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意见》(温教评〔2020〕131号)和龙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龙湾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教研〔202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龙湾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第三批种子学校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探索“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的实施路径,建立健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研究机制,形成“集数据、读数据、研数据、用数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改进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申报对象
全区初中、小学
三、申报要求
1.学校要有跟“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相关联实践研究项目基础上进行申报。
2.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评价观,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方面有迫切要求和认真思考,并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学校要组建种子学校项目团队,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
3.要从本校实际出发,研究制订“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措施、保障条件与工作进度等。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定期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实践。每一阶段结束后要提交成果报告和有关资料。
四、申报流程
1.学校在已有实践项目基础上,确定项目培育内容,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并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提出申请。文档命名:校名+申报书,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2.区教师发展中心聘请专家对申请学校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确定区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第三批种子学校。
3.学校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压缩打包,文件夹以“学校+种子学校申报”命名,发送到邮箱1318084432@qq.com,联系人:孙建约,联系电话:86537868。
附件:
1.龙湾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第三批种子学校申报书
2. 龙湾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第三批种子学校申报汇总表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温龙师函〔2023〕69 号关于开展龙湾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第三批种子学校申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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