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3-4537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 |
生成日期 | 2023-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前 言
本标准按照省市平安暗访标准起草。
本标准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文广旅体局(行业主管部门)、区公安分局(行政监管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监管部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凌云、张鲜艳、陈建武、王钦、潘 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说明:
该标准是“平安龙湾”建设风险隐患管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主体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巡查、行政监管部门督查、属地街道日常检查,以及由区委平安办、十大专项小组组织的暗访,进一步落实有关职能部门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管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湾”提供技术保障。
主体单位、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十大专项小组、区委平安办在组织开展平安基础检查时,一般对照检查标准逐条进行检查;行政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在业务范围内不局限于本执行标准。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提升大闭环管控机制,落实各环节部门职责和属地街道职责;有关职能单位应当不断完善有关内部工作微循环机制,强化内外部工作协同,确保检查质效。
注:本标准所指的行业主管部门即为本行业领域平安建设的总牵头部门。
龙湾区网吧平安基础检查标准
序号 | 检查内容 | 标准及办法 |
1 | 落实实名登记 | 具体标准:使用“温警在线”等有效电子身份证明,发现未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不得继续提供上网服务。 检查方法:持非本人证件上网查看操作是否规范。 |
2 | 各类证照齐全并且在有效期内 | 具体标准:持有文旅级颁发证件营业,且证件未过期。 检查方法:查看证件。 |
3 | 不得存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 | 具体标准:拒绝为未满18周岁人员的提供上网服务。 检查方法:持未满18周岁证件上网查看操作是否规范。 |
4 | 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 | 具体标准: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 检查方法:抽查1-2处室内消火栓箱或灭火器设置点,看有无定期检查记录。查看消火栓箱内主要器材(消火栓接口、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出水测试;查看灭火器外观是否完好,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抽查1处应急照明,看是否正常工作。 |
5 |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被占用、锁闭或未保持畅通 | 具体标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 检查方法:抽查1-2个安全出口,看疏散门是否能正常开启中;设置门禁系统的是否保证在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抽查1-2处疏散通道或楼梯,看是否有堆放杂物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的情形。应检查外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窗等障碍物且不能从内部开启。 |
6 | 网吧内设置厨房或有其他使用明火要进行实体墙分隔 | 具体标准:房间隔墙应使用不燃材料并至楼板,厨房等使用明火场所应采用实体墙分隔。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隔墙使用不燃材料并至楼板,厨房等使用明火场所应采用实体墙分隔。 |
7 | 员工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 具体标准:员工会熟练操作常用消防设施。 检查方法:询问员工是否知晓身边就近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的位置;要求员工进行操作讲解,看操作步骤是否准确。 |
8 | 网吧屏幕设置禁毒宣传屏保 | 具体标准:网吧屏幕均要有禁毒内容屏保、禁毒公益广告或者禁毒标语播出。 检查方法:抽查网吧屏幕是否有禁毒内容屏保、禁毒公益广告或者禁毒标语播出。 |
9 | 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识 | 具体标准: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检查办法:实地检查。 |
附表:1.龙湾区网吧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2.龙湾区网吧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3.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4.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附表1
龙湾区网吧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序号 | 巡查记录 | 处置情况 | 备注 |
主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
龙湾区网吧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序号 | 督查记录 | 处置情况 | 备注 |
行政监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
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序号 | 检查记录 | 处置情况 | 备注 |
街道: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
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序号 | 暗访记录 | 备注 |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3-4537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 |
生成日期 | 2023-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前 言 本标准按照省市平安暗访标准起草。 本标准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文广旅体局(行业主管部门)、区公安分局(行政监管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监管部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凌云、张鲜艳、陈建武、王钦、潘 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说明: 该标准是“平安龙湾”建设风险隐患管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主体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巡查、行政监管部门督查、属地街道日常检查,以及由区委平安办、十大专项小组组织的暗访,进一步落实有关职能部门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管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湾”提供技术保障。 主体单位、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十大专项小组、区委平安办在组织开展平安基础检查时,一般对照检查标准逐条进行检查;行政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在业务范围内不局限于本执行标准。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提升大闭环管控机制,落实各环节部门职责和属地街道职责;有关职能单位应当不断完善有关内部工作微循环机制,强化内外部工作协同,确保检查质效。 注:本标准所指的行业主管部门即为本行业领域平安建设的总牵头部门。 龙湾区网吧平安基础检查标准
附表:1.龙湾区网吧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2.龙湾区网吧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3.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4.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附表1 龙湾区网吧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 龙湾区网吧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行政监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 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街道: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 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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