一个方向,两条道路”教育,批判有些干部认为土地改革完成,即革命成功的“李四喜思想”,从而掀起兴修水利高潮,提高抗灾能力,区境共开挖新河62条,疏浚河道170多条,共长140多公里,投入民工近9万工,受益农田8万余亩;建陡门陡闸13个。

1952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批转省农委《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报告》,要求各地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4月1日永强区农场建立,农场坐落永中镇北头桥村岸,有水田52.5亩(一年后根据上级指示停办)。

1953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下达后,各地把初级社从省、地、县重点试办,扩展到区乡两级普遍试办,至1954年春永强区经中共永嘉县委批准,首批组建七甲、普门、前进、下兴、乐二、青山6个初级社,其中下兴村的章顺善农业生产合作社首先是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自发组织的合作社,因为章顺善是县劳动模范,在1951年农历正月参加县劳模大会后办起了全县第一个互助组,全组20户、90多人农渔兼营;有水田57.75亩、园地23.45亩,壮劳力21人,妇女劳力17人,半劳工2人,有耕牛2头,船8只。

1953年的经济收入较上年递增12%。后因为缓解鱼汛与农忙的生产分工矛盾追求更高形式的互助合作。是年3月,永康乡水潭村王运珊等3个渔业互助组发展为全县第一渔业初级生产合作社,共计130户、580人、145个劳动力;生产工具有双背船9只、船板36只、大网27张、预备网9张;产量由原来的180担,增加到240担。8月宁村乡的“应捕”渔业小组也被批准为永嘉县第三渔业生产合作社,原先社员150人,后发展到400人,有7支大帆船。

1954年,永强区初级农业合作化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春耕时,在6个老社基础上又新办6个新社。初级社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40%,至秋收前后又将一批互助组和单干农民“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使组织户数占总农户数的67.9%。在农业合作化的同时,各乡镇手工业户也纷纷建立合作社,1952年8月永中镇木器业组建为“永嘉县第一木器生产1合作社”接着铁器、蔑器、木船、鞋业、服务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纷纷建立,走在当时永嘉县合作化的前头。

为巩固原有合作社,正确处理有关问题,1955年2月,中共永嘉县委举办为期15天培训班,还指派党政干部下基层担任办社专职干部,加强对初级社的领导。4月开始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方针,落实初级社“自愿互利”政策,中共永强区委开展夏季整社工作,永中镇58个初级社,通过整顿,解散9个,转互助组1个,巩固48个,整个永强区合作社总数从301个收缩为267个,其中退社216户,转互助组26个、554户;巩固一类社101个、二类社121个、三类社29个。

1954年秋至1955年春,温州试办高级社,永强区制订《一九五五年办社计划指标》,试办高级社1个,农户80户。9月,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批判以“坚决收缩”为内容的“小脚女人”的“右倾机会主义”。七甲、普门、前进、下兴、乐二、青山等6个初级社经永嘉县委批准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9月以后,经乡原定的合作社发展指标,一再突破,永中桥北张作木,天河、司前等几个初级社升转为高级社。10月18H ,中共永强区委贯彻毛泽东大办合作社的17条批示,对全区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规划。此后,办社规模不断扩大。12月12日,21个初级社组成了七甲高级社。该社有995户,劳动力821个,专业渔民150人;耕地面积2262.12亩,占全乡总农户的81%o

由于高级社比之初级社具有更大优越性,它解决了初级社中暴露出来的种种矛盾,特别是“土、劳分红比例”上的意见分歧和收益分配上繁琐等问题。因此,高级社受到广大农民和干部的欢迎。1956年1月,永强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高级合作社从9个猛增至336个,入社户数占总农户的97%以上。由于高级化的高速发展,出现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只凭上级布置,急于“赶任务,争上游”,发展缺乏步骤,社内经济政策处理紊乱,经营管理工作也未及时跟上,影响了社员的劳动热情,出现“生产一窝蜂,出工人等人,干活人看人,收工人赶人”现象。同时高级社经营规模扩大,权力集中,生产指挥不当;有些地方粮食征购中又购了 “过头粮”,以及部分农村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强迫命令等恶劣作风,引起群众不满,闹粮食,闹退社问题时有发生。

1956年,中共浙江省委决定,在春耕期间停止发展高级社。6月26日,县委发出《开展第二次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意见》,将整社工作与整党运动相结合进行。永强区分为7个片,设永昌、七甲两乡为试点单位。中心任务是着重批判党员对合作化的右倾保守、麻痹轻视思想,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界线,使区内共产党员全部参加高级社。

整社运动解决了一些转升、合并的高级社关于“旧账未结清,新账已建立”和“旧账未结清,新账亦未建立”的管理问题。生产队仍是生产单位,包产包到队,大队的任务是督促检查,协助生产队安排生产计划,指导生产活动。生产队规模控制在15到20户左右。

1957年春,开展以整顿三类社为重点的整社工作。2月,永强为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实现工业化建设,提出“全面高级化,生产集体化、水稻连作化、亩产千斤化、蕃薯单万化、耕作机械化、宣传广播化、和尚山变绿化、青年学文化、人人知识化、农业生产支援工业化、发展工业支援农业集体化” 口号。3月,对“包产到户”的做法展开全面批判,处理与“包产到户”有关人员。6月,在批判“包产到户”的同时,也对“三包”中实行“全奖全赔,实奖实赔”和“包工到户”的做法,展开批判和纠正。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向全国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和《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对高级社的全面整顿。处理好并社升级中的各项经济政策;贯彻勤俭办社、民主办社方针;建立“三包”生产责任制,改善财务管理,发展副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调整高级社规模,一般是一村一社,大村一村数社;建立乡一级合作辅导网,指导面上办社工作;整顿三类社,帮助其巩固提高;向农业社社员进行社会主义方向教育,旨在巩固农业合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