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3年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我的育人故事(暨寒假家访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1-10 15:06:59 |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进“温州市中小学价值观教育推进实施试验区”工作,落实《温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家访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我的家访育人故事”寒假征文活动的通知》(温教研科函〔2023〕7号)文件要求,决定举行2023年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我的育人故事(暨寒假家访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范围

12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

二、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三、撰写要求

征文基于教育叙事的文本要求(参照附件1),内容上要结合二十大精神,聚焦新形势下的“家庭教育、家校共育”新问题,以“家访”为教育活动载体,以“育人”为核心指向内容,呈现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人员及有关教师、学生家长等在开展家访工作中所遇热点、难点和难忘的经历与思考,如“双减”与疫情背景下学生寒假生活指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亲子沟通指导、 特殊家庭的子女教育、学生心理关怀与健康成长、学生价值观引导、“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 等,发现新问题、分享新经验、传递新做法。

征文要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形式进行撰写,要求是真实故事,有真情实感,体现教育情怀。征文字数2000-3000字,每位教师限报1篇。已公开发表或参加省市级以上评审并获奖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评。严禁杜撰和抄袭。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四、报送办法

(一)报送名额

每校可推荐5-7篇(其中寒假家访案例2-4篇),集团学校可以适当增加2-3篇,各级价值观基地学校、价值观教育课改项目学校可以适当增加2-4篇,各校选送时兼顾小学低段、小学高段、初中段、高中段学段分配,以及不同价值观主题的分布。每人限报一篇。

(二)报送时间:2023年2月10日截止。

(三)报送材料

文本材料统一以电子稿方式报送,每篇文档正文中不含单位姓名,以“单位+姓名+题目”为文档名(word格式)。各校电子稿汇总后以“单位简称+育人故事”为文件夹名称,连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lrqls@126.com。

联系人:李荣强,联系电话:86868005、621777、13858801777(微信同号)。

(四)排版要求

题目(小二号字加粗黑体);一级标题(四号加粗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加粗黑体);三级标题(小四号加粗楷体);正文(五号宋体);参考资料五号楷体。段落为1.5倍行距。


附件

1.教育叙事文本要求

2.2023年龙湾区“我的育人故事(暨寒假家访案例)”汇总表



温州市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温龙师函〔2023〕8号 关于举行2023年龙湾区中小学教师“我的育人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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