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2/2022-47234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住建〔2022〕9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无欠薪情况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一)项目各方主体自查自纠阶段(11月30日前)。项目各方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详见附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台账备查。于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报送到龙湾区住建局(龙湾区府6楼633室,联系人:陈光辉,联系电话:0577-86969280)。
(二)全面抽查阶段(11月30至12月10日)。我局将组织检查组,以“双随机”方式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受检工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
(二)合同履约方面
受检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包括:疫情期间现场管理情况;应招标的专业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款(包括人工费用拨付)支付情况;工程合同中约定人员和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暂定价材料单价确定、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补充协议签订、工程开工和进度等情况;施工合同内部管理、竣工结算办理情况;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及综合保险办理情况;分阶段过程结算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无欠薪创建
主要检查实名制、保证金、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维权告示牌、足额支付等六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立即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掌握工地各项动态和隐性风险,重点检查合同履约情况,着重加强六项制度落实,降低欠薪风险,扎实推进无欠薪创建。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检查组加大检查力度,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形成建筑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对不认真自查自纠、不及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对查出的问题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落实六项制度等,我局将强化“失信惩戒”机制予以通报批评和信用评价扣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湾区建设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及施工合同履约自查自纠表
(发包人牵头填报)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面积): 签约合同价(万元): 填报日期:
自查项目 | 评价标准 | 基准分 | 自查结果 | 自纠结果或情况说明 |
一、市场行为自查情况 | ||||
六项制度 | 未发生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情况 | 符合/不符合 | ||
未发生保证金落实不到位情况 | ||||
未发生分账管理落实不到位情况 | ||||
未发生银行代发落实不到位情况 | ||||
未发生维权告示牌落实不到位情况 | ||||
未发生足额支付落实不到位情况 | ||||
市场行为情况 | 未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 符合/不符合 | ||
不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符合/不符合 | |||
未将已签订的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另行发包 | 符合/不符合 | |||
不存在以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的分包单位 | 符合/不符合 | |||
施工许可情况 | 开工前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符合/不符合 | ||
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 | 向施工单位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符合/不符合 | ||
汇总:其中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 | ||||
实名制管理情况 | 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内容合同或协议 | 符合/不符合 | ||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 符合/不符合 | |||
人工费拨付情况 | 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主管部门备案的工资专用账户 | 符合/不符合 | ||
汇总:其中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三、施工合同履约情况 | ||||
工程价款支付 |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 | 符合/不符合 | ||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 符合/不符合 | |||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变更、索赔款项 | 符合/不符合 | |||
汇总:其中符合 项;不符合 项 | ||||
备注:(以上自查须如实填报并在整改期限日内自纠整改到位,否则复查发现未纠正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监理人(章):
发包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附件2
欠薪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
工程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码: 填报日期:
序号 | 施工单位 | 承包方式 (总包或分包) | 施工内容 | 签约合同价(元) | 欠薪金额(元) | 涉及班组数量(个) | 涉及民工人数 | 自纠结果 |
1 | ||||||||
2 | ||||||||
3 | ||||||||
4 | ||||||||
... |
备注:填报单位一栏房地产项目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其他项目填写“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附件3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检查情况 |
建 设 单 位 | 1 | 招标公告(复印件) | |
2 | 招标文件 | ||
3 | 投标文件 | ||
4 | 中标通知书 | ||
5 | 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有) | ||
6 | 专业承包合同 | ||
7 | 施工许可证 | ||
8 | 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 | ||
9 | 农民工工资专户人工费支付凭证 | ||
10 |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 ||
11 | 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 ||
12 |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 ||
总 包 单 位 总 包 单 位 总 包 单 位 | 1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2 |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 | ||
3 |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
4 |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职称证书 | ||
5 | 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 ||
6 | 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 ||
7 | 劳资专管员培训合格证书、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 | ||
8 | 工程款支付凭证及相应的银行进账单 | ||
9 | 专业分包合同、资质证明及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 ||
10 | 劳务分包合同、资质证明及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 ||
11 | 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支付凭证 | ||
12 | 项目部全体人员持有效证件到场 | ||
13 | 施工项目部人员考勤记录 | ||
14 | 履约担保凭证 | ||
15 |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 ||
16 |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硬件设施设备 | ||
17 | “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 | ||
18 |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 ||
19 |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及备案证明(网站截图打印) | ||
20 |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及备案证明(网站截图打印) | ||
21 | 分包单位委托总包单位发放工资委托书 | ||
22 | 民工花名册及劳动合同 | ||
23 | 工资册及和工资册对应的工资发放银行回执 | ||
24 | 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或工程结算单 | ||
25 | 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入账凭证 | ||
26 | 其他工程款拨付凭证 | ||
分包单位 | 1 | 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证书、工资发放单 | |
2 | 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向建筑工人代发工资的合同或协议 | ||
监 理 单 位 | 1 | 企业资质证书 | |
2 | 采取招标方式的监理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 ||
3 | 监理合同 | ||
4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 ||
5 | 监理规划 | ||
6 |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更变(如有变更)材料 | ||
7 | 监理月报、监理日志,以及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 | ||
8 |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 ||
9 |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 | ||
10 | 检查、抽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证明材料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2/2022-47234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住建〔2022〕9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无欠薪情况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一)项目各方主体自查自纠阶段(11月30日前)。项目各方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详见附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台账备查。于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报送到龙湾区住建局(龙湾区府6楼633室,联系人:陈光辉,联系电话:0577-86969280)。 (二)全面抽查阶段(11月30至12月10日)。我局将组织检查组,以“双随机”方式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受检工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 (二)合同履约方面 受检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包括:疫情期间现场管理情况;应招标的专业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款(包括人工费用拨付)支付情况;工程合同中约定人员和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暂定价材料单价确定、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补充协议签订、工程开工和进度等情况;施工合同内部管理、竣工结算办理情况;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及综合保险办理情况;分阶段过程结算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无欠薪创建 主要检查实名制、保证金、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维权告示牌、足额支付等六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立即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并及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掌握工地各项动态和隐性风险,重点检查合同履约情况,着重加强六项制度落实,降低欠薪风险,扎实推进无欠薪创建。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检查组加大检查力度,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形成建筑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对不认真自查自纠、不及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对查出的问题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落实六项制度等,我局将强化“失信惩戒”机制予以通报批评和信用评价扣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湾区建设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及施工合同履约自查自纠表 (发包人牵头填报)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面积): 签约合同价(万元): 填报日期: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监理人(章): 发包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附件2 欠薪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 工程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码: 填报日期:
备注:填报单位一栏房地产项目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其他项目填写“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附件3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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