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龙湾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送审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6-02 15:51:07 |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龙湾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送审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2023年度应结题的及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区级各类立项课题,包括教科规划课题(含重点)、教学研究课题、教师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教育技术专项研究课题、教师小课题、区价值观教育第一批实践基地学校研究项目(重点课题) 和区第三轮课堂变革项目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送审要求

本次评审采用龙湾区教育局钉钉系统进行无纸化操作,所有材料均用电子稿上传,课题结题报告和附件统一用PDF格式上传,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一)每项成果须报送下列材料

1.评审表电子稿一份(附件3)发给学校教科室统一汇总。

2.成果主报告电子稿一份(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上传钉钉系统。教师小课题主报告字数不得超出8000字,教学研究等课题成果字数不超过10000字。

课题组成员署名:教师小课题最多为3人,其它课题最多为6人(含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排列第一,执笔人排列第二并需注明,课题负责人兼任执笔人也必须注明;课题负责人和执笔人可以同时兼任,但每项最多只能一人,即一个课题不得出现多个负责人和执笔人。

3.附件电子稿一份,PDF格式上传钉钉系统。内容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

(二)学校汇总后材料报送要求

1.课题汇总表填写要求

⑴立项号、原结题时间与立项文件一致。

⑵课题类别填写代号(区教科重点课题LWZ、区教科规划课题LWK、区教学研究课题LWY、区教师教育课题LWS、区教育技术课题LWJ、区教师小课题LWX、区第三轮课堂变革项目LWKG)。

⑶研究方向填序号(1.学校管理与发展 2.教师研修与发展 3.课程开发与实施 4.学科教学与创新 5.德育与心理健康 6.评价与质量监测 7.体卫艺 8.教育技术 9.其它) 。

⑷课题名称不用书名号,顶格;单位要求全称(与单位印章一致),经开区一律改成龙湾区;负责人一位;电话填负责人手机全号;课题组成员若是执笔要在姓名后标注(执笔)。

⑸送审情况填写“评审”、“结题”(不参评)、“延期”或“终止”;原结题时间为202306的课题经审核符合延期或终止的,填写“延期”或“终止”。

⑹课题排序:评审(再按课题类别序)、结题、延期、终止。

⑺变更情况:课题负责人或单位、名称变化情况。

同时将所有送审课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评审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以文件夹(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压缩包发至:lrqls@126.com,表格里面的签字和盖印可以用图片的形式插入相应方框内。

2.课题成果上传要求

①教师上传课题路径: 2023年7月7日前进入教育局钉钉-简道云-教师发展中心-课题评审上传课题主报告和附件(均用PDF格式上传);②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课题立项编号---课题名称”样式(如“LWY2023028---双减背景下的小学数学课堂学习活动设计”)。

3.材料报送联系人:李荣强(86868005、621777、13858801777)。

三、其他事项

1.结题评审与优秀成果评奖同时进行。如有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按期完成的区级各类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由学校教科室在7月10日之前统一发到李荣强老师邮箱(lrqls@126.com)审批备案;若不申请延期,视为无故终止研究。教师小课题和2022年度已延期一年的课题不予延期,未按时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课题负责人在3年内不能申报新课题。

2.教师小课题根据市里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优秀成果评审外,部分优秀成果可参加区级成果评审。

3.送审课题经评审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课题结题证书;优秀成果获奖课题,发给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不再发结题证书)。

4.省市级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文件另行通知。


附件:

1--附件1:2023年度区级各类应结题课题名单(含2022年延期课题).xls

2--附件2:2023年度各级课题结题变更申请表.doc

3--附件3:2023年度龙湾区各类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评审表.doc

4--附件4:2023年度龙湾区各类课题结题与成果送审课题汇总表.xls

4--附件5:2023课题评审变更与报审操作方法.docx





温州市龙湾区教科规划办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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