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140/2021-40313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1-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有序推进龙湾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温政令〔2014〕147号)、《温州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温住建〔2018〕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八个部分,包括职责分工、适用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时限、实施保障、后续管理、其他。
(一)职责分工。该部门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或用人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的职责分工。
(二)适用对象。该部分明确了温州市龙湾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龙湾区环卫行业从事一线工作的非温州市区户籍的环卫工人两类家庭作为申请对象,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家庭成员构成,及有关特殊情况的确认。
(三)申请条件。明确了住房条件,经济条件中明确了收入条件、车辆条件、工商条件。
(四)申请材料。该部分内容参照了市实施细则,列明各类申请材料,也将随“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在大数据信息支持到位的时候免除相应材料的上传,彻底实行“一证通办”,为申请对象提供便利便捷。
(五)审核程序和时限。括申请、受理初审、联合审查、公示等流程。同时按照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明确了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时限,将总办理时限限定在上级要求的14个工作日内。
(六)实施保障。该部分内容主要明确了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实施方式。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的租赁补贴金额、保障面积、补贴年限、发放方式,实物配租的配租方案、保障面积、配租顺序、公开摇号、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标准、续租管理均做了细化规定。
(七)后续管理。该部分主要明确了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后续的管理内容,包括:年审管理,保障期内财产、收入、人口、住房、死亡或离异的变更管理,退出管理,诚信管理,实物房源互换管理,使用管理、损坏赔偿等。
(八)其他。该部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明确工作纪律、业务督察、信用记录、资金保障、单位管理服务责任、施行时间。
三、施行时间 《细则》自2021年9月9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林锋
业务科室:住房保障科,联系方式:86359299。
索引号 | 001008003002140/2021-40313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1-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有序推进龙湾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温政令〔2014〕147号)、《温州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温住建〔2018〕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八个部分,包括职责分工、适用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时限、实施保障、后续管理、其他。 (一)职责分工。该部门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或用人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的职责分工。 (二)适用对象。该部分明确了温州市龙湾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龙湾区环卫行业从事一线工作的非温州市区户籍的环卫工人两类家庭作为申请对象,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家庭成员构成,及有关特殊情况的确认。 (三)申请条件。明确了住房条件,经济条件中明确了收入条件、车辆条件、工商条件。 (四)申请材料。该部分内容参照了市实施细则,列明各类申请材料,也将随“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在大数据信息支持到位的时候免除相应材料的上传,彻底实行“一证通办”,为申请对象提供便利便捷。 (五)审核程序和时限。括申请、受理初审、联合审查、公示等流程。同时按照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明确了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时限,将总办理时限限定在上级要求的14个工作日内。 (六)实施保障。该部分内容主要明确了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实施方式。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的租赁补贴金额、保障面积、补贴年限、发放方式,实物配租的配租方案、保障面积、配租顺序、公开摇号、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标准、续租管理均做了细化规定。 (七)后续管理。该部分主要明确了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后续的管理内容,包括:年审管理,保障期内财产、收入、人口、住房、死亡或离异的变更管理,退出管理,诚信管理,实物房源互换管理,使用管理、损坏赔偿等。 (八)其他。该部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明确工作纪律、业务督察、信用记录、资金保障、单位管理服务责任、施行时间。 三、施行时间 《细则》自2021年9月9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林锋 业务科室:住房保障科,联系方式:86359299。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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