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08/2023-45513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龙湾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民社组〔2023〕31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4-26 17:26:33浏览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 ]

温州市龙湾区永兴承学才艺培训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准予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温州市龙湾区永兴承学才艺培训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001008003002008/2023-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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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民社组〔2023〕31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 ]

温州市龙湾区永兴承学才艺培训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准予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温州市龙湾区永兴承学才艺培训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