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23-44528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龙湾海滨才巧电镀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海滨才巧电镀厂改建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市龙湾海滨才巧电镀厂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电镀整治标准厂房14幢楼下A,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企业现将原电镀生产线全部拆除并重新制作电镀设备进行改建,改建后全厂设有一条全自动滚镀锌线(15667升)和一条自动挂镀线(7504升,镀种为黄铜、亮镍、珍珠镍)并配套1个手动镀铬槽(259升),自动化率98.89%,剩余6升电镀容量作为备用,改建后企业全厂镀容仍为23436升,生产规模为年电镀加工标准件7000吨、五金配件12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保护项目 | 保护名单 | 方位 | 距离 | 规模 | 敏感性描述 | 保护级别 |
地表水 | 陡门河 | 西南侧 | 599 | 小河 | 一般 | 《海水水质质量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标准 |
黄石山后河 | 西北侧 | 1099 | 小河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 ||
瓯江 | 北侧 | 589 | 大河 | |||
温州龙湾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 东北侧 | 1439 | 约2294.8264公顷 | 敏感 | 红树林湿地、鸟类、潮间带海洋生物资源不受影响 | |
大气环境 | 小陡村 | 西侧 | 498 | 约820人 | 敏感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城东村 | 西南侧 | 870 | 约1680人 | |||
北新村 | 南侧 | 1087 | 约1975人 | |||
宁村 | 西南侧 | 1431 | 约1200人 | |||
蓝田荡村 | 西北侧 | 1240 | 约160人 | |||
江一村 | 西南侧 | 1775 | 约1630人 | |||
蓝田村 | 西侧 | 1629 | 约2529人 | |||
海滨中学 | 西南侧 | 2488 | 约1000人 | |||
渔池村 | 西南侧 | 2145 | 约2380人 | |||
沙中村 | 西南侧 | 2745 | 约1750人 | |||
规划居住用地 | 西侧 | 1168 | / | |||
声环境 | 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全厂生产废水分流分质,收集后进入蓝田电镀基地污水处理站,经蓝田电镀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借助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尾管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经预测,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各侧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固废:险废物由基地集中收集危废暂存中心进行分类存放并统一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按照上述途径处理处置,正常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全厂生产废水分流分质,收集后进入蓝田电镀基地污水处理站,经蓝田电镀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借助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尾管排放。
废气:电镀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等,所有产生废气的工艺装置均应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共设2套综合酸雾喷淋塔、1套氰化氢喷淋塔、1套铬酸雾喷淋塔。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固废:危险废物由基地集中收集危废暂存中心进行分类存放并统一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按照上述途径处理处置,正常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加强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定人定车,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要求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设置防盗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加强防火,达到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药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去向。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工作守则和个人卫生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龙湾海滨才巧电镀厂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电镀整治标准厂房14幢楼下A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总 1380686280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晨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1759号
联系人:郑工 0577-81686555
(3)审批部分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7-86968313
公示单位:温州市龙湾海滨才巧电镀厂
2023年3月7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23-44528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