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8/2022-46790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生成日期 2022-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文广旅体〔2022〕8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01 16:56:28浏览次数: 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即日起,龙湾区公安分局、龙湾区文物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区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实施文物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凡正在实施盗掘、盗窃、哄抢、私分、藏匿、转移、走私、倒卖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实施文物犯罪人员的亲朋好友应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窝藏、包庇文物犯罪人员或者帮助销赃,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涉文物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或者对侦破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涉文物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在查明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广大人民群众(公民)要坚决同文物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文物犯罪分子,支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在生产生活中发现、保护、上交文物和提供文物犯罪线索、协助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等的群众(公民),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文物违法犯罪举报材料邮寄单位及地址:

1.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地址:龙湾区永宁西路518号

邮编:325000

举报电话:110;0577-85880110 

2.龙湾区文物局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89号

邮编:325000

举报电话:0577-86968279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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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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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即日起,龙湾区公安分局、龙湾区文物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区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实施文物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凡正在实施盗掘、盗窃、哄抢、私分、藏匿、转移、走私、倒卖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实施文物犯罪人员的亲朋好友应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窝藏、包庇文物犯罪人员或者帮助销赃,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涉文物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或者对侦破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涉文物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在查明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广大人民群众(公民)要坚决同文物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文物犯罪分子,支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在生产生活中发现、保护、上交文物和提供文物犯罪线索、协助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等的群众(公民),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文物违法犯罪举报材料邮寄单位及地址:

1.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地址:龙湾区永宁西路518号

邮编:325000

举报电话:110;0577-85880110 

2.龙湾区文物局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89号

邮编:325000

举报电话:0577-8696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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