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3/2023-00480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综法〔2023〕5号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CLWD56-2023-0002 阅读版本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14:28:05浏览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筑垃圾管理,有效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活动,全面推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

一、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96310-2。

(二)直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各执法中队窗口举报等,举报时需填写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三)短信、微信等其他有效方式。

二、受理内容

接受社会对建筑垃圾乱倾倒、向河道排放泥浆、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

三、奖励方法

对举报人反映的举报内容,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并立案查处后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其中:

(一)经核实为建筑垃圾乱倾倒的给予200-5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二)经核实为向河道排放泥浆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经核实为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同一举报包含多种违法行为的,按最高奖励,不以累计,涉及多人举报的,予以均分,同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四、时间期限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通知自2023年3月6日起施行。

其它未尽事宜由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2.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1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举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


受理时间


举 报 反 映 内 容


备  注



登记人:                        受理单位(盖章):


附件2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大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6楼616室

(电话:0577-86961051)

机动二中队

龙湾区河泥荡公园北门

(电话:0577-86896310)

永中中队

永中街道永强大道4315号

(电话:0577-86888003)

蒲州中队

蒲州街道玉苍西路1号3楼

(电话:0577-85630085)

海滨中队

海滨街道宁城西路99号嘉宁家园

(电话:0577-86891901)

永兴中队

永兴街道纪兴西路9号

(电话:0577-86867086)

状元中队

状元街道乐清路4号

(电话:0577-86380321)

瑶溪中队

瑶溪街道瑶溪新天地锦园6幢A座3楼

(电话:0577-86622206)

星海中队

滨海六路旭日小区25幢3楼

(电话:0577-56906355)

天河中队

天河街道永泉路天河供电所(四楼)

(电话:0577-86902522)

沙城中队

沙城街道沧宁路110号5楼

(电话:0577-86839001)

海城中队

海城街道金山路1号

(电话:0577-56850896)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3/2023-00480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综法〔2023〕5号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CLWD56-2023-0002 阅读版本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浏览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筑垃圾管理,有效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活动,全面推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

一、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96310-2。

(二)直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各执法中队窗口举报等,举报时需填写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三)短信、微信等其他有效方式。

二、受理内容

接受社会对建筑垃圾乱倾倒、向河道排放泥浆、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

三、奖励方法

对举报人反映的举报内容,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并立案查处后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其中:

(一)经核实为建筑垃圾乱倾倒的给予200-5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二)经核实为向河道排放泥浆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经核实为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同一举报包含多种违法行为的,按最高奖励,不以累计,涉及多人举报的,予以均分,同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四、时间期限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通知自2023年3月6日起施行。

其它未尽事宜由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2.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1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举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


受理时间


举 报 反 映 内 容


备  注



登记人:                        受理单位(盖章):


附件2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大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6楼616室

(电话:0577-86961051)

机动二中队

龙湾区河泥荡公园北门

(电话:0577-86896310)

永中中队

永中街道永强大道4315号

(电话:0577-86888003)

蒲州中队

蒲州街道玉苍西路1号3楼

(电话:0577-85630085)

海滨中队

海滨街道宁城西路99号嘉宁家园

(电话:0577-86891901)

永兴中队

永兴街道纪兴西路9号

(电话:0577-86867086)

状元中队

状元街道乐清路4号

(电话:0577-86380321)

瑶溪中队

瑶溪街道瑶溪新天地锦园6幢A座3楼

(电话:0577-86622206)

星海中队

滨海六路旭日小区25幢3楼

(电话:0577-56906355)

天河中队

天河街道永泉路天河供电所(四楼)

(电话:0577-86902522)

沙城中队

沙城街道沧宁路110号5楼

(电话:0577-86839001)

海城中队

海城街道金山路1号

(电话:0577-5685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