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5/2022-48001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历年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和高能级平台“登峰造极”展示交流活动项目兑现工作,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兑现办法》(温龙政发〔2021〕22号),现开展项目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龙湾区(高新区)历年主办或承办的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已正式运营的获奖项目。
(二)龙湾区(高新区)高能级平台展示交流活动中已正式运营的“登峰造极”奖和进入决赛的路演项目。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截至10月24日
三、兑现项目
(一)大赛奖金(第二笔)
项目获奖后2年内,满足项目正式运营条件(附件1)即可申请大赛奖金(第二笔),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纳税证明、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二)创业启动资金
自企业注册起3年内,项目正式运营并达到兑现条件后(附件1)即可申请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启动资金分两期拨付,须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启动资金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纳税证明、销售合同(符合技术合同登记要求的合同必须完成登记)、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创业发展资助
项目正式运营后,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发展资助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财务报表、利润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四)场地支持
项目正式运营后,企业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租金补助审批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场地租赁协议、租金发票、银行回单(租金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五)贷款贴息
项目正式运营后,企业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贷款贴息审批表》(附件5),并提供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还息证明等有关材料。
(六)投资奖励
由投资机构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投资奖励审批表》(附件6),并提供投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入账单等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注册企业达到正式运营标准后,方可申请各类项目资助。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年可享受相关项目资助。项目获奖后2年内未正式运营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助资格。
(二)龙湾区(高新区)高能级平台展示交流活动中获得“登峰造极”奖和进入决赛的路演项目,落地运营后分别参照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二、三等奖项目兑现综合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等政策。
(三)资助项目被认定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或符合上级兑现政策的,已兑现的同类型区级奖励作为区级配套补助数额,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在奖补公示截至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补:1.企业搬离注册地或注销的;2.不符合奖补资格的;3.项目主要创办人擅自减少股权占比,变更或退出企业;4.其他经审核不予奖补的情形。
(五)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发展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每期均需在正式运营标准的基础上申请兑现。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以上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798301050@qq.com或联系龙湾区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联系人:方阳阳,0577-86968176。
附件: 1.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正式运营标准及创业启动资金兑现要求
2.《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启动资金审批表》
3.《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发展资助审批表》
4.《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租金补助审批表》
5.《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贷款贴息审批表》
6.《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投资奖励审批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7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5/2022-48001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历年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和高能级平台“登峰造极”展示交流活动项目兑现工作,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兑现办法》(温龙政发〔2021〕22号),现开展项目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龙湾区(高新区)历年主办或承办的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已正式运营的获奖项目。 (二)龙湾区(高新区)高能级平台展示交流活动中已正式运营的“登峰造极”奖和进入决赛的路演项目。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截至10月24日 三、兑现项目 (一)大赛奖金(第二笔) 项目获奖后2年内,满足项目正式运营条件(附件1)即可申请大赛奖金(第二笔),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纳税证明、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二)创业启动资金 自企业注册起3年内,项目正式运营并达到兑现条件后(附件1)即可申请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启动资金分两期拨付,须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启动资金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纳税证明、销售合同(符合技术合同登记要求的合同必须完成登记)、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创业发展资助 项目正式运营后,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发展资助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财务报表、利润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四)场地支持 项目正式运营后,企业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租金补助审批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场地租赁协议、租金发票、银行回单(租金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五)贷款贴息 项目正式运营后,企业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贷款贴息审批表》(附件5),并提供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还息证明等有关材料。 (六)投资奖励 由投资机构填写《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投资奖励审批表》(附件6),并提供投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入账单等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注册企业达到正式运营标准后,方可申请各类项目资助。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年可享受相关项目资助。项目获奖后2年内未正式运营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助资格。 (二)龙湾区(高新区)高能级平台展示交流活动中获得“登峰造极”奖和进入决赛的路演项目,落地运营后分别参照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二、三等奖项目兑现综合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等政策。 (三)资助项目被认定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或符合上级兑现政策的,已兑现的同类型区级奖励作为区级配套补助数额,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在奖补公示截至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补:1.企业搬离注册地或注销的;2.不符合奖补资格的;3.项目主要创办人擅自减少股权占比,变更或退出企业;4.其他经审核不予奖补的情形。 (五)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发展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每期均需在正式运营标准的基础上申请兑现。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以上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798301050@qq.com或联系龙湾区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联系人:方阳阳,0577-86968176。 附件: 1.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正式运营标准及创业启动资金兑现要求 2.《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启动资金审批表》 3.《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发展资助审批表》 4.《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租金补助审批表》 5.《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贷款贴息审批表》 6.《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投资奖励审批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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