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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01/2023-4608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社会安全事件预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
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10:24:19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风险评估

2.1辖区基本概况

2.2价格风险总体状况

2.3应对能力总体状况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4监测和预警

4.1价格监测

4.2信息报告

4.3预警

4.4先期处置

5分级应对

5.1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重大事件(Ⅱ级)

(3)较大事件(Ⅲ级)

(4)一般事件(Ⅳ级)

5.2分级应对程序

5.3一般事件(Ⅳ级)的应对

5.4较大事件(Ⅲ级)的应对

5.5重大事件(Ⅱ级)的应对

5.6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应对

5.7未发生事件时的应急处置

5.8预案终止

6应急保障

6.1舆情保障

6.2物资保障

6.3经费保障

6.4交通和通信保障

6.5执法保障

7后期处置

7.1评估和改进

7.2宣传和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解释

8.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规范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监管职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安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修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湾区行政区域内受突发事件影响引发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对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区政府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市场价格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上涨时,必须立即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判断性质,在第一时间内果断决策、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3)协调各方,综合调控。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采取保障供给、严格监管、正确导向等措施,统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动,合理调配社会资源。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期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2风险评估

2.1辖区基本概况

龙湾于1984年12月建区,是温州市四大城区之一,土地面积323.09平方千米,下辖永中、蒲州、海滨、永兴、海城、状元、瑶溪、沙城、天河、星海10个街道。2022年,常住人口为73.89万人。

2.2价格风险总体状况

自2017年重新修订《龙湾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温龙政办发〔2017〕116号)以来,我区未发生需要启动工作预案的情况,市场价格总体保持稳定。但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局部范围个别商品短期内大幅价格波动现象时有发生。例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受突发疫情影响,普通医用外科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和猪肉价格大幅上涨;2021年11月,一则负面网络消息引发多地市民抢购米面粮油;2022年12月,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与治疗新冠病毒相关的小分子抗病毒药物、退烧药、感冒药等药物,出现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容易出现群众抢购、货源紧张等情况引发价格异常上涨,不确定的风险还需引起高度重视。

2.3应对能力总体状况

全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在应急物资保障方面,粮食、猪肉、能源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配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成品粮储备2000吨,粮食应急加工厂预计2023年6月建成;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以上;委托储备冻猪肉160吨;建立区级重点保供企业联系制度,落实重点保供企业22家。在应急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龙湾区物资保障工作方案》,保障物资种类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等生活物资以及应急生产物资、医疗物资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保供稳价相关的应急工作队伍。区发改局在全区共设置了30个价格监测点,对100多种事关民生重要商品进行不间断价格监测。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政府预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3.1.1区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联系副主任、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等单位组成。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有关负责人参加。

3.1.2区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2)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等级,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并组织实施;

(3)决定事件的应对措施,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迅速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4)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3.1.3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强舆论监督,合理引导社会舆论。

(2)区发改局:负责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价格监测,及时报告价格异常上涨情况;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动用专项调控资金、商品储备平抑市场价格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冻猪肉等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

(3)区经信局:负责协调生产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的有序生产。

(4)区公安分局: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置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制假售劣、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活动。

(5)区财政局:按照《龙湾区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提供经费保障。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公路、水路等运输保障。

(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

(8)区商务局:建立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各大超市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9)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和对经营者利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进行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10)区供销联社:负责做好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组织、调配和管理。

3.2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3.2.1区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研究拟定和管理工作;

(2)密切注视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向区指挥部提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应对措施建议,供区指挥部决策参考;

(3)负责传达贯彻区指挥部的决定,并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负责制定区指挥部内部工作联系制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

(5)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6)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监测和预警

4.1价格监测

区发改局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价格监测网络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负责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信息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当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监测预警状态时,应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供求、储备情况进行重点监测。

4.2信息报告

(1)区发改局负责向区指挥部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情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政府及区发改局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3)区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应将公众反映、投诉、举报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向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区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专题简报的形式,将价格异常上涨状况、市场价格监测、接受群众举报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向市、区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3预警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经市指挥部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4.4先期处置

当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政务网网址等,接受公众的情况反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等。区政府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报告后,迅速进行分析、判断,并向区指挥部报告,由区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类别等级,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事发现场,协调、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分级应对

5.1事件分级

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本预案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在全省范围内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波及的范围很广,出现严重抢购或者断供现象,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事件(Ⅱ级)

在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含温州市)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显著波动,波及的范围较广,出现抢购现象,经济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

(3)较大事件(Ⅲ级)

在温州市2个以上县(市、区)(含龙湾区)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明显波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一般事件(Ⅳ级)

仅在龙湾区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出现异常上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一定影响。

5.2分级应对程序

区指挥部办公室监测到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情况时,立即进行研究分析,上报区政府,确认出现应急状态时,按照本级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区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3一般事件(Ⅳ级)的应对

一般事件在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省应急小组”)办公室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下,由区指挥部负责处置。实施以下应对措施: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原因、趋势及处置情况等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每周一、三、五上午1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分析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

(4)价格秩序巡查。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区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5.4较大事件(Ⅲ级)的应对

较大事件在省应急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区指挥部负责处置。实施以下应对措施: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30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态势及处置情况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在每日上午1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及时传达市指挥部办公室指令。

(4)动用商品储备和专项调控资金。区指挥部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动用商品储备,增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没有相应储备的,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动用专项调控资金,紧急从区外采购商品,同时挖掘区内生产潜力,落实生产单位、采购和供应渠道、调运工具,并协调相关的原材料、资金的供应,增加市场供给,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5)价格秩序集中巡查。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5.5重大事件(Ⅱ级)的应对

重大事件由省应急小组和市指挥部共同指挥协调处置。区级层面做好以下应对工作: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30时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态势及处置情况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在每日上午1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3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及时传达上级指令。

(4)区指挥部接到省、市应急指挥机构工作部署,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落实应急措施。

5.6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应对

特别重大事件由省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区级层面做好以下应对工作: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时、下午2时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态势及处置情况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转入应急监测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在每日上午9时、下午1:3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9:30、下午2: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不间断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值班专用电话畅通,随时接收有关情况反映,及时传达上级指令。

(4)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进展。

(5)根据需要做好跨省、跨市、跨区援助物资的接收、配送和供应等工作。

5.7未发生事件时的应急处置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尚未波及我区时,根据事发地价格异常上涨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加强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必要时实施日报或零报告制度。

(3)做好本地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5.8预案终止

当市场价格回归到正常水平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区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转入常态管理。

6应急保障

6.1舆情保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部门根据《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温州市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新闻发布、网络舆情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等工作。

6.2物资保障

发改、经信、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重要民生商品物资的储备和生产能力的储备,负责对储备物资的监管。

6.3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对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调节基金和工作经费给予必要保障。

6.4交通和通信保障

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应急商品物资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物资运输畅通。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应急通信通畅。

6.5执法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种应急响应措施的顺利实施。

7后期处置

7.1评估和改进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基本情况、发生经过,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事件处置的经过、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应急决策、应急保障、预警预报等能力评估,针对本次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原因和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7.2宣传和培训

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公众媒体,做好应急预案宣传,根据《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对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根据全区市场价格总体形势,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至少演练1次。

7.3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褒奖。对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指一种或数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受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出现大量集中购买或抢购,对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事件。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龙湾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温龙政办发〔2017〕116号)同时废止。






索引号 001008003002001/2023-4608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社会安全事件预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
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风险评估

2.1辖区基本概况

2.2价格风险总体状况

2.3应对能力总体状况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4监测和预警

4.1价格监测

4.2信息报告

4.3预警

4.4先期处置

5分级应对

5.1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重大事件(Ⅱ级)

(3)较大事件(Ⅲ级)

(4)一般事件(Ⅳ级)

5.2分级应对程序

5.3一般事件(Ⅳ级)的应对

5.4较大事件(Ⅲ级)的应对

5.5重大事件(Ⅱ级)的应对

5.6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应对

5.7未发生事件时的应急处置

5.8预案终止

6应急保障

6.1舆情保障

6.2物资保障

6.3经费保障

6.4交通和通信保障

6.5执法保障

7后期处置

7.1评估和改进

7.2宣传和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解释

8.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规范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监管职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安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修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湾区行政区域内受突发事件影响引发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对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区政府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市场价格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上涨时,必须立即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判断性质,在第一时间内果断决策、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3)协调各方,综合调控。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采取保障供给、严格监管、正确导向等措施,统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动,合理调配社会资源。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期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2风险评估

2.1辖区基本概况

龙湾于1984年12月建区,是温州市四大城区之一,土地面积323.09平方千米,下辖永中、蒲州、海滨、永兴、海城、状元、瑶溪、沙城、天河、星海10个街道。2022年,常住人口为73.89万人。

2.2价格风险总体状况

自2017年重新修订《龙湾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温龙政办发〔2017〕116号)以来,我区未发生需要启动工作预案的情况,市场价格总体保持稳定。但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局部范围个别商品短期内大幅价格波动现象时有发生。例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受突发疫情影响,普通医用外科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和猪肉价格大幅上涨;2021年11月,一则负面网络消息引发多地市民抢购米面粮油;2022年12月,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与治疗新冠病毒相关的小分子抗病毒药物、退烧药、感冒药等药物,出现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容易出现群众抢购、货源紧张等情况引发价格异常上涨,不确定的风险还需引起高度重视。

2.3应对能力总体状况

全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在应急物资保障方面,粮食、猪肉、能源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配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成品粮储备2000吨,粮食应急加工厂预计2023年6月建成;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以上;委托储备冻猪肉160吨;建立区级重点保供企业联系制度,落实重点保供企业22家。在应急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龙湾区物资保障工作方案》,保障物资种类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等生活物资以及应急生产物资、医疗物资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保供稳价相关的应急工作队伍。区发改局在全区共设置了30个价格监测点,对100多种事关民生重要商品进行不间断价格监测。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政府预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3.1.1区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联系副主任、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等单位组成。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有关负责人参加。

3.1.2区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2)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等级,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并组织实施;

(3)决定事件的应对措施,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迅速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4)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3.1.3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强舆论监督,合理引导社会舆论。

(2)区发改局:负责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价格监测,及时报告价格异常上涨情况;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动用专项调控资金、商品储备平抑市场价格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冻猪肉等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

(3)区经信局:负责协调生产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的有序生产。

(4)区公安分局: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置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制假售劣、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活动。

(5)区财政局:按照《龙湾区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提供经费保障。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公路、水路等运输保障。

(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

(8)区商务局:建立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各大超市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9)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和对经营者利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进行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10)区供销联社:负责做好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组织、调配和管理。

3.2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3.2.1区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研究拟定和管理工作;

(2)密切注视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向区指挥部提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应对措施建议,供区指挥部决策参考;

(3)负责传达贯彻区指挥部的决定,并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负责制定区指挥部内部工作联系制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

(5)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6)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监测和预警

4.1价格监测

区发改局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价格监测网络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负责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信息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当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监测预警状态时,应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供求、储备情况进行重点监测。

4.2信息报告

(1)区发改局负责向区指挥部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情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政府及区发改局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3)区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应将公众反映、投诉、举报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向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区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专题简报的形式,将价格异常上涨状况、市场价格监测、接受群众举报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向市、区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3预警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经市指挥部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4.4先期处置

当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政务网网址等,接受公众的情况反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等。区政府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报告后,迅速进行分析、判断,并向区指挥部报告,由区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类别等级,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事发现场,协调、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分级应对

5.1事件分级

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本预案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在全省范围内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波及的范围很广,出现严重抢购或者断供现象,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事件(Ⅱ级)

在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含温州市)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显著波动,波及的范围较广,出现抢购现象,经济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

(3)较大事件(Ⅲ级)

在温州市2个以上县(市、区)(含龙湾区)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明显波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一般事件(Ⅳ级)

仅在龙湾区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出现异常上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一定影响。

5.2分级应对程序

区指挥部办公室监测到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情况时,立即进行研究分析,上报区政府,确认出现应急状态时,按照本级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区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3一般事件(Ⅳ级)的应对

一般事件在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省应急小组”)办公室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下,由区指挥部负责处置。实施以下应对措施: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原因、趋势及处置情况等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每周一、三、五上午1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分析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

(4)价格秩序巡查。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区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5.4较大事件(Ⅲ级)的应对

较大事件在省应急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区指挥部负责处置。实施以下应对措施: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30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态势及处置情况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在每日上午1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及时传达市指挥部办公室指令。

(4)动用商品储备和专项调控资金。区指挥部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动用商品储备,增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没有相应储备的,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动用专项调控资金,紧急从区外采购商品,同时挖掘区内生产潜力,落实生产单位、采购和供应渠道、调运工具,并协调相关的原材料、资金的供应,增加市场供给,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5)价格秩序集中巡查。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5.5重大事件(Ⅱ级)的应对

重大事件由省应急小组和市指挥部共同指挥协调处置。区级层面做好以下应对工作: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30时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态势及处置情况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在每日上午1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3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及时传达上级指令。

(4)区指挥部接到省、市应急指挥机构工作部署,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落实应急措施。

5.6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应对

特别重大事件由省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区级层面做好以下应对工作:

(1)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时、下午2时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态势及处置情况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2)价格监测。全区价格监测转入应急监测预警状态,各价格监测点在每日上午9时、下午1:30时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9:30、下午2: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3)值班制度。区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不间断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值班专用电话畅通,随时接收有关情况反映,及时传达上级指令。

(4)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进展。

(5)根据需要做好跨省、跨市、跨区援助物资的接收、配送和供应等工作。

5.7未发生事件时的应急处置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尚未波及我区时,根据事发地价格异常上涨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加强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必要时实施日报或零报告制度。

(3)做好本地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5.8预案终止

当市场价格回归到正常水平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区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转入常态管理。

6应急保障

6.1舆情保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部门根据《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温州市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新闻发布、网络舆情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等工作。

6.2物资保障

发改、经信、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重要民生商品物资的储备和生产能力的储备,负责对储备物资的监管。

6.3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对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调节基金和工作经费给予必要保障。

6.4交通和通信保障

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应急商品物资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物资运输畅通。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应急通信通畅。

6.5执法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种应急响应措施的顺利实施。

7后期处置

7.1评估和改进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基本情况、发生经过,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事件处置的经过、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应急决策、应急保障、预警预报等能力评估,针对本次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原因和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7.2宣传和培训

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公众媒体,做好应急预案宣传,根据《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龙湾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对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根据全区市场价格总体形势,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至少演练1次。

7.3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褒奖。对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指一种或数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受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出现大量集中购买或抢购,对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事件。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龙湾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温龙政办发〔2017〕1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