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2〕399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教师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区项目申报情况
发展中心提供的选课项目有:幼教全科26项,24学时,小学34项,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24学时,初中21项,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24学时;中等职业6项24学时;其他跨学段19项,资源教师40学时,心理健康教育24学时,美术24学时,班主任32学时,项目化学习24学时,体育24学时,教师心智成长16学时,综合实践活动16学时,信息技术12学时。中国教师研修网面向龙湾区选课项目有6项:幼儿园90学时。杭州富阳银湖书院选课项目有2项: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力90学时。浙江弘华非遗教育研究院面向龙湾区选课项目有1项:劳动教育40学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龙湾区选课项目有1项:中职班主任40学时。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
(一)更新教师数据信息。请各校在2023年2月8日前,将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中教师信息将定期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更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做好差异或异常数据核对与更新处理。
(二)教师自主选课与审核。教师自主选课分两轮进行,包括自主选课、学校审核、培训机构复核三个环节。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3年2月8日—2月15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3月1日。第一轮未选课的教师不能参加第二轮补报选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指导、督促教师做好选课工作,并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教师选课的审核工作,做到不漏选、不错选。教师选课和培训实施的进程安排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各校要根据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培训指标,科学规划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选课工作:各校年均90学时达22%以上,年人均学时数达73学时及以上,其中自主选课培训不低于60%。参加90学时及以上项目,按分层分类匹配率达到80%以上,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不低于98%,参训教师“学评教”达100%,培训项目负责人对学员的“教评学”达100%。另外,校本培训五年最多可获得120学时;远程培训五年不超过50学时;学历进修、暑假和寒假专题培训、外出参加高质量培训等可通过浙江省教师管理平台中的其他类型确认相应的学分。
2.自主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在“龙湾区选课和学分管理人员”钉钉群咨询。
附件:2023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进程表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2月6日
附件下载:温龙师函〔2023〕29号关于做好选课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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