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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10/2023-00410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8 16:08:00浏览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农业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农〔2021〕21号)及《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龙财发〔2022〕3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二、扶持范围

(一)支持农村和农业领域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含农村道路、桥梁建设和硬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河道治理,农村饮用水设施建设,村庄整治、灾害点整治及卫生保洁设施建设,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及便民利民设施建设等。

(二)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的各类项目建设,含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利用开发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平台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农业产业经济开发项目建设等。

三、申报程序

请各街道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街道初审”的基本工作流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于9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在区级村级小型公益建设项目储备库中进行择优筛选、立项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联系人:蔡辉,电话:0577-8560085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wczch@163.com)。



附件:2023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0/2023-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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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农业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农〔2021〕21号)及《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龙财发〔2022〕3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二、扶持范围

(一)支持农村和农业领域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含农村道路、桥梁建设和硬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河道治理,农村饮用水设施建设,村庄整治、灾害点整治及卫生保洁设施建设,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及便民利民设施建设等。

(二)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的各类项目建设,含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利用开发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平台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农业产业经济开发项目建设等。

三、申报程序

请各街道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街道初审”的基本工作流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于9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在区级村级小型公益建设项目储备库中进行择优筛选、立项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联系人:蔡辉,电话:0577-8560085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wczch@163.com)。



附件:2023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