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监管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2022-11-23 16:38:44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诚信档案;对欺骗等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者,责令限期腾退承租房源或退还补贴款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诚信档案,自腾退房源或退还补贴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恶意欠租转租、破坏房屋或设备的予以责令限期缴纳、修复或照价赔偿并记入公共租信住房管理诚信档案。区发改局根据区住建局定期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诚信档案不良信息记录,在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并录入个人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后续监管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诚信档案;对欺骗等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者,责令限期腾退承租房源或退还补贴款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诚信档案,自腾退房源或退还补贴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恶意欠租转租、破坏房屋或设备的予以责令限期缴纳、修复或照价赔偿并记入公共租信住房管理诚信档案。区发改局根据区住建局定期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诚信档案不良信息记录,在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并录入个人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