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3-46749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市监〔2023〕4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
现将《"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杭州亚运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对标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亚运会、亚残运会维稳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以平安护航亚运为主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通过扎实开展全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企业、属地和行业的安全责任,落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严防严控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核心区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零发生",确保全区不发生有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
二、整治内容
根据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全域全面治理提质的总体要求,围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各类在用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等两方面问题,结合"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预警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核心区、重点区、外围区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一)安全管理方面。贯彻落实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见附件1)。
1.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结合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特性,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依据管理规定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开展演练。
2.人员。未根据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依据管理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安全员,并逐台明确负责的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和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设备。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办理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未办理变更登记。未依法申报法定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停止使用。未按要求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或资料不齐全,对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未进行记录和存档。
(二)本质安全方面。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规定,重点整治各类特种设备涉及本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见附件2)。
1.锅炉。虚假标注设备关键参数,安全阀选型、整定压力不适配,超压、超温、高低水位报警失效,以及联锁保护装置不可靠等问题。
2.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阀选型、整定压力不适配,以及爆破片选型、安装错误等问题;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破坏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移动式压力容器紧急切断装置功能失效等问题。
3.压力管道。异常振动、腐蚀、变形严重,紧急切断阀、安全阀、阻火器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4.电梯。曳引主机异常振动、曳引轮磨损、层门变形、门锁啮合尺寸不足、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失效、反绳轮及轴承异常,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相邻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制停距离不足等问题。
5.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构件存在明显缺陷,电气控制系统故障,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抗风防滑、制动器、紧急停止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
6.客运索道。脱索保护开关、制动器、限位开关、广播通讯系统、风速风向仪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紧急驱动装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起动、空载运行异常等问题。
7.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压杠、安全带等乘客束缚装置及舱门锁紧装置、制动装置、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失效,液压、气动系统存在泄漏等问题。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带、制动装置、灯光喇叭功能失效、主要受力构件存在明显缺陷、轮胎磨损超标,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未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等问题。
三、整治任务
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周期和风险隐患全链条双闭环管控体系的基础上,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点面结合,持续推进全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特种设备全域安全。
(一)深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落地应用。迭代升级"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完善"亚运专区"功能模块,强化核心区设备底数排摸、现场核实和动态维护,实现特种设备"全覆盖、全链条"安全管控。
1.推进赋码扫码应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动态赋码管理,核心区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100%,全面推进核心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维保人员开展"时时扫码",扫码作业率达到100%,确保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2.深化物联感知应用。强化重点设备运行精准管控,实现核心区电梯(特殊电梯除外)物联智控覆盖率达100%。提升物联告警准确率,实时感知设备运行状态,科学分析故障告警原因并及时推送至相关单位,实现设备在线动态管理和实时应急处置。
3.提升线上数据质量。强化数据质量清洗,补充、删除和更正缺失、重复、冗余、错误数据,重点加强视频接入、物联感知等数据在线检查和实时分析,完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二)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章,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分类评价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1.开展企业安全自我承诺。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告知书,5月底前,督促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签署《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并及时上传至"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
2.推进"关键少数"人员在线培训。推进使用单位负责人培训测验,督促核心区、重点区和全省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100%完成线上培训测验。强化安全总监、安全员抽查考核,对经考核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的,督促使用单位及时采取加大培训力度、岗位调整等方式进行整改。
3.加强应急处置科学管理。督促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易损易耗的备品备件储备和维保、值守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按照"一场馆一预案"的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面做好特种设备应急储备和现场值班值守。
(三)集中提供安全技术保障。统筹调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力量,及时完成特种设备安装、重大修理、改造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以及提前检验(以下统称法定检验)和保障性检验任务。组织行业权威专家开展安全技术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指导和确认,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1.开展提前检验。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对核心区和重点区检验有效期在2023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特种设备,提前至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定期检验,并将检验报告上传"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
2.开展保障性检验。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依据《工作指南》,在法定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对核心区所有特种设备在2023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保障性检验,检验结果及时上传"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
3.开展安全技术评估。依据《工作指南》,省局组织技术力量对特殊场所使用的电梯,进行抗干扰电磁兼容测试评估。主动对接市场监管总局,邀请全国行政和技术专家对亚运核心场馆开展检查指导,对核心区重要特种设备进行风险识别,研判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降低或消除风险的方法。
(四)落实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动态处置,对发现的高风险隐患实施常态化核销验收机制,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问环处置。
1.深化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指导企业结合本单位情况落实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推动使用分类评价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落地应用,对不开展排查、弄虚作假、一址多企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督促企业切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于企业自查、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时告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维保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对于"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识别预警、实时推送的各类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高风险隐患限期核销验收,对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特种设备依法采取停用、查封、注销等强制措施,并将文书凭证和现场照片上传"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问环处置。
3.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报纸刊物、新媒体等载体,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用,建立互动交流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投诉举报各类特种设备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安全监察执法。按照总局第57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设备本质安全重点整治内容,对核心区特种设备和重点区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对外围区"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预警为高风险的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双随机+重点"原则,对外围区公众聚集场所、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长期停用重新启用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根据特种设备各项安保任务进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区局采取"明查+暗访"结合、"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立查立改"的原则,督促企业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并由属地市监所实施"清单化、信息化、动态化"跟踪管理,确保隐患闭环处置到位。
3.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强化行管衔接和行刑衔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移送执法机构。要从严落实"处罚到人",责任要一追到底。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曝光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大反面警示教育力度。
四、整治实施步骤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分排查筑底、攻坚突破、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筑底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4月30日前,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完成核心区设备现场摸排核实,督促核心区和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对核心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签署情况进行"回头看"。5月31日前,全面完成重点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签署,全面完成法定检验和提前检验,全面完成核心区特种设备、重点区使用单位和外围区"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预警为高风险的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二)攻坚突破阶段(2023年6月1日至8月20日)。各站所要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加大线上线下联动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全面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人员日常管理,动态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特种设备典型违法案例。要督促核心区使用单位确保赋码完成率、扫码作业率、电梯(特殊电梯除外)物联智控覆盖率达100%,核心区、重点区和全省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线上培训完成率100%,高风险隐患及时处置率100%。要督促、指导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完成核心区保障性检验任务和重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估。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21日至9月22日)。各站所要聚焦核心区、重点区和外围区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使用单位,开展问题隐患闵环处置情况"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和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现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同时进一步强化特殊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9月1日前,要督促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应急储备,确保应急值守人员全员到岗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抓和其他干部协同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落实,迅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全力以赴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有力推动多元共治。各站所要充分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清单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要借助当地街道力量开展联合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借助市特科院第三方技术服务支撑,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要强化政企同心,提高服务意识,积极调动使用单位的积极性,自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落实问责追贵。要坚持"属地管理""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问环管理制度,对因严重事故隐患目前报、迟报、漏报或阻挠上报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推动行刑衔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行政执法宽松软等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公众举报各类特种设备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的认知度、参与度,营造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各站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每个阶段结束3个工作日内,汇总各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浙政钉向局特设科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章程,联系电话:0577-85988010;
附件:
1."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项目表
2."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3."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1:
"护航亚运"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项目表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 | 主要负责 人(法定 代表人或 实际控制人) 履职情况 | 充分认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 |||||
2 | 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 ||||||
3 | 充分认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 "五到位" 的重要性 | ||||||
4 | 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性 | ||||||
5 | 安全总监 (安全管 理负责人) 履职情况 | 熟悉安全总监岗位职责及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 |||||
6 | 知晓特种设备定义和分类,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种类、分布等基本情况 | ||||||
7 | 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及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 | ||||||
8 | 熟悉本单位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及应急处置措施 | ||||||
9 | 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 | |||||
10 | 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1 | 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 ||||||
12 | 制定事故应急( 专项 )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 ||||||
13 | 人员 | 配备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安全员 | |||||
14 | 逐台明确负责的安全员 | ||||||
15 | 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和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 ||||||
16 |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项目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 ||||||
17 | 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 ||||||
18 | 设备 | 按照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的规定办理或变更使用登记 | |||||
19 | 设备经法定检验并在合格有效期内 | ||||||
20 | 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 | ||||||
21 | 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 ||||||
22 | 有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 ||||||
23 | 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 | ||||||
24 | 充装单位 专项检查 项目 | 许可和质 量安全管 理 |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25 | 无超范围充装情况 | ||||||
26 | 有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 ||||||
28 | 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并使用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29 | 人员资格 | 现场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人员数量 、项 目符合许可要求 | |||||
30 | 质量体系中的主要责任人员 满足许可条件要求 | ||||||
31 | 设备条件 | 所 使用 安全阀 校验 报告在 有效期内 ,铅封完好 | |||||
32 | 所 使用 爆破 片 按 照铭牌 要 求 的期限定期更换 | ||||||
33 | 按要求装设紧急切断系 统 | ||||||
34 | 气瓶专项 要求 | 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 |||||
35 | 所充装气瓶为 自有产权气瓶 | ||||||
36 | 现场抽 查未 发 现 充装超期 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 、报废 气 瓶 以及使用 过的 非 重 复充装气瓶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附件 2: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锅炉)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 | 使用标志 | 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 ||||||
2 | 正确赋码 | 赋码二维码印制清晰并张贴在设备明显位 置;扫码显示基本数据与设备铭牌一致 | ||||||
3 | 扫码作业 | 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扫码作业功能应用 | ||||||
4 | 锅炉房 | 锅炉房安全通道 、 照明设施等设施完好 , 燃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有效并定期试验 | ||||||
5 | 本体及管路系 统 | 本体及管路无跑冒滴漏 、 变形情况 | ||||||
6 | 燃烧器 | 燃烧器无异常振动 、噪音 | ||||||
7 | 安全阀 | 选型 、 整定压力符合要求 ,在校验有效期 内,定期排放并形成记录 | ||||||
8 | 压力表 | 量程 、精度符合要求 ,在校验有效期内 , 定期冲 洗并形成记录 | ||||||
9 | 水位计 | 装设符合要求,水位表冲 洗顺畅 | ||||||
10 | 温度计 | 装设符合要求,在校验有效期内 | ||||||
11 | 安全保护装置 | 高、低水位报警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功 能有效 | ||||||
12 | 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功能有效 | |||||||
13 | 超温报警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功能有效 | |||||||
14 | 熄火保护功能有效 | |||||||
注:I. 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 压力容器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 | 使用标志 | 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 ||||
2 | 正确赋码 | 赋码二维码印制清晰并张贴在设备明显位置;扫码显示基本数据与设备铭牌一致 | ||||
3 | 扫码作业 | 作业人员熟冻掌握扫码作业功能应用 | ||||
4 | 本体 | 本体、接口、焊接接头、支撑、隔热、接地无异常,检漏孔、信号孔无漏液、漏气 | ||||
5 | 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碰磨 | |||||
6 | 监控使用压力容器,监控措施有效 | |||||
7 | 安全阀 | 选型、整定压力符合要求,在校验有效期内,入口截止阀应处于全开位置 | ||||
8 | 爆破片 | 选型、安装正确,未超过规定使用期限 | ||||
9 | 压力表 | 量程、精度符合要求,在校验有效期内 | ||||
10 | 液位计 | 液位计选型、附件符合要求,防泄漏保护装置符合规定 | ||||
11 | 温度计 | 装设符合要求,在校验有效期内 | ||||
12 | 安全联锁装置 |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完好,功能有效 | ||||
13 | 移动式压力容器紧急切断装置功能有效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压力管道)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 结果 | |||
符合 | 不符合 | 无此项 | ||||
1 | 管道本体及运行情 | 管道及组成件无跑冒滴漏 | ||||
2 | 管道无异常振动,未与其他构件相碰 | |||||
3 | 支吊架及管道无变形,法兰无偏口及异常翘曲、变形、泄漏 | |||||
4 | 放空阀和排污阀位置设置合理,无异常集气、积液情况 | |||||
5 | 燃气管道阴极保护装置完好 | |||||
6 | 安全阀 | 安全阀的安装、数量、型式、规格符合要求,安全阀无泄漏情况,在校验有效期内 | ||||
7 | 入口截止阀应处于全开位置 | |||||
8 | 压力表 | 压力表的选型、精度、量程、外观符合要求 | ||||
9 | 压力表读数无异常,在校验有效期内 | |||||
10 | 测温仪表 | 选型、精度、量程、外观符合要求 | ||||
11 | 在校验有效期内 | |||||
12 | 阻火器 | 阻火器的选型、安装方向符合要求 | ||||
13 | 阻火器装置无泄漏及其他异常情况 | |||||
14 | 紧急切断装置 | 紧急切断阀的选型符合要求 | ||||
15 | 紧急切断阀无泄漏及其它异常情况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电梯)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 | 使用标志 | 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 ||||
2 | 正确赋码 | 赋码二维码印制清晰并张贴在设备明显位置;扫码显示基本数据与设备铭牌一致 | ||||
3 | 扫码作业 | 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扫码作业功能应用 | ||||
4 | 驱动 主机 | 正常运行时无异常噪音和振动 | ||||
5 | 曳引轮槽无严重磨损及异常磨损 | |||||
6 |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运行时无摩擦、无油污 | |||||
7 | 紧急操作 | 紧急操作装置符合要求,应急救援程序设置适用该电梯 | ||||
8 | 极限 开关 | 井道内极限开关功能有效 ,在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 ||||
9 | 轿门与层门 | 层门及轿门开关门正常 ,门缝隙符合要求 以及具有应急导向装置 | ||||
10 |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能确保层门自动关闭 | |||||
11 | 层门及轿门 ( 如果有 ) 门锁锁紧啮合尺寸 >7mm | |||||
12 | 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 |||||
13 | 井道内对 重、轿顶、 反绳轮 | 轴承不存在异常磨损、异常声响,润滑不足,定位卡板螺栓完好、紧固可靠,防护装置有效,防护装置间隙符合要求 | ||||
14 | 设备性能 | 轿厢 ( 对重 ) 限速器一安全钳动作可靠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5 | 上行制动轿厢可靠制停,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
16 | 自动扶梯与自 动人行道制停距离符合要求 | |||||
17 | 相邻区域 | 自动扶梯与 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防护、危险区、三角区域设置有效防护 | ||||
18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符合要求 | |||||
19 | 梳齿与梳 齿板 | 自动 扶梯与 自动人行道梳齿与梳齿板完好,啮合深度符合要求 | ||||
20 | 出入口保护 | 自动扶梯与自 动人行道扶手带入口保护功能有效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起重机械)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 | 使用标志 | 使用标志、额定起重量(颐定起重力矩)标识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 ||||
2 | 正确赋码 | 赋码二维码印制清晰并张贴在设备明显位置;扫码显示基本数据与设备銘牌一致 | ||||
3 | 基础及安全距离 | 基础安装符合要求;运动部件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 ||||
4 | 主要部件 | 主要受力构件无明显缺陷;液压系统不漏油 | ||||
5 | 安全保护装置 |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防碰撞装置、回转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等有效 | ||||
6 | 制动器、紧(应)急停止开关动作可靠 | |||||
7 | 运行状态下声光报警装置是否有效 | |||||
8 | 抗风防滑装置、风速仪、轨道清扫器、缓冲器和端部止挡有效 | |||||
9 | 外露运动部件的防护罩、防护栏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电气设备防雨罩齐全 | |||||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防止超限运行装置、长、宽、高限制装置、人车误入检出装置、载车板上汽车位置检测装置、出入口门、围栏门联锁保护装置、防载车板坠落装置、松绳(链)检测装置或载车板倾斜检测装置等有效 | ||||||
电动机保护、线路保护、断错相保护、零位保护、失压保护等是否有效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客运索道)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 | 使用标志 | 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 ||||
2 | 正确赋码 | 赋码二维码印制清晰并张贴在设备明显位置;扫码显示基本数据与设备铭牌一致 | ||||
3 | 基础 | 基础外露表面无开裂 | ||||
4 | 安全标志 | 进站口设有乘客须知 | ||||
5 | 站台按规定设上下车线 、禁止线等安全标志 | |||||
6 | 吊篮、 吊箱内有安全说明 | |||||
7 | 安全保护装置 | 脱索保护、行程标尺、行定限位、张紧行程保护、维修闭锁开关固定牢固、功能有效 | ||||
8 | 风速风向仪有效 、 显示正常 | |||||
9 | 站急停台车、控按制钮台可、靠工有作效平台 、中间停车点等 紧 | |||||
10 | 站口防护网结实牢固 | |||||
11 | 油箱和供油管路有无渗漏现象 | |||||
12 | 通信装置 | 站房之间能有保持专用电梯,且至少有一条外线电话 ,并通讯可靠 | ||||
13 | 沿线广播系统有效,断电时可正常工作 | |||||
14 | 应急救援 | 有应急救援装备;紧急驱动装置起动,运行和制动试验正常,能在最不利工况下,15min之内正常起动投入运行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大型游乐设施)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项 项 | ||||
1 | 使用标志 | 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 ||||
2 | 正确赋码 | 赋码二维码印制清晰并张贴在设备明显位 置 ;扫码显示基本数据与设备铭牌一致 | ||||
3 | 基础及安 全距离 | 基础牢固 ,无不均匀沉陷 、 开裂和松动等现象 ;乘人部分与障碍物问安全距离大于 500mm | ||||
4 | 安全标志 | 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和作业人员证件公示 | ||||
5 | 进出 口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标志 | |||||
6 | 安全保护 装置 | 配备的安全带 、安全压杠等乘客束缚装置完好有效,锁紧可靠 | ||||
7 | 座舱舱门锁紧装置完好有效 | |||||
8 | 防车辆逆行装置有效 | |||||
9 | 制动装置动作协调可靠,制动闸衬的磨损量小于原厚度的 50% | |||||
10 | 大臂、吊舱、座舱限位装置是否有效 | |||||
11 | 防止车辆相互碰撞的自 动控制装置和防撞缓冲装置有效 | |||||
12 | 液压和气 动系统 | 液压系统无渗漏油 | ||||
13 | 气动系统无明显的漏气现象 | |||||
14 | 疏导乘客 措施 | 当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疏导乘客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 注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
1 | 使用标志 | 使用标志 、警不标志和车牌置于设备的显 著位置 | ||||
2 | 正确赋码 | 赋码二维码印制清晰并张贴在设备明显位置;扫码显示基本数据与设备铭牌一致 | ||||
3 | 扫码作业 | 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扫码作业功能应用 | ||||
4 | 主要部件 | 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无明显可见裂纹 | ||||
5 | 后视镜 、安全带等部件齐全 、完整;座椅 固定牢固可靠 | |||||
6 | 货叉无超标磨损 | |||||
7 | 轮胎表面无超标磨损 ,轮榈完整 | |||||
8 | 前照灯、制动灯、转向灯及喇叭等信号装 置有效 | |||||
9 | 安全装置 | 叉车 护顶架 、下降限速装置 、门架前倾自 锁装置 、起升装置的防止越程装置 、挡货 架 、车轮防护罩 、步驾式叉车的舵柄等安 全保护装置有效 | ||||
10 | 蓄电池车辆是否设置非自动复位且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 |||||
11 | 观光车辆在侧面的乘客上下车出入口处设置护栏 、侧固 、护链等安全防护 | |||||
12 | 观光列车设有视频监控装置 | |||||
13 | 运行检查 | 传动、转向、操纵、制动系统可靠,无异常噪声 | ||||
14 | 液压系统无漏油现象 | |||||
15 |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在上下车站点处明示行驶路线图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附件 3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 | 县城 | 出动执法 | 检查企业 | 检查设备 | 发出监察 | 发现隐患 | 消除隐患 | 立案 | 处罚金额 | 纳入严重违法 | 移交公安 |
号 | 人员 ( 人次 〉 | ( 家) | ( 台) | 指令 ( 份) | ( 处) | ( 处〕 | ( 起) | ( 万元) | 失信名单 ( 家) | ( 起) | |
1 | |||||||||||
2 | |||||||||||
3 | |||||||||||
4 | |||||||||||
5 | xxx ,其中 核心区 xx 处。 | xxx ,其中 核心区 xx 处。 | xxx ,其中 核心区 xx 处。 | ||||||||
6 | 全市 |
注: 核心区数据仅需杭州 、 宁波、温州 、 湖州 、绍兴、金华等地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3-46749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市监〔2023〕4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 现将《"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杭州亚运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对标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亚运会、亚残运会维稳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以平安护航亚运为主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通过扎实开展全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企业、属地和行业的安全责任,落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严防严控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核心区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零发生",确保全区不发生有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 二、整治内容 根据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全域全面治理提质的总体要求,围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各类在用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等两方面问题,结合"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预警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核心区、重点区、外围区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一)安全管理方面。贯彻落实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见附件1)。 1.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结合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特性,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依据管理规定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开展演练。 2.人员。未根据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依据管理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安全员,并逐台明确负责的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和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设备。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办理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未办理变更登记。未依法申报法定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停止使用。未按要求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或资料不齐全,对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未进行记录和存档。 (二)本质安全方面。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规定,重点整治各类特种设备涉及本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见附件2)。 1.锅炉。虚假标注设备关键参数,安全阀选型、整定压力不适配,超压、超温、高低水位报警失效,以及联锁保护装置不可靠等问题。 2.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阀选型、整定压力不适配,以及爆破片选型、安装错误等问题;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破坏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移动式压力容器紧急切断装置功能失效等问题。 3.压力管道。异常振动、腐蚀、变形严重,紧急切断阀、安全阀、阻火器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4.电梯。曳引主机异常振动、曳引轮磨损、层门变形、门锁啮合尺寸不足、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失效、反绳轮及轴承异常,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相邻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制停距离不足等问题。 5.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构件存在明显缺陷,电气控制系统故障,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抗风防滑、制动器、紧急停止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 6.客运索道。脱索保护开关、制动器、限位开关、广播通讯系统、风速风向仪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紧急驱动装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起动、空载运行异常等问题。 7.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压杠、安全带等乘客束缚装置及舱门锁紧装置、制动装置、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失效,液压、气动系统存在泄漏等问题。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带、制动装置、灯光喇叭功能失效、主要受力构件存在明显缺陷、轮胎磨损超标,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未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等问题。 三、整治任务 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周期和风险隐患全链条双闭环管控体系的基础上,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点面结合,持续推进全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特种设备全域安全。 (一)深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落地应用。迭代升级"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完善"亚运专区"功能模块,强化核心区设备底数排摸、现场核实和动态维护,实现特种设备"全覆盖、全链条"安全管控。 1.推进赋码扫码应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动态赋码管理,核心区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100%,全面推进核心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维保人员开展"时时扫码",扫码作业率达到100%,确保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2.深化物联感知应用。强化重点设备运行精准管控,实现核心区电梯(特殊电梯除外)物联智控覆盖率达100%。提升物联告警准确率,实时感知设备运行状态,科学分析故障告警原因并及时推送至相关单位,实现设备在线动态管理和实时应急处置。 3.提升线上数据质量。强化数据质量清洗,补充、删除和更正缺失、重复、冗余、错误数据,重点加强视频接入、物联感知等数据在线检查和实时分析,完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二)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章,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分类评价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1.开展企业安全自我承诺。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告知书,5月底前,督促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签署《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并及时上传至"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 2.推进"关键少数"人员在线培训。推进使用单位负责人培训测验,督促核心区、重点区和全省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100%完成线上培训测验。强化安全总监、安全员抽查考核,对经考核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的,督促使用单位及时采取加大培训力度、岗位调整等方式进行整改。 3.加强应急处置科学管理。督促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易损易耗的备品备件储备和维保、值守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按照"一场馆一预案"的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面做好特种设备应急储备和现场值班值守。 (三)集中提供安全技术保障。统筹调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力量,及时完成特种设备安装、重大修理、改造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以及提前检验(以下统称法定检验)和保障性检验任务。组织行业权威专家开展安全技术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指导和确认,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1.开展提前检验。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对核心区和重点区检验有效期在2023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特种设备,提前至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定期检验,并将检验报告上传"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 2.开展保障性检验。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依据《工作指南》,在法定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对核心区所有特种设备在2023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保障性检验,检验结果及时上传"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 3.开展安全技术评估。依据《工作指南》,省局组织技术力量对特殊场所使用的电梯,进行抗干扰电磁兼容测试评估。主动对接市场监管总局,邀请全国行政和技术专家对亚运核心场馆开展检查指导,对核心区重要特种设备进行风险识别,研判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降低或消除风险的方法。 (四)落实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动态处置,对发现的高风险隐患实施常态化核销验收机制,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问环处置。 1.深化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指导企业结合本单位情况落实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推动使用分类评价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落地应用,对不开展排查、弄虚作假、一址多企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督促企业切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于企业自查、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时告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维保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对于"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识别预警、实时推送的各类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高风险隐患限期核销验收,对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特种设备依法采取停用、查封、注销等强制措施,并将文书凭证和现场照片上传"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问环处置。 3.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报纸刊物、新媒体等载体,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用,建立互动交流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投诉举报各类特种设备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安全监察执法。按照总局第57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设备本质安全重点整治内容,对核心区特种设备和重点区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对外围区"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预警为高风险的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双随机+重点"原则,对外围区公众聚集场所、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长期停用重新启用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根据特种设备各项安保任务进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区局采取"明查+暗访"结合、"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立查立改"的原则,督促企业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并由属地市监所实施"清单化、信息化、动态化"跟踪管理,确保隐患闭环处置到位。 3.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强化行管衔接和行刑衔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移送执法机构。要从严落实"处罚到人",责任要一追到底。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曝光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大反面警示教育力度。 四、整治实施步骤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分排查筑底、攻坚突破、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筑底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4月30日前,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完成核心区设备现场摸排核实,督促核心区和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对核心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签署情况进行"回头看"。5月31日前,全面完成重点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签署,全面完成法定检验和提前检验,全面完成核心区特种设备、重点区使用单位和外围区"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预警为高风险的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二)攻坚突破阶段(2023年6月1日至8月20日)。各站所要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加大线上线下联动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全面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人员日常管理,动态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特种设备典型违法案例。要督促核心区使用单位确保赋码完成率、扫码作业率、电梯(特殊电梯除外)物联智控覆盖率达100%,核心区、重点区和全省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线上培训完成率100%,高风险隐患及时处置率100%。要督促、指导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完成核心区保障性检验任务和重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估。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21日至9月22日)。各站所要聚焦核心区、重点区和外围区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使用单位,开展问题隐患闵环处置情况"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和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现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同时进一步强化特殊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9月1日前,要督促核心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应急储备,确保应急值守人员全员到岗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抓和其他干部协同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落实,迅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全力以赴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有力推动多元共治。各站所要充分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清单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要借助当地街道力量开展联合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借助市特科院第三方技术服务支撑,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要强化政企同心,提高服务意识,积极调动使用单位的积极性,自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落实问责追贵。要坚持"属地管理""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问环管理制度,对因严重事故隐患目前报、迟报、漏报或阻挠上报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推动行刑衔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行政执法宽松软等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公众举报各类特种设备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的认知度、参与度,营造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各站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每个阶段结束3个工作日内,汇总各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浙政钉向局特设科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章程,联系电话:0577-85988010; 附件: 1."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项目表 2."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3."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1: "护航亚运"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项目表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附件 2: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锅炉)
注:I. 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 压力容器 )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压力管道)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电梯)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起重机械)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客运索道)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大型游乐设施)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注:I. 检查结果在 "符合""不符合" 和 "无此项" 相应项目栏中划 "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 "备注" 栏填写 。 附件 3 "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注: 核心区数据仅需杭州 、 宁波、温州 、 湖州 、绍兴、金华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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