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丨龙湾区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续借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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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续借 读者可在外借书刊未过期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或网上续借。 电话续借: 89698257(图书借阅区) 89698918(少儿借阅区) 88962777(温州市图书馆续借电话) (初始密码为读者出生年月日的后六位,如1982年10月1日出生读者的密码是821001) 图书逾期 书刊须及时还回。图书逾期,可自行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缴纳每册(盘)0.1元/天逾期费。 2. 选择逾期停借,即按逾期天数选择停用读者证(如图书逾期3天,借书证停用3天),停借时间以半年为上限。 3. 选择逾期志愿服务,即按最大逾期天数,选择到图书馆做志愿者服务以减免逾期费。逾期100天以内志愿服务3小时,超过100天(含)志愿服务6小时。 通借通还 该证为温州地区公共图书馆通用借书证,除在龙湾区图书馆、龙湾区各图书分馆(包括城市书房、百姓书屋)使用外,还可以在温州市图书馆、鹿城区图书馆、瓯海区图书馆、洞头区图书馆、瑞安市图书馆、乐清市图书馆、永嘉县图书馆、平阳县图书馆、文成县图书馆,泰顺县图书馆,苍南县图书馆、经开区星海图书馆等公共图书馆享受通借通还服务。 关于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 1. 图书馆负有永久保存文献资料的责任,图书、报刊、光盘是国家财产,凡是借出或查阅的文献,如发生遗失、撕毁、污损,借阅单位或个人须负赔偿责任。 2. 凡遗失图书、报刊、光盘,应购买原件赔偿,无法购得原件,按以下标准赔偿。
3. 凡损毁图书、报刊、光盘,按其不同程度分别处理。 (1)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勾画等现象,及时请工作人员加盖“图书破损”章。否则,由借阅者负责。 (2)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原书定价20%处理。无法继续流通者,按遗失书刊赔偿。 (3)损坏报纸应赔偿原报,否则,按当月合订本价格赔偿。 (4)光盘出现无法读取,被水浸、油浸、漆保护层损坏、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等导致光盘无法流通使用的按遗失赔偿。 (5)对故意破坏图书、盗窃国家书刊或谎报遗失不还者,必须追回原书并按原书价50倍赔偿,同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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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续借 读者可在外借书刊未过期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或网上续借。 电话续借: 89698257(图书借阅区) 89698918(少儿借阅区) 88962777(温州市图书馆续借电话) (初始密码为读者出生年月日的后六位,如1982年10月1日出生读者的密码是821001) 图书逾期 书刊须及时还回。图书逾期,可自行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缴纳每册(盘)0.1元/天逾期费。 2. 选择逾期停借,即按逾期天数选择停用读者证(如图书逾期3天,借书证停用3天),停借时间以半年为上限。 3. 选择逾期志愿服务,即按最大逾期天数,选择到图书馆做志愿者服务以减免逾期费。逾期100天以内志愿服务3小时,超过100天(含)志愿服务6小时。 通借通还 该证为温州地区公共图书馆通用借书证,除在龙湾区图书馆、龙湾区各图书分馆(包括城市书房、百姓书屋)使用外,还可以在温州市图书馆、鹿城区图书馆、瓯海区图书馆、洞头区图书馆、瑞安市图书馆、乐清市图书馆、永嘉县图书馆、平阳县图书馆、文成县图书馆,泰顺县图书馆,苍南县图书馆、经开区星海图书馆等公共图书馆享受通借通还服务。 关于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 1. 图书馆负有永久保存文献资料的责任,图书、报刊、光盘是国家财产,凡是借出或查阅的文献,如发生遗失、撕毁、污损,借阅单位或个人须负赔偿责任。 2. 凡遗失图书、报刊、光盘,应购买原件赔偿,无法购得原件,按以下标准赔偿。
3. 凡损毁图书、报刊、光盘,按其不同程度分别处理。 (1)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勾画等现象,及时请工作人员加盖“图书破损”章。否则,由借阅者负责。 (2)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原书定价20%处理。无法继续流通者,按遗失书刊赔偿。 (3)损坏报纸应赔偿原报,否则,按当月合订本价格赔偿。 (4)光盘出现无法读取,被水浸、油浸、漆保护层损坏、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等导致光盘无法流通使用的按遗失赔偿。 (5)对故意破坏图书、盗窃国家书刊或谎报遗失不还者,必须追回原书并按原书价50倍赔偿,同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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