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14:37:10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14日

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根据省、市、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实现“住有宜居”,打造“温暖安居”品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主题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为梯次愿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住房品质和住房安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围绕“住有宜居”任务要求,到2027年,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供应结构与产业、城市、人口发展更相适应,住房市场保持平稳健康、风险可控,房地产转型升级和多元发展有序推进,综合居住品质明显提升。推动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住房保障供应。到2027年,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2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1500户,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二)住房居住品质。到2027年,累计创建未来社区23个、覆盖40%的城镇社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新增住宅加装电梯27台,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110项(个)以上。

(三)城乡房屋安全。到2027年,全面完成既有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城乡危房整治率100%,实现动态清零。全面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实现即时救助。

(四)住房市场健康。到2027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6.18平方米,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突显,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治理完善、健康发展的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建立。

表  “住有宜居”五年目标

序号

指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2026年目标值

2027年目标值

1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9.02

10.02

11.02

12.02

13.02

2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

套(间)数(套)

龙湾

9182

温州湾

5460

龙湾

9682

温州湾

6370

龙湾

10182

温州湾7280

龙湾

10682

温州湾8190

龙湾

11182

温州湾

9076

3

公租房在保家庭户数(户)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4

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套数(套)

50

350

350

350

350

5

老旧小区累计改造个数(个)

7

8

9

10

11

6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龙湾

84

温州湾

88

龙湾

85.5

温州湾

90

龙湾

87

温州湾

91

龙湾

88.5

温州湾

92

龙湾

90

温州湾

93

7

创建未来社区累计数量(个)

龙湾5

温州湾1

龙湾7

温州湾3

龙湾10

温州湾4

龙湾14

温州湾5

龙湾17

温州湾6

8

住宅加装电梯累计数量(台)

7

12

17

22

27

9

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累计数量(个)

龙湾

15

温州湾15

龙湾

30

温州湾25

龙湾

45

温州湾30

龙湾

60

温州湾35

龙湾

70

温州湾40

10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龙湾

34

温州湾34

龙湾

35

温州湾35

龙湾

36

温州湾36

龙湾

38

温州湾38

龙湾

40

温州湾40

11

城乡危房整治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2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3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46.09

46.11

46.14

46.16

46.18

14

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

人数(万 人)

6.58

8.08

9.58

11.08

12.58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保基本和促发展并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1.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进一步完善并加快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提升存量用地、存量用房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比例,提升面向社会公众出租房源比例。加强政银合作,发挥金融机构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支持,引导和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形成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投资、供给体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建设中心、温州湾财政局、温州湾科技和人才局、臻龙集团、滨海新城投资集团、瓯飞集团、区资源规划分局,带*号为牵头单位,下同)

2.持续深化公租房基本保障。坚持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继续实施环卫一线职工保障。强化准入和配给管理,完善住房保障服务,提升公租房保障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大浙里办APP“城镇住房保障”微应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3.有序推进人才住房政策实施。全面贯彻《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2.0版,扩大政策覆盖面,探索实施“人才房票”“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等制度。优化配售认购机制,强化人才住房工作数字化建设,推进人才住房常态化申请受理,不断推进人才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财政局、温州湾科技和人才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4.实施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落实《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规范棚改基本公共服务行为。加强项目储备培育,科学安排改造时序和建设计划,引导棚改家庭合理选择安置方式,提升安置效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补短板行动,突出立面补缺、墙体整治、屋顶补漏、违建拆除等改造重点,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到2027年底,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1个。(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中心、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适应人民对更美好居住生活的需要,大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完善配套功能设施,提升居住水平和幸福指数。

1.持续推进未来社区提质扩面。衔接完整社区要求,迭代未来社区创建标准,制定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普惠型、引领型分层推进。到2027年,计划累计建成23个未来社区(区本级17个,温州湾新区6个)、8个城乡风貌区。严格落实“普惠共享和示范引领相结合”的工作要求,结合党建智治和“一老一小”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湾财政局、温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2.实施住房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以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为重点,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创优活动。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数字化应用,建立完善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加强装配式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落实现代宜居农房和浙派民居建设要求,统筹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实现农村住房品质高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温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3.全面提升专业物业服务。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红色管家”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动专业物业服务向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覆盖,细化、量化、标准化服务要求,拓展物业服务向家政、康养等服务延伸,逐步推广“社区+物业+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立社区、业委会或物管会、物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增强业委会或物管会履职意识和能力。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行动,到2027年,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温州湾组织人事部)

4.全面开展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强化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乡镇)、社区的联动,共同推进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管线迁移、施工监管、竣工交付、维修保养及其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加装电梯民主协商调解制度,合理化解群众利益不平衡等问题。加强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力有序实施。到2027年,新增住宅加装电梯27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全面提升城乡住房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建立健全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实现住房安全的智慧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1.实施城乡住房治理改造行动。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城镇危房方面,完成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形成新一轮城镇危房解危清单,到2027年底完成实质性解危(完成拆除或加固)。农村危房方面,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落实农村危房动态清零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落实房屋空间编码,应用城乡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到2024年对全区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2.深化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在规范农房设计、加强农房建设和使用安全监管、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等方面探索先行,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农房浙建事”系统落地应用,进一步强化系统常态化应用,推动龙湾区农房建设管理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推动建立贯穿农房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四)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构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住房市场体系。

1.保障住房市场稳定。因城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快房地产“风险智防”数字化建设,完善市场风险预警处置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温州湾经济发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经开区税务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2.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落实土地、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增加租赁住房,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试行租赁住房纳入新市民量化积分入学体系,推行租购住房在享受医疗等公共服务上具有相应权益,保持住房租金价格总体平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温州湾经济发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经开区税务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3.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力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加强制度普及宣传、建立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建制等,推进新市民、新青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群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27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到12.58万人。(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龙湾管理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牵头“住有宜居”工程,负责研究落实区领导工作指示要求,负责统筹协调、计划编制、督促指导等工作。区级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相关工作。

(二)强化落实机制。按照住有宜居目标导向,推动住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指标,加强项目储备培育,每年形成一批群众感知度高、可落地见效的民生实事项目。有效搭建部门、属地、企业等多层次工作交流和推进平台,完善清单化管理机制,制定重大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实行闭环管理。

(三)推进数字赋能。配合“浙里安居”完成综合集成应用,不断加大住房领域公共服务应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可靠服务。围绕“温暖安居”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温州标识度的住有宜居多跨应用场景,提高我区城乡住房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践行“住房让百姓更满意”的使命担当,让“住有宜居”更加可感知、可实现、广覆盖。

(四)完善评价考核。科学设立“住有宜居”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指数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的评价与考核,加强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确保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加强服务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工作督导,聚焦推进重点工作、重大抓手、重大改革、重大项目。

关于印发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14日

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根据省、市、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实现“住有宜居”,打造“温暖安居”品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主题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为梯次愿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住房品质和住房安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围绕“住有宜居”任务要求,到2027年,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供应结构与产业、城市、人口发展更相适应,住房市场保持平稳健康、风险可控,房地产转型升级和多元发展有序推进,综合居住品质明显提升。推动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住房保障供应。到2027年,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2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1500户,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二)住房居住品质。到2027年,累计创建未来社区23个、覆盖40%的城镇社区,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新增住宅加装电梯27台,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110项(个)以上。

(三)城乡房屋安全。到2027年,全面完成既有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城乡危房整治率100%,实现动态清零。全面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实现即时救助。

(四)住房市场健康。到2027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6.18平方米,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突显,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治理完善、健康发展的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建立。

表  “住有宜居”五年目标

序号

指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2026年目标值

2027年目标值

1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9.02

10.02

11.02

12.02

13.02

2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

套(间)数(套)

龙湾

9182

温州湾

5460

龙湾

9682

温州湾

6370

龙湾

10182

温州湾7280

龙湾

10682

温州湾8190

龙湾

11182

温州湾

9076

3

公租房在保家庭户数(户)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4

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套数(套)

50

350

350

350

350

5

老旧小区累计改造个数(个)

7

8

9

10

11

6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龙湾

84

温州湾

88

龙湾

85.5

温州湾

90

龙湾

87

温州湾

91

龙湾

88.5

温州湾

92

龙湾

90

温州湾

93

7

创建未来社区累计数量(个)

龙湾5

温州湾1

龙湾7

温州湾3

龙湾10

温州湾4

龙湾14

温州湾5

龙湾17

温州湾6

8

住宅加装电梯累计数量(台)

7

12

17

22

27

9

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累计数量(个)

龙湾

15

温州湾15

龙湾

30

温州湾25

龙湾

45

温州湾30

龙湾

60

温州湾35

龙湾

70

温州湾40

10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龙湾

34

温州湾34

龙湾

35

温州湾35

龙湾

36

温州湾36

龙湾

38

温州湾38

龙湾

40

温州湾40

11

城乡危房整治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2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3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46.09

46.11

46.14

46.16

46.18

14

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

人数(万 人)

6.58

8.08

9.58

11.08

12.58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保基本和促发展并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1.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进一步完善并加快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提升存量用地、存量用房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比例,提升面向社会公众出租房源比例。加强政银合作,发挥金融机构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支持,引导和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形成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投资、供给体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建设中心、温州湾财政局、温州湾科技和人才局、臻龙集团、滨海新城投资集团、瓯飞集团、区资源规划分局,带*号为牵头单位,下同)

2.持续深化公租房基本保障。坚持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继续实施环卫一线职工保障。强化准入和配给管理,完善住房保障服务,提升公租房保障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大浙里办APP“城镇住房保障”微应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3.有序推进人才住房政策实施。全面贯彻《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2.0版,扩大政策覆盖面,探索实施“人才房票”“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等制度。优化配售认购机制,强化人才住房工作数字化建设,推进人才住房常态化申请受理,不断推进人才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财政局、温州湾科技和人才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4.实施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落实《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规范棚改基本公共服务行为。加强项目储备培育,科学安排改造时序和建设计划,引导棚改家庭合理选择安置方式,提升安置效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补短板行动,突出立面补缺、墙体整治、屋顶补漏、违建拆除等改造重点,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到2027年底,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1个。(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中心、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适应人民对更美好居住生活的需要,大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完善配套功能设施,提升居住水平和幸福指数。

1.持续推进未来社区提质扩面。衔接完整社区要求,迭代未来社区创建标准,制定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普惠型、引领型分层推进。到2027年,计划累计建成23个未来社区(区本级17个,温州湾新区6个)、8个城乡风貌区。严格落实“普惠共享和示范引领相结合”的工作要求,结合党建智治和“一老一小”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湾财政局、温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2.实施住房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以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为重点,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创优活动。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数字化应用,建立完善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加强装配式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落实现代宜居农房和浙派民居建设要求,统筹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实现农村住房品质高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温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3.全面提升专业物业服务。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红色管家”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动专业物业服务向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覆盖,细化、量化、标准化服务要求,拓展物业服务向家政、康养等服务延伸,逐步推广“社区+物业+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立社区、业委会或物管会、物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增强业委会或物管会履职意识和能力。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行动,到2027年,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温州湾组织人事部)

4.全面开展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强化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乡镇)、社区的联动,共同推进加装电梯联合审查、管线迁移、施工监管、竣工交付、维修保养及其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加装电梯民主协商调解制度,合理化解群众利益不平衡等问题。加强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力有序实施。到2027年,新增住宅加装电梯27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全面提升城乡住房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建立健全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实现住房安全的智慧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1.实施城乡住房治理改造行动。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城镇危房方面,完成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形成新一轮城镇危房解危清单,到2027年底完成实质性解危(完成拆除或加固)。农村危房方面,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落实农村危房动态清零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落实房屋空间编码,应用城乡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到2024年对全区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2.深化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在规范农房设计、加强农房建设和使用安全监管、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等方面探索先行,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农房浙建事”系统落地应用,进一步强化系统常态化应用,推动龙湾区农房建设管理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推动建立贯穿农房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四)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构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住房市场体系。

1.保障住房市场稳定。因城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快房地产“风险智防”数字化建设,完善市场风险预警处置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温州湾经济发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经开区税务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2.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落实土地、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增加租赁住房,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试行租赁住房纳入新市民量化积分入学体系,推行租购住房在享受医疗等公共服务上具有相应权益,保持住房租金价格总体平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温州湾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温州湾经济发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经开区税务局、温州湾资源规划分局)

3.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力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加强制度普及宣传、建立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建制等,推进新市民、新青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群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27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到12.58万人。(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龙湾管理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牵头“住有宜居”工程,负责研究落实区领导工作指示要求,负责统筹协调、计划编制、督促指导等工作。区级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相关工作。

(二)强化落实机制。按照住有宜居目标导向,推动住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政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指标,加强项目储备培育,每年形成一批群众感知度高、可落地见效的民生实事项目。有效搭建部门、属地、企业等多层次工作交流和推进平台,完善清单化管理机制,制定重大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实行闭环管理。

(三)推进数字赋能。配合“浙里安居”完成综合集成应用,不断加大住房领域公共服务应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可靠服务。围绕“温暖安居”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温州标识度的住有宜居多跨应用场景,提高我区城乡住房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践行“住房让百姓更满意”的使命担当,让“住有宜居”更加可感知、可实现、广覆盖。

(四)完善评价考核。科学设立“住有宜居”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指数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的评价与考核,加强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确保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加强服务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工作督导,聚焦推进重点工作、重大抓手、重大改革、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