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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65/2021-4043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永中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关于永中街道食品安全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17:04:13浏览次数: 来源:永中街道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专管员日常管理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

街道食安办要加强对片区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专管员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集中排查和整治,实时掌握片区内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及风险隐患。

专管员要及时将发现的片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点和潜在隐患报告给食安办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站所,从而建立起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机制。

二、隐患排查机制

专管员负责本片区内网格员食品安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检查对象是本片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和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定期检查每月应不少于 4次,每次检查商家不少于6家,重点要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1、”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2、"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3、"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4、"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 可证等复印件及每 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5、"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巡查检查工作记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隐患轻微发给网格员,由网格员处置。隐患严重上报基层四个平台及上报街道食安办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站所.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站所依法进行查处。

三、信息报告机制

1、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 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线索,要立即报告街道食安办和食品安全监管站所。

2、为迅速及时地报告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可采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

四、协助执法机制

街道食安办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派出机构的沟通 协调,建立定期联合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齐心协力抓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食安办协调指导下,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密切工作配合,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

五、宣传教育机制

街道食安办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食品专管员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食品专管员要指导人民群众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宣传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 引导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社会合力。

六、食品专管员具体工作职责

1、专管员在街道食安办的领导下开展品安全相关工作,完成街道食安办安排的有关工作,接受市场监管所等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

2、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各派驻机构做好责任片区内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

3、积极参加街道及各派驻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方面知识和 业务培训,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快速精准、及时有效的政策指导、办理服务。同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4、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片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擅 自对外发布信息。

5、督促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规范经营; 积极协助街道、派驻机构查处食品安全领域举报投诉、联合执法案件。

6、做好上级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7、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0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65/2021-4043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永中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关于永中街道食品安全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次数: 来源:永中街道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专管员日常管理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

街道食安办要加强对片区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专管员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集中排查和整治,实时掌握片区内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及风险隐患。

专管员要及时将发现的片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点和潜在隐患报告给食安办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站所,从而建立起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机制。

二、隐患排查机制

专管员负责本片区内网格员食品安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检查对象是本片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和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定期检查每月应不少于 4次,每次检查商家不少于6家,重点要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1、”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2、"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3、"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4、"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 可证等复印件及每 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5、"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巡查检查工作记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隐患轻微发给网格员,由网格员处置。隐患严重上报基层四个平台及上报街道食安办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站所.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站所依法进行查处。

三、信息报告机制

1、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 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线索,要立即报告街道食安办和食品安全监管站所。

2、为迅速及时地报告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可采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

四、协助执法机制

街道食安办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派出机构的沟通 协调,建立定期联合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齐心协力抓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食安办协调指导下,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密切工作配合,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

五、宣传教育机制

街道食安办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食品专管员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食品专管员要指导人民群众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宣传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 引导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社会合力。

六、食品专管员具体工作职责

1、专管员在街道食安办的领导下开展品安全相关工作,完成街道食安办安排的有关工作,接受市场监管所等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

2、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各派驻机构做好责任片区内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

3、积极参加街道及各派驻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方面知识和 业务培训,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快速精准、及时有效的政策指导、办理服务。同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4、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片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擅 自对外发布信息。

5、督促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规范经营; 积极协助街道、派驻机构查处食品安全领域举报投诉、联合执法案件。

6、做好上级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7、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