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2/2023-45841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3-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住建〔2023〕28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龙湾区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09:09:53浏览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 字体:[ ]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龙湾区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强化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领导批示精神及《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查的通知》(温龙安委〔2023〕6号)要求,现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通过查实体倒查行为,通过查行为倒查制度,通过查制度倒查责任体系,不断夯实“严、准、狠、实”的安全管控措施。通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检查,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彻底整治,消除隐患,遏事故、控亡人,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范围: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

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临高临边作业(含各类高处施工平台及设备)、建筑起重机械(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等)、脚手架及高支模脚手架(外脚手架、落地式卸料平台、各类操作平台等)、消防安全(含各类动火作业)、深基坑及地下工程、高边坡、有限空间、装饰装修等部位、环节以及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一带一帽”(安全带、安全帽)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31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并严格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及每个在建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完成所有整治内容的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并限期消除,隐患不消除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二)执法检查(6月1日至6月30日)。区住建局开展全面动员部署,抽调行业协会、安全检测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压向一线,采用“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坚持隐患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开展执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重点措施

(一)将新进场员工作为重点监管人群,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及岗前安全交底,进行动态、重点防控。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工人,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二)严查场内机动车辆、混凝土支撑拆除、装饰装修收尾等隐患多发施工环节,充分利用视频远程抽查手段,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全面强化管理人员驻场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夜间、清晨、节假日及非作业时段的值守及工地管理,开展错峰监督抽查;严格落实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和重大时段“提级管控”措施,对特殊时段需要作业的,必须安排专人加强抽查,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做好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由宋培鸽局长为组长、林森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影响安全事故或较大以上亡人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责任。我局将对各单位、企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情况按比例纳入局年度工作考核、企业评优、企业资质审核、企业不良信用体系和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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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住建〔2023〕28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龙湾区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浏览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 字体:[ ]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龙湾区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强化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领导批示精神及《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查的通知》(温龙安委〔2023〕6号)要求,现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通过查实体倒查行为,通过查行为倒查制度,通过查制度倒查责任体系,不断夯实“严、准、狠、实”的安全管控措施。通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检查,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彻底整治,消除隐患,遏事故、控亡人,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范围: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

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临高临边作业(含各类高处施工平台及设备)、建筑起重机械(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等)、脚手架及高支模脚手架(外脚手架、落地式卸料平台、各类操作平台等)、消防安全(含各类动火作业)、深基坑及地下工程、高边坡、有限空间、装饰装修等部位、环节以及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一带一帽”(安全带、安全帽)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31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并严格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及每个在建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完成所有整治内容的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并限期消除,隐患不消除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二)执法检查(6月1日至6月30日)。区住建局开展全面动员部署,抽调行业协会、安全检测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压向一线,采用“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坚持隐患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开展执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重点措施

(一)将新进场员工作为重点监管人群,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及岗前安全交底,进行动态、重点防控。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工人,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二)严查场内机动车辆、混凝土支撑拆除、装饰装修收尾等隐患多发施工环节,充分利用视频远程抽查手段,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全面强化管理人员驻场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夜间、清晨、节假日及非作业时段的值守及工地管理,开展错峰监督抽查;严格落实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和重大时段“提级管控”措施,对特殊时段需要作业的,必须安排专人加强抽查,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做好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由宋培鸽局长为组长、林森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影响安全事故或较大以上亡人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责任。我局将对各单位、企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情况按比例纳入局年度工作考核、企业评优、企业资质审核、企业不良信用体系和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