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2/2021-4010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 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等要求,我局对2021年8月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本通知。
二、 主要内容
《通知》对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废止3份。
三、实施时间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办公室 费妍
联系方式:0577-86968705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2/2021-4010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 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等要求,我局对2021年8月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本通知。 二、 主要内容 《通知》对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废止3份。 三、实施时间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办公室 费妍 联系方式:0577-86968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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