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3 10:28:16浏览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各市、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根据全国老龄委的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全省域组织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共同富裕”建设成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敬老月”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31日(10月4日为老年节),主题为“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全国和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大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力度,持续开展老年金融知识主题宣传和电信网络反诈骗宣传,集中报道一批打击养老诈骗和涉老伪劣商品典型案例,曝光犯罪手段,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以及“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品牌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各地要组织党政领导、党员干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等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走进老年人家庭,深入城乡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为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献爱心、解难题、办实事,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倾听老年人的呼声和诉求。要充分利用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机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参与,通过主题活动、结对帮扶、定期探视、微心愿认领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帮助。组织动员“敬老文明号”集体及创建单位,为困难老年人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活动。持续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和“为农村困难老人送光明”行动。

(三)便利为老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和“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让更多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手机,帮助老年人积极融入智慧社会,充分享受智能化服务带来的便利。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要持续优化老年人办事流程,保留必要人工窗口,设立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进一步推动网约车平台、定制客运企业、农村客运企业等开通完善“一键叫车”功能等内容,方便老年人出行。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教育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积极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宣讲老年健康政策,开展健康咨询和义诊活动,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推动服务项目落实落细。大力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引导老年人提升健康素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五)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文艺汇演、文化展示、体育健身等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全省老年书画教学成果展和“桑榆生辉洒满天,乐学享老绽华年”全省老年教育短视频展示,充分展示新时代老年学员学习风采。开展“银尚达人秀”风采展示和交流活动,全方位展示老同志健康阳光、快乐奉献的精神风貌。组织首届全省老年木玩比赛,宣传推广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推进老龄健康产业发展。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社会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戏剧演出、科普宣传等为老惠老公益活动。开展好“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敬老社会氛围。组织“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扬中华优秀敬老传统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结合第11届“浙江孝贤”评选活动,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敬老养老助老先进典型和老有所为模范人物,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孝贤人物、孝亲家庭、敬老好儿女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传承孝老家风,弘扬敬老传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级老龄委要切实加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敬老月”活动在各市、县(市、区)全面开展。各级老龄办要抓好具体谋划和综合协调,推进任务落实。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部门和系统资源,积极参与。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二)面向基层,灵活创新。“敬老月”活动要着力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要把活动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上,切切实实为老年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老年人健康体检、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留观等时间节点灵活开展宣传活动。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加大“敬老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活动专题、专栏、专版,集中反映各地丰富多彩的敬老活动场景,展示老年人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生活风采,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老龄办在11月10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报省老龄办(电子版通过“浙政钉”系统报送)。

联系人:金孝平、倪力,联系电话:0571-87709113、87709372。

附件:1.“2022年”敬老月有关活动安排

2.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敬老月”有关活动安排

一、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老年书画展览

由省老龄办主办,省老年活动中心、省老年书画研究会承办,举办“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和老年书画展览。

二、发送一封老年节慰问信

重阳节(10月4日)以省老龄委名义在报刊、官方微信等媒体上给全省老年人发一封慰问信。

三、组织一次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困难老年人。

四、开展一次老龄政策宣讲活动

省老龄办下基层宣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

五、组织一次“反诈防骗 敬老助老”宣传及“智慧助老”活动

省老龄办与省委政法委(省专项办)联合举办一次“反诈防骗 敬老助老”及“智慧助老”现场活动,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人员参加现场反诈防骗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老年人学习智能手机等“智慧助老”活动。

六、开展一次孝亲敬老表彰

由省委宣传部指导,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主办,浙江老年报社承办,举行第11届“浙江孝贤”评选和颁奖典礼。

七、组织一次健康宣传义诊

在10月8日国际安宁疗护日,由浙江医院牵头,联合相关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举办一次健康义诊活动,同时宣传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

八、举办全省首届老年时装艺术大赛展演

由省老龄委指导,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主办,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丝绸博物馆、省老年活动中心、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承办,全省共11支参赛队。通过老年时装展演形式,领略“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的魅力,以艺术之光照亮共富之路。

九、组织一次健康老龄化研讨会暨首届全省老年木玩比赛

由省老龄办主办,丽水市老龄办承办,在丽水举办健康老龄化研讨会暨首届全省老年木玩比赛,通过召开研讨会、组织11个地市的老年队伍参加木玩比赛等,宣传推广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推进老龄健康产业发展。

附件2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各市、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根据全国老龄委的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全省域组织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共同富裕”建设成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敬老月”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31日(10月4日为老年节),主题为“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全国和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大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力度,持续开展老年金融知识主题宣传和电信网络反诈骗宣传,集中报道一批打击养老诈骗和涉老伪劣商品典型案例,曝光犯罪手段,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以及“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品牌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各地要组织党政领导、党员干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等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走进老年人家庭,深入城乡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为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献爱心、解难题、办实事,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倾听老年人的呼声和诉求。要充分利用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机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参与,通过主题活动、结对帮扶、定期探视、微心愿认领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帮助。组织动员“敬老文明号”集体及创建单位,为困难老年人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活动。持续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和“为农村困难老人送光明”行动。

(三)便利为老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和“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让更多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手机,帮助老年人积极融入智慧社会,充分享受智能化服务带来的便利。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要持续优化老年人办事流程,保留必要人工窗口,设立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进一步推动网约车平台、定制客运企业、农村客运企业等开通完善“一键叫车”功能等内容,方便老年人出行。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教育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积极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宣讲老年健康政策,开展健康咨询和义诊活动,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推动服务项目落实落细。大力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引导老年人提升健康素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五)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文艺汇演、文化展示、体育健身等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全省老年书画教学成果展和“桑榆生辉洒满天,乐学享老绽华年”全省老年教育短视频展示,充分展示新时代老年学员学习风采。开展“银尚达人秀”风采展示和交流活动,全方位展示老同志健康阳光、快乐奉献的精神风貌。组织首届全省老年木玩比赛,宣传推广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推进老龄健康产业发展。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社会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戏剧演出、科普宣传等为老惠老公益活动。开展好“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敬老社会氛围。组织“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扬中华优秀敬老传统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结合第11届“浙江孝贤”评选活动,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敬老养老助老先进典型和老有所为模范人物,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孝贤人物、孝亲家庭、敬老好儿女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传承孝老家风,弘扬敬老传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级老龄委要切实加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敬老月”活动在各市、县(市、区)全面开展。各级老龄办要抓好具体谋划和综合协调,推进任务落实。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部门和系统资源,积极参与。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二)面向基层,灵活创新。“敬老月”活动要着力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要把活动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上,切切实实为老年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老年人健康体检、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留观等时间节点灵活开展宣传活动。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加大“敬老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活动专题、专栏、专版,集中反映各地丰富多彩的敬老活动场景,展示老年人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生活风采,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老龄办在11月10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报省老龄办(电子版通过“浙政钉”系统报送)。

联系人:金孝平、倪力,联系电话:0571-87709113、87709372。

附件:1.“2022年”敬老月有关活动安排

2.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敬老月”有关活动安排

一、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老年书画展览

由省老龄办主办,省老年活动中心、省老年书画研究会承办,举办“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和老年书画展览。

二、发送一封老年节慰问信

重阳节(10月4日)以省老龄委名义在报刊、官方微信等媒体上给全省老年人发一封慰问信。

三、组织一次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困难老年人。

四、开展一次老龄政策宣讲活动

省老龄办下基层宣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

五、组织一次“反诈防骗 敬老助老”宣传及“智慧助老”活动

省老龄办与省委政法委(省专项办)联合举办一次“反诈防骗 敬老助老”及“智慧助老”现场活动,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人员参加现场反诈防骗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老年人学习智能手机等“智慧助老”活动。

六、开展一次孝亲敬老表彰

由省委宣传部指导,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主办,浙江老年报社承办,举行第11届“浙江孝贤”评选和颁奖典礼。

七、组织一次健康宣传义诊

在10月8日国际安宁疗护日,由浙江医院牵头,联合相关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举办一次健康义诊活动,同时宣传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

八、举办全省首届老年时装艺术大赛展演

由省老龄委指导,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主办,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丝绸博物馆、省老年活动中心、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承办,全省共11支参赛队。通过老年时装展演形式,领略“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的魅力,以艺术之光照亮共富之路。

九、组织一次健康老龄化研讨会暨首届全省老年木玩比赛

由省老龄办主办,丽水市老龄办承办,在丽水举办健康老龄化研讨会暨首届全省老年木玩比赛,通过召开研讨会、组织11个地市的老年队伍参加木玩比赛等,宣传推广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推进老龄健康产业发展。

附件2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