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被取消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布日期:2022-11-23 15:34:39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依据《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温州市龙湾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民〔2016〕99号)、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

(1)残疾人死亡、失踪、户籍迁移、残疾等级变动等情况;(2)享受儿童福利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儿童不在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两项补贴;(4)残疾人两项补贴与工伤保险生活护理不得重复享受;(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养老服务补贴、严重精神障碍者看护补贴不能重复享受;(6)残疾人家庭或本人收入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能享受生活补贴;(7)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可重新申请;

哪些情况会被取消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依据《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温州市龙湾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民〔2016〕99号)、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

(1)残疾人死亡、失踪、户籍迁移、残疾等级变动等情况;(2)享受儿童福利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儿童不在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两项补贴;(4)残疾人两项补贴与工伤保险生活护理不得重复享受;(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养老服务补贴、严重精神障碍者看护补贴不能重复享受;(6)残疾人家庭或本人收入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能享受生活补贴;(7)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