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0/2023-44727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卫〔2023〕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0〕6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温州市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和2023 年浙江省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推动我区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重点人群开展结直肠癌筛查,提高人民群众结直肠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提高结直肠癌及其癌前病变早诊率和治疗率,降低结直肠癌未来发病率和死亡率。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一)目标人群:温州市50-74周岁的户籍居民。
为目标人群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全年任务数为4150例,结合辖区内目标人群、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2023年度任务数(见附件1)。
(二)重要指标要求:根据工作要求需达到指标:目标人群筛查任务完成率≥100%,当年筛查率≥50%,累计筛查率≥50%,肠镜依从率≥35%,规范随访率≥85%,结直肠腺瘤检出率≥25%。
(三)实施时间:于 3 月底前启动项目,召开项目培训会,开展培训和现场工作。6 月底前完成筛查任务 50%,9月底前完成筛查任务 75%,10 月底前完成筛查任务 100%。现场筛查干预工作完成后,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省民生实事要求。11 月底前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省民生实事要求开展工作和信息收集,及时在“结直肠癌筛查民生实事督查系统”报送和更新数据信息。
三、项目内容
(一)前期准备
广泛宣传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提高目标人群项目依从性;对区疾控中心、项目承担的各医疗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筛查技术、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培训;制订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等项目准备工作。
(二)筛查程序
1.知情同意。向筛查对象说明筛查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回答筛查对象提出的问题,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2.问卷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估居民结直肠癌患病风险,问卷调查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3.粪便潜血试验。为居民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检测结果分为阴性和阳性。开展粪便潜血试验要与各类体检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检查。
4.结果判断。筛查结果阴性为问卷调查评估低风险或中风险且粪便潜血试验阴性,筛查结果阳性为问卷调查评估高风险或粪便潜血试验阳性。筛查结果应及时告知居民。
5.结肠镜检查。危险度评估为高风险的对象和粪便潜血检测结果阳性的对象动员其接受结肠镜检查。
6.对筛查发现的腺瘤和癌症患者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情况随访。对筛查阴性的居民定期开展健康指导、健康状况了解等随访。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推进,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
(二)区疾控中心负责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调查问卷、信息录入、随访管理的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估,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建立、维护和管理结直肠癌筛查登记专用数据库,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防治意识。
(三)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积极发挥区肿瘤防控中心作用,负责项目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肿瘤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目标人群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签署知情同意书、问卷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动员粪便潜血检测结果阳性的对象到定点筛查机构接受结肠镜检查、录入阳性对象在非定点医院做的肠镜及病理结果。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准确录入反馈相关信息数据,严把项目质量关,开展跟踪随访等工作。
(五)定点筛查机构(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沙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阳性筛查对象肠镜检查和后续诊疗服务,并将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项目作为 2023年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内容之一,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卫健局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协调推进,统筹整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定定点筛查机构、开展督导和评估。
(二)做好技术保障。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承担项目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结直肠癌防治科普材料印制、宣传品制作、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卫健局负责落实开展项目所需的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跟踪随访、结肠镜检查等经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补助经费按照筛查30元/人(包括问卷调查、粪便潜血试验、跟踪随访相关耗材及人员经费)、结肠镜检查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执行。在我区定点筛查机构做结肠镜检查的筛查阳性对象,由筛查机构减免结肠镜检查相关检查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四)强化宣传保障。以项目开展为契机,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开展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防癌健康知识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规范信息保障。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或反馈相关数据,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在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结直肠癌筛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评估。
附件:1.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任务分配表
2.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
3.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2022年版)
附件1
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单位名称 | 粪便潜血试验任务数(人) |
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状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55 |
永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7 |
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92 |
永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86 |
蒲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09 |
瑶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17 |
沙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93 |
海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20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天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41 |
合计 | 4150 |
附件2
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
项目名称: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 | |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 |
2月-3月 | 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完成人员培训, 完成当年度5%任务 |
4月-6月 | 完成当年度50%任务 |
7月-9月底 | 完成当年度75%任务 |
10月底前 | 完成当年度所有任务 |
11月底前 | 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
12月 | 完成评估验收 |
附件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
表 号:浙 卫 健 疾 控 调 11 表制定机关:浙 江省 卫生 健 康 委批准机关: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浙统制〔 2022 〕 4 号有效期至:2 0 2 5 年 1 月
尊敬的居民:
为进一步推动结直肠癌防控工作,保障和促进我省居民健康,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重点人群 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调查。调查将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所取得的单体资料予以严 格保密。
请您充分理解调查问卷内容,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如实回答。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2022 年 1 月
身份认证和资格审核 | |
姓名: | |
性别:□1=男 □2=女 | |
民族:□1=汉 □2=其他,请说明 | |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住址: |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现居住地: 市 县/区 镇/街道 村/社区 |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 | |
紧急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 | 与本人关系: |
一、基本信息 | |
A1. 身高:|__|__|__| 厘 米 | |
A2. 体重:|__|__|__|.|__| 千 克 |
A3. 腰围:|__|__|__| 厘 米 |
A4. 受教育程度: □1=未受教育 □2=小学 □3=初中 □4=高中/中专/技校 □5=大专 □6=大学及以上 |
A5. 婚姻状况:□1=未婚 □2=初婚 □3=再婚 □4=离异 □5=丧偶 □6=未婚同居 |
二、症状和既往检查 |
B1. 您现在是否存在腹部不适或其他肠道异常的症状: □0=否(跳至 B2) □1=是 |
B1.1 (若 B1=1,请回答)您现在出现的主要症状为(可多选): □1=腹痛 □2=腹胀 □3=腹部肿块 □4=排便异常(腹泻、便秘、大便不成形、大便细等) □5=便血(肉眼可见) □6=6 个月内缺铁性贫血 □7=体重减轻(非减肥原因 6 个月内体重减轻≥10%) |
B2. 您是否曾经做过结肠镜检查: □0=否(跳至 C1) □1=是 |
B2.1. (若 B2=1,请回答)是否发现肠道息肉/腺瘤: □0= 否 □1=是 □9=不清楚 |
三、既往疾病史和手术史 |
C1. 您是否曾被确诊恶性肿瘤: □0=否(跳至 C2) □1=是 |
C1.1. (若 C1=1,请回答)您曾被确诊的恶性肿瘤为(可多选): □1=肺癌 □2=乳腺癌 □3=甲状腺癌 □4=结直肠癌 □5=胃癌 □6=肝癌 □7=前列腺癌 □8=宫颈癌 □9=食管癌 □10=胰腺癌 □99=其他,请说明: |
C2. 您是否曾被确诊肠道疾病: □0=否(跳至 C3) □1=是 |
C2.1. (若 C2=1,请回答)您曾被确诊的肠道疾病为(可多选): □1=结直肠息肉/腺瘤 □2=溃疡性结肠炎 □3=克罗恩病 □4=非典型结肠炎 □5=慢性腹泻 □6=慢性便秘 □7=慢性阑尾炎 □8=痔疮 □9=其他,请说明: 慢性腹泻指近 2 年来腹泻累计持续超过 3 个月,每次发作持续时间在 1 周以上。 慢性便秘指近 2 年来便秘每年在 2 个月以上。 |
C3. 您是否曾被确诊其他慢性病: □0=否(跳至 D1) □1=是 |
C3.1. (若 C3=1,请回答)您曾被确诊的其他慢性病为: □1=高血压 □2=血脂异常/高脂血症 □3=糖尿病 □4=冠心病 □5=痛风 □6=慢性肾脏病 |
四、药物史 |
D1. 您是否规律服用(每周 1 次以上)阿司匹林等非甾体抗炎药,如对乙酰氨基酚、消炎痛、扶他林、扑热息痛、布洛芬等: □0=否(跳至 D2) □1=是 |
D1.1. (若 D1=1,请回答)服药频率为每周几次:|__| 次/周 |
D1.2. (若 D1=1,请回答)服药时长为几年:|__|__| 年 |
D2. 您是否规律服用(每周 1 次以上)抗凝血药物(如华法林、肝素、达比加群、通心络等) □0=否(跳至 E1) □1=是 |
D2.1. (若 D2=1,请回答)服药频率为每周几次:|__| 次/周 | |||
D2.2. (若 D2=1,请回答)服药时长为几年:|__|__| 年 | |||
五、吸烟和被动吸烟 | |||
E1. 您经常吸烟吗(每天吸烟 1 支以上,连续或累计 6 个月以上): □0=否,从不吸(跳至 E5) □1=是,目前仍在吸(跳至 E2) □2=以前吸,目前已戒烟 (连续 2 年不吸烟) | |||
E1.1. (若 E1=2,请回答)您这次戒烟已持续多少年:|__|__| 年 | |||
E2. 您从多少岁开始养成每天都吸烟的习惯:|__|__| 岁 | |||
E3. 扣除戒烟年数,您一共吸烟多少年:|__|__| 年 | |||
E4. 您平均每天吸烟多少支(1 包=20 支):|__|__| 支 | |||
E5. 您是否在家中或工作场所吸入二手烟(每周 1 天以上,每天至少 15 分钟): □0=否(跳至 F1) □1=是 | |||
请根据与您共处时间最长的吸烟者情况,填写下列问题: E5.1. (若 E5=1,请回答)在有烟雾的室内环境中,您与吸烟者共同居住或工作了多少年: |__|__| 年 | |||
E5.2. (若 E5=1,请回答)扣除戒烟年数,该吸烟者一共吸烟多少年:|__|__| 年 | |||
E5.3. (若 E5=1,请回答)该吸烟者平均每天吸烟多少支(1 包=20 支):|__|__| 支 | |||
六、饮酒 | |||
F1. 您经常饮酒吗(每周饮酒 1 次以上并连续 6 个月以上): □0=从不或几乎不饮酒(跳至 G1) □1=是,目前仍饮酒(跳至 F2) □2=以前饮,目前已戒酒(连续 2 年不饮酒) | |||
F1.1. (若 F1=2,请回答)您这次戒酒已持续多少年:|__|__| 年 | |||
F2. 您从多少岁开始养成每周都饮酒的习惯:|__|__| 岁 | |||
F3. 您每周有几天饮酒:|__| 天 | |||
F4. 您每周饮酒的种类和量(可多选): | |||
饮酒种类 | 度数或体积 | 每周饮酒量 | |
F4.1. 白酒 | □1=50 度以上 □2=40-50 度 □3=40 度以下 | |__|__| 两/周 | |
F4.2. 葡萄酒/黄酒 | |__|__| 两/周 | ||
F4.3. 啤酒 | □1=500ml □2=330ml | |__|__| 瓶/周 | |
七、饮食偏好 | |||
在过去 1 年里,您食用以下食品的频率? 0=不吃或极少吃 1=1-3 天/月 2=1-3 天/周 3=4-6 天/周 4=每天 | |||
食物种类 | 食用频率 | ||
G1. 新鲜蔬菜 | |__| | ||
G2. 新鲜水果 | |__| | ||
G3. 新鲜红肉类(猪、牛、羊) | |__| | ||
G4. 新鲜白肉类(禽、鱼、虾、蟹、贝) | |__| |
【结束语】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填写上述问卷,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0/2023-44727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卫〔2023〕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0〕6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温州市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和2023 年浙江省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推动我区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重点人群开展结直肠癌筛查,提高人民群众结直肠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提高结直肠癌及其癌前病变早诊率和治疗率,降低结直肠癌未来发病率和死亡率。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一)目标人群:温州市50-74周岁的户籍居民。 为目标人群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全年任务数为4150例,结合辖区内目标人群、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2023年度任务数(见附件1)。 (二)重要指标要求:根据工作要求需达到指标:目标人群筛查任务完成率≥100%,当年筛查率≥50%,累计筛查率≥50%,肠镜依从率≥35%,规范随访率≥85%,结直肠腺瘤检出率≥25%。 (三)实施时间:于 3 月底前启动项目,召开项目培训会,开展培训和现场工作。6 月底前完成筛查任务 50%,9月底前完成筛查任务 75%,10 月底前完成筛查任务 100%。现场筛查干预工作完成后,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省民生实事要求。11 月底前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省民生实事要求开展工作和信息收集,及时在“结直肠癌筛查民生实事督查系统”报送和更新数据信息。 三、项目内容 (一)前期准备 广泛宣传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提高目标人群项目依从性;对区疾控中心、项目承担的各医疗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筛查技术、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培训;制订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等项目准备工作。 (二)筛查程序 1.知情同意。向筛查对象说明筛查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回答筛查对象提出的问题,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2.问卷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估居民结直肠癌患病风险,问卷调查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3.粪便潜血试验。为居民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检测结果分为阴性和阳性。开展粪便潜血试验要与各类体检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检查。 4.结果判断。筛查结果阴性为问卷调查评估低风险或中风险且粪便潜血试验阴性,筛查结果阳性为问卷调查评估高风险或粪便潜血试验阳性。筛查结果应及时告知居民。 5.结肠镜检查。危险度评估为高风险的对象和粪便潜血检测结果阳性的对象动员其接受结肠镜检查。 6.对筛查发现的腺瘤和癌症患者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情况随访。对筛查阴性的居民定期开展健康指导、健康状况了解等随访。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推进,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 (二)区疾控中心负责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调查问卷、信息录入、随访管理的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估,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建立、维护和管理结直肠癌筛查登记专用数据库,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防治意识。 (三)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积极发挥区肿瘤防控中心作用,负责项目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肿瘤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目标人群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签署知情同意书、问卷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动员粪便潜血检测结果阳性的对象到定点筛查机构接受结肠镜检查、录入阳性对象在非定点医院做的肠镜及病理结果。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准确录入反馈相关信息数据,严把项目质量关,开展跟踪随访等工作。 (五)定点筛查机构(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沙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阳性筛查对象肠镜检查和后续诊疗服务,并将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项目作为 2023年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内容之一,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卫健局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协调推进,统筹整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定定点筛查机构、开展督导和评估。 (二)做好技术保障。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承担项目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结直肠癌防治科普材料印制、宣传品制作、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卫健局负责落实开展项目所需的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跟踪随访、结肠镜检查等经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补助经费按照筛查30元/人(包括问卷调查、粪便潜血试验、跟踪随访相关耗材及人员经费)、结肠镜检查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执行。在我区定点筛查机构做结肠镜检查的筛查阳性对象,由筛查机构减免结肠镜检查相关检查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四)强化宣传保障。以项目开展为契机,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开展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防癌健康知识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规范信息保障。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或反馈相关数据,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在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结直肠癌筛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评估。 附件:1.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任务分配表 2.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 3.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2022年版) 附件1 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2 2023年龙湾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
附件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 表 号:浙 卫 健 疾 控 调 11 表制定机关:浙 江省 卫生 健 康 委批准机关: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浙统制〔 2022 〕 4 号有效期至:2 0 2 5 年 1 月 尊敬的居民: 为进一步推动结直肠癌防控工作,保障和促进我省居民健康,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重点人群 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调查。调查将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所取得的单体资料予以严 格保密。 请您充分理解调查问卷内容,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如实回答。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2022 年 1 月
【结束语】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填写上述问卷,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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