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5/2021-4055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温龙科发〔2019〕21号)和《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龙政发〔2020〕26号)文件相关要求,开展2021年度第二季度创新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对象
为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提供服务(2021年第二季度已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申领使用并已完成服务通过审批的创新券)的载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检测机构等各类载体。
二、兑现提交材料
1.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材料先上传至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 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填报《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涉及到单位变更的、单位银行账号变更的,还有法人变更的,都要在上传附件这里提供相对应证明文件。
三、兑现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1年9月27日-9月28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龙湾区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0577-86866033、0577-86968280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 龙湾区(高新区)2021年第二季度创新券兑现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6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5/2021-4055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温龙科发〔2019〕21号)和《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龙政发〔2020〕26号)文件相关要求,开展2021年度第二季度创新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对象 为龙湾区(高新区)企业提供服务(2021年第二季度已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申领使用并已完成服务通过审批的创新券)的载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检测机构等各类载体。 二、兑现提交材料 1.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材料先上传至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 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填报《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涉及到单位变更的、单位银行账号变更的,还有法人变更的,都要在上传附件这里提供相对应证明文件。 三、兑现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1年9月27日-9月28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龙湾区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0577-86866033、0577-86968280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 龙湾区(高新区)2021年第二季度创新券兑现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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