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28/2023-44609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市监〔2023〕1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3 14:44:41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原则,锚定“守牢一条底线、深化一个系统、办好一场亚运”的“三个一”总目标,继续推动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推进各方安全责任压实压细,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亡人事件。

一、完善体系建设,推动多元共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贯彻落实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线培训功能,重点督促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开展培训考核,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区对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持续推行“四单一网”(责任清单、设备清单、隐患清单、隐患核销清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强齐抓共管。

4.持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进一步强责任细协同、强宣传细服务、强创新细举措,以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为统领,以数字化转型为手段,以完善机制制度为保障,继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稳步推进全市电梯安全运行情况持续向好。

二、推动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控

5.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对于企业自查、检验检测、物联感知、公众监督、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实时告知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或维保人员,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完善隐患闭环处置机制。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常态化实施高风险隐患核销验收,对于采取停用、查封、注销等措施的,通过系统上传文书凭证和现场照片,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闭环处置。

7.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为基础,按照“通用+专业”模式,推进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探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有机融合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巩固薄弱环节

8.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聚焦公众聚集场所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电站锅炉、小型锅炉、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以及港口、冶金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组织开展“除险保安”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本质安全问题。

9.开展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抽查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局确定的监督检查重点,制定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一事双查”的原则,加大获证生产和充装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区生产和充装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24%。

10.开展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风险情况和我市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制定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全面部署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1.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巩固现代社区建设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老旧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排查打击未经登记的非法电梯。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2.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强化行刑衔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突出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力度,通过曝光一批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起到“整治一个、查处一家、震慑一片”效果。

四、深化智慧监管,提升监管能效

13.深化在线系统应用。高质量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5%以上。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物联感知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智控接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3575台以上,构建电梯安全综合集成、智能物联、多元共治的管理体系。

14.深化赋码扫码应用。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使用单位加强动态赋码管理,常态化开展赋码督查,实现在用特种设备实时全量赋码。全面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检验、监管等相关人员开展扫码,将扫码异常行为纳入企业“双随机+重点+信用”监管的重要因素。

15.深化阳光工厂建设。全面推进“阳光工厂”建设,加强制造质量关联控制区域监控,提升视频传输过程数据安全性,加强生产质量安全管控,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动态调整实际从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清单,督促清单内企业100%视频接入。

五、推进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16.落实“护航亚运”安保服务保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安全技术保障、应急处置和宣传引导等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深入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亚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高质量完成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17.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服务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需求,以A类、B类监察员培训取证、岗位实务培训、集中研修提升等形式,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完成培训不少于20人次。聚焦一线监管队伍能力提升,以技术带教、岗位轮训等形式,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18.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用,畅通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特种设备隐患和违法行为。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水平。

附件

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项目

工作内容

时间

进度

责任单位

守牢安全底线

做好亚运会、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期间不发生一次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确保不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亡人事故,事故结案率按规定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含相关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22年实际数零增长,坚决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完善体系建设,推动多元共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线培训功能,重点督促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开展培训考核,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线上培训考试率达100%。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推动企业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属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持续推行“四单一网”工作法,开展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联合督查检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加强部门间协作,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持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

继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稳步推进全市电梯安全运行情况持续向好。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推动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控

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全面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全市有效实施分类评价、日志管理工作的企业均实现95%以上,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对于企业自查、检验检测、物联感知、公众监督、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实时告知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或维保人员,提醒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完善隐患闭环处置机制

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常态化实施高风险隐患核销验收,对于采取停用、查封、注销等措施的,通过系统上传文书凭证和现场照片,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闭环处置。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

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为基础,按照“通用+专业”模式,推进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坚持问题导向,巩固薄弱环节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聚焦公众聚集场所、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港口、冶金企业等,组织开展“除险保安”专项监督检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结合重大活动、节假日,组织开展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检查。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根据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抽查专项行动

制定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检查单位名单抽取。

2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督抽查,全区抽查比例不低于24%。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制定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全面部署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巩固现代社区建设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开展电梯安全筑底等专项行动。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组织专项执法行动。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局综合执法队、各基层站所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曝光一批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

全年

各基层站所

深化智慧监管,提升监管能效

深化在线系统应用

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5%以上。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46000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物联智控接入100%覆盖。(龙湾3575台)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使用单位加强动态赋码管理。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深化赋码扫码应用

全面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检验、监管等相关人员开展扫码。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动态调整实际从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清单。

6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深化阳光工厂建设

督促清单内企业100%视频接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落实“护航亚运”安保服务保障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实现核心区电梯物联接入全覆盖(特殊电梯除外)。

6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技术带教、岗位轮训等活动,每名持证人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鼓励基层所队参加安全监察员认证,确保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1名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B类安全监察员。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年至少举办12场(永中、蒲州、海滨、永兴、状元、瑶溪各2次);

10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台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工作,全区完成免费培训不少于20人次。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索引号 001008003002028/2023-44609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市监〔2023〕1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原则,锚定“守牢一条底线、深化一个系统、办好一场亚运”的“三个一”总目标,继续推动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推进各方安全责任压实压细,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亡人事件。

一、完善体系建设,推动多元共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贯彻落实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线培训功能,重点督促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开展培训考核,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区对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持续推行“四单一网”(责任清单、设备清单、隐患清单、隐患核销清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强齐抓共管。

4.持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进一步强责任细协同、强宣传细服务、强创新细举措,以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为统领,以数字化转型为手段,以完善机制制度为保障,继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稳步推进全市电梯安全运行情况持续向好。

二、推动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控

5.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对于企业自查、检验检测、物联感知、公众监督、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实时告知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或维保人员,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完善隐患闭环处置机制。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常态化实施高风险隐患核销验收,对于采取停用、查封、注销等措施的,通过系统上传文书凭证和现场照片,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闭环处置。

7.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为基础,按照“通用+专业”模式,推进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探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有机融合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巩固薄弱环节

8.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聚焦公众聚集场所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电站锅炉、小型锅炉、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以及港口、冶金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组织开展“除险保安”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本质安全问题。

9.开展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抽查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局确定的监督检查重点,制定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一事双查”的原则,加大获证生产和充装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区生产和充装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24%。

10.开展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风险情况和我市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制定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全面部署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1.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巩固现代社区建设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老旧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排查打击未经登记的非法电梯。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2.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强化行刑衔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突出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力度,通过曝光一批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起到“整治一个、查处一家、震慑一片”效果。

四、深化智慧监管,提升监管能效

13.深化在线系统应用。高质量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5%以上。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物联感知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智控接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3575台以上,构建电梯安全综合集成、智能物联、多元共治的管理体系。

14.深化赋码扫码应用。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使用单位加强动态赋码管理,常态化开展赋码督查,实现在用特种设备实时全量赋码。全面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检验、监管等相关人员开展扫码,将扫码异常行为纳入企业“双随机+重点+信用”监管的重要因素。

15.深化阳光工厂建设。全面推进“阳光工厂”建设,加强制造质量关联控制区域监控,提升视频传输过程数据安全性,加强生产质量安全管控,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动态调整实际从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清单,督促清单内企业100%视频接入。

五、推进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16.落实“护航亚运”安保服务保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安全技术保障、应急处置和宣传引导等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深入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亚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高质量完成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17.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服务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需求,以A类、B类监察员培训取证、岗位实务培训、集中研修提升等形式,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完成培训不少于20人次。聚焦一线监管队伍能力提升,以技术带教、岗位轮训等形式,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18.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用,畅通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特种设备隐患和违法行为。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水平。

附件

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项目

工作内容

时间

进度

责任单位

守牢安全底线

做好亚运会、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期间不发生一次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确保不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亡人事故,事故结案率按规定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含相关事故)死亡人数同比2022年实际数零增长,坚决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完善体系建设,推动多元共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线培训功能,重点督促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开展培训考核,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线上培训考试率达100%。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推动企业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属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持续推行“四单一网”工作法,开展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联合督查检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加强部门间协作,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持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

继续贯彻落实《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稳步推进全市电梯安全运行情况持续向好。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推动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控

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全面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全市有效实施分类评价、日志管理工作的企业均实现95%以上,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对于企业自查、检验检测、物联感知、公众监督、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实时告知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或维保人员,提醒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完善隐患闭环处置机制

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常态化实施高风险隐患核销验收,对于采取停用、查封、注销等措施的,通过系统上传文书凭证和现场照片,确保风险隐患线上线下闭环处置。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

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为基础,按照“通用+专业”模式,推进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坚持问题导向,巩固薄弱环节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聚焦公众聚集场所、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港口、冶金企业等,组织开展“除险保安”专项监督检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结合重大活动、节假日,组织开展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检查。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根据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抽查专项行动

制定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检查单位名单抽取。

2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

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督抽查,全区抽查比例不低于24%。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制定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全面部署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巩固现代社区建设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开展电梯安全筑底等专项行动。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组织专项执法行动。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局综合执法队、各基层站所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曝光一批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

全年

各基层站所

深化智慧监管,提升监管能效

深化在线系统应用

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5%以上。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46000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物联智控接入100%覆盖。(龙湾3575台)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使用单位加强动态赋码管理。

全年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深化赋码扫码应用

全面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检验、监管等相关人员开展扫码。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动态调整实际从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清单。

6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深化阳光工厂建设

督促清单内企业100%视频接入。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落实“护航亚运”安保服务保障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实现核心区电梯物联接入全覆盖(特殊电梯除外)。

6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技术带教、岗位轮训等活动,每名持证人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鼓励基层所队参加安全监察员认证,确保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1名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B类安全监察员。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年至少举办12场(永中、蒲州、海滨、永兴、状元、瑶溪各2次);

10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台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工作,全区完成免费培训不少于20人次。

11月底前

局特种设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