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2023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公告

2023-04-07 16:05:47 | 区教育局 |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打造“温州东部教育高地”发展战略和“未来教育创新区”,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优秀校长、教师共10名,其中中小学校长1名,职高教师1名,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3名。选调岗位详见《龙湾区2023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教龄满五年,具备岗位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4.符合“五类人才”之一的方可报名。年龄条件:省特级教师、功勋老师、正高级教师、市名师 (名校长、名班主任)等,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其他类型的优秀骨干教师,年龄40周岁(含)以下(其中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含)以下)。

5.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三、待遇福利

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及待遇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22〕52号)执行:

1.人才类别

(1)第一类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通过 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教学名师、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主持人;全国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 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第二类人才。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设区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国家 级基础教育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省基础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 上主持人;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3)第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设区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 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二名完成人;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获得者、京沪粤苏浙等五省(市)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4)第四类人才。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设区市学科骨干教师;县(市、区)教 坛新秀、教坛中坚;“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5)第五类人才。县(市、区)骨干教师;高级教师;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优惠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指第一、第二、第三类,下同)教育人才落地后,在我区中小学校担任一线工作的(名校长担任校长岗位、名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岗位的),享受我区购房优惠(参照温龙委办发〔2022〕52号文件执行)和专项奖励。

对不选择购房优惠的新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办理手续一年后,经考核合格,一次性分别发放第一、二、三类人才安家补助每人最高80万元、40万元、20万元。同时,给予上述人才专项奖励60万元、30万元、15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须考核合格)。

服务年限及其他方面优惠政策和待遇按温龙委办发〔2022〕52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 5月12日,报名电子材料(见附件3)打包发至149965378@qq.com

五、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对象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按实际报名人数及需求来确定,第四、五类教育人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名额,在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学科、学段间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六、考核程序

经材料审核后,初选入围人员参加选调考核,第一、第二、第三类教育人才的考核方式为面谈答辩,其他人员考核形式见附件5、内容由龙湾区教育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报名对象提交的材料及考核成绩,分学科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引进特别优秀的教育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人才引进后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

咨询电话: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  86358281

监督举报电话:86359917(纪检监察)


附件:

     1.2023年龙湾区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2.2023年龙湾区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4.在编在岗年限证明.docx

     5.2023年龙湾区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考核方案.docx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打印本页】

扫一扫 在手机上阅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