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3-45356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 |
生成日期 | 2023-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前 言
本标准按照省市平安暗访标准起草。
本标准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行业主管部门)、区公安分局(行政监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湾新区分局(行政监管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监管部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凌云、李成其、卢初本、孙良东、董弼时、潘 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说明:
该标准是“平安龙湾”建设风险隐患管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主体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巡查、行政监管部门督查、属地街道日常检查,以及由区委平安办、十大专项小组组织的暗访,进一步落实有关职能部门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管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湾”提供技术保障。
主体单位、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十大专项小组、区委平安办在组织开展平安基础检查时,一般对照检查标准逐条进行检查;行政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在业务范围内不局限于本执行标准。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提升大闭环管控机制,落实各环节部门职责和属地街道职责;有关职能单位应当不断完善有关内部工作微循环机制,强化内外部工作协同,确保检查质效。
注:本标准所指的行业主管部门即为本行业领域平安建设的总牵头部门。
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基础检查标准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与方法 |
1 | 按规范要求配备校园专职保安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 | 具体标准: 寄宿制学校学生人数少于300人,配备2名保安,大于等于300人,配置3名保安,后面每增加300人至少增配1名保安;2.非寄宿制学校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配备1名保安、大于等于100少于1000人的,配备2名保安、大于等于1000人配备3名保安,后面每增加500人至少增配1名保安;3.既有寄宿又有非寄宿学生的,分别计算应配备保安人数,两者之和为该学校至少配备的保安人数。涉及多校区的学校,其每个校区按在校师生实际人数根据上述标准,独立配备专职保安员。 |
2 | 外来人员出入校园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 具体标准:外来人员出入校园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检查方法:查看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查看登记本或访客机是否准确登记访客信息。 |
3 | 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联网地接处警中心或报警监控中心 | 具体标准: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联网属地接处警中心或报警监控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暴恐警情应3分钟内到达现场,个人极端等较大案事件5分钟内到达现场,普通警情8分钟内到达现场。 检查方法:按紧急报警装置看属地派出所是否至少在8分钟之内赶到。 |
4 | 视频监控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显示时间误差不超过10秒 | 具体标准:视频监控图像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天,显示时间误差不超过10秒。 |
5 | 不存在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周边开展工程建设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全的情况 | 具体标准:不存在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周边开展工程建设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全的情况。 |
6 | 在学校周边200米设立学生安全区域,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不存在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或设施,不存在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场所及其他安全隐患,不存在销售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 具体标准:学校周边 200 米内,没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等娱乐场所;无出售“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出售“刮刮卡”“洞洞奖”等赌博性文具玩具,不存在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易燃易爆点,消防安全隐患点;无校闹、恐怖行为,欺凌(伤害)行为、邪教、网络诈骗。 |
7 | 不存在非法营运“黑车”、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接送学生 | 具体标准:不存在非法营运“黑车”、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接送学生。 检查方法:检查校门口及周边有无非法营运“黑车”、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接送学生。 |
8 | 幼儿园获得办学许可证 | 具体标准:幼儿园有办学许可证,许可证无过期现象。 检查方法:查看有无办学许可证,许可证有无过期。 |
9 | 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管理人员 | 具体标准: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未配备消防管理人员。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档案台账,查看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管理人员。 |
10 |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具体标准:每月对区域内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档案台账,查看每月是否有对辖区内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问题是否都及时督促整改。 |
11 | 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的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 具体标准:每日开展防火巡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档案台账,查看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夜间是否开展防火巡查。 |
12 | 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或未穿管保护 | 具体标准: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场所内是否安装空气开关等用电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或未穿管保护。 |
13 | 不得违规使用明火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 具体标准:室内不得违规使用明火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
14 | 学校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安全可靠 | 具体标准:配置危化品储藏室(中学:1.可视到危化品储藏室门口处的监控2.危化品储藏室内的监控3.铁门、铁窗(实心栏杆)、双人双锁、进出库登记表、排风扇、防爆灯、沙桶、水桶、保险柜、2只灭火器包括(干粉、二氧化碳或水基灭火器)电线套管等。小学:1.可视到危化品储藏柜处的监控2.危化品储藏柜3.进出库登记表4.双人双锁5.灭火器6.电线套管7.进出库登记表。)规范管理建立台帐。 |
15 | 每年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 具体标准:每年至少开展开展一次培训、演练。 检查方法:查看台账,检查每年是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
16 | 员工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消火栓 | 具体标准:员工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消火栓。 检查方法:询问员工是否知晓身边就近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的位置:要求员工进行操作讲解,看操作步骤是否准确。 |
17 | 电梯有年检合格报告、维保记录 | 具体标准:电梯需检验合格才能使用,并定期维修。 检查方法:查看检验合格报告和维修记录。(有可能存在已检验,报告没去领取的情况)。 |
18 | 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 | 具体标准: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等重点应安装视监控。 |
19 |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通;门窗、阳台部位不得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开启) | 具体标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外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窗等障碍物。 检查方法:抽查1-2个安全出口,看疏散门是否能正常开启;设置门禁系统的是否能保证在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抽查1-2处疏数走道或楼梯,看是否有堆放杂物等堵塞,占用散通道的情形。应检查外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防咨窗等度物且不能从内部开启。 |
20 | 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 | 具体标准: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 检查方法:抽查1-2处室内消火栓箱或灭火器设置点,看有无定期检查记录。查看消火栓箱内主要器材(消火栓接口、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出水测试;查看灭火器外观是否完好,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抽查1处应急照明,看是否正常工作。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到消控室检查,看主机是否正常运行。系统主机面板上如有故障指示灯亮,要求值班人员提供故障登记和报修登记,看单位是否及时组织维修。可以进行实地测试,确定主机处于手动状态的情况下,抽查1处手动报警按钮,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
21 | 电动自行车违不得规停放及充电、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或充电桩 | 具体标准: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楼梯间、门厅、走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及充电。 |
22 | 食堂油烟机及管道保持清洁 | 具体标准:厨房油烟管道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检查方法:查看油烟管道是否有较多油垢,有无清洗记录,发票。 |
23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制作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水果、现榨果蔬汁等工作人员及烹饪厨师)工作的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且健康证明有效 | 具体标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制作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水果、现榨果蔬汁等等工作人员及烹饪厨师)工作的从业人员需由健康证明且健康证明有效。 检查方法:现场抽取3-5名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与餐饮单位提供的康证明进行比对,判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证情况和是否在有效期内(健康证明有效期1年)。 |
24 | 锅炉有检测合格证 | 具体标准:锅炉需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
25 | 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有证且公示 | 具体标准:需有有效期内并经公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方法:查看许可证。 |
26 | 有餐具消毒设施 | 具体标准:有餐具消毒设施(仅使用中消餐具、一次性餐具或不提供餐具的餐饮单位除外)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是否有餐具消毒柜、测毒功能洗碗机、蒸箱、化学消毒或专用的煮沸消毒锅等消毒设施设备。 |
27 | 餐具消毒设施正常使用 | 具体标准:餐具消毒设施应正常使用。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餐具消毒设施设备电源是否通、消柜内存放杂物等可证明消毒设备未正常使用的情形。 |
28 | 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 具体标准:食品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食品有无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
29 | 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有购物凭证或进货清单 | 具体标准: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有购物凭证或进货清单。 检查方法:现场抽取食品(正在使用或库存)2样,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出示进货票据或进货查验记录。 |
30 | 不得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食品 | 具体标准:不得有“三无”、过期、腐败变质食品。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预包装食品是否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是否超过保持期限,有无感觉腐败变质或异味等。 |
31 | 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 | 具体标准:不得使用非食品物质。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是否使用罂粟壳、吊白块、双氧水、工业盐等非食用物质。 |
附表:1.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2.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3.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4.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附表1
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序号 | 巡查记录 | 处置情况 | 备注 |
主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
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序号 | 督查记录 | 处置情况 | 备注 |
行政监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
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序号 | 检查记录 | 处置情况 | 备注 |
街道: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
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序号 | 暗访记录 | 备注 |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3-45356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 |
生成日期 | 2023-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前 言 本标准按照省市平安暗访标准起草。 本标准由温州市龙湾区委平安办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行业主管部门)、区公安分局(行政监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湾新区分局(行政监管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监管部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凌云、李成其、卢初本、孙良东、董弼时、潘 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说明: 该标准是“平安龙湾”建设风险隐患管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主体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巡查、行政监管部门督查、属地街道日常检查,以及由区委平安办、十大专项小组组织的暗访,进一步落实有关职能部门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管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湾”提供技术保障。 主体单位、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十大专项小组、区委平安办在组织开展平安基础检查时,一般对照检查标准逐条进行检查;行政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在业务范围内不局限于本执行标准。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风险隐患发现、整改、评估、提升大闭环管控机制,落实各环节部门职责和属地街道职责;有关职能单位应当不断完善有关内部工作微循环机制,强化内外部工作协同,确保检查质效。 注:本标准所指的行业主管部门即为本行业领域平安建设的总牵头部门。 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基础检查标准
附表:1.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2.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3.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4.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附表1 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主管部门巡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 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监管部门督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行政监管部门: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 龙湾区平安建设街道检查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街道: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 龙湾区平安建设暗访记录表 行业领域: 单位名称:
记录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LWPA011-2023龙湾区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基础检查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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