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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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将龙湾区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认购方式 全程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监督下采用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在线选房方式进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对选房结果出具公证书。 二、认购时间 (一)摇号直播:2021年9月8日上午9:00开始。 (二)在线选房:2021年9月9日下午13:30开始。 三、认购对象 经审核公示符合配售资格条件,并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龙湾区人才。 四、摇号、认购流程 (一)名单确定。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人才名单在公证摇号直播前,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公示24小时。 (二)摇号直播。摇号直播时间在2021年9月8日上午9:00开始。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进行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并全程录像,以备查询。申购人搜索并关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龙湾人才”-“摇号直播”观看全过程。 摇号直播按人才层次类别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D类人才,第二批次为E类人才,第三批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等其他人才。同批次人才先摇取选房顺序号,摇号选房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10人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摇号结果及选房组式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申购人的手机号码上,并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进行公示。 因停电、电脑卡顿、死机造成摇号中止的,当批次的数据不计入正常结果,前批次数据做为正常结果,当批次及剩余的数据等待电脑恢复正常运行后继续摇号。 (三)测试选房。申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选房测试(申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认购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测试选房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下午15:00-17:30、晚上18:30-21:00)。选房测试为正式选房前进行的模拟测试,为申购人提供查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沟通等功能,方便申购人提前熟悉选房操作流程。模拟认购成功不作为最终认购成功的结果,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选房认购所选为准。 申购人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内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龙湾人才”-“在线选房”开展模拟选房。为在正式选房时提高准确率和加快速度,申购人在选房测试场可提前将意向房源放入收藏夹(最多收藏10套)。例如:选房测试场收藏的房源号2-202,正式选房场可直接点击收藏房源查阅是否已售,如果收藏的房源未被他人认购可直接点击该房源认购,如果收藏的房源已被他人认购请重新选择其他房源。 (四)正式选房。申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选房(申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认购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正式选房时间在2021年9月9日下午13:30开始。申购人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龙湾人才”-“在线选房”进行正式选房。 根据公证摇号产生名单的“组式”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进行“组式”选房,最后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选房系统。 第一批次于13:30正式选房,后续批次将间隔2分钟依次进入选房系统,统一按照摇号中签名单“组式”选房。每组时间为2分钟,先选先得。在本组选房时间内未成功选房的申购人,系统将自动延后到下一组(不保留选房优先权),将与下一组申购人同时选房,以此类推至本次选房结束(同一套房源最多锁定3次,每次不超过30秒)。在线选房系统关闭时间为最后一组申购人进入系统后的20分钟。 (五)房源认购。申购人线上确定房源后,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申购人即完成本次房源认购。若申购人未在规定时间(正式选房开始至在线选房系统关闭)内登录选房系统,或者申购人登录选房系统但未选定房源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六)合同签订。申购人应凭“成功认购”短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在认购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到认购项目售楼处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申购人如需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应知事项 (一)每位申购人仅有一次成功认购权利,申购人选房前请慎重决定认购行为,一旦选定房源并认购成功,不得再次更改。 (二)“在线选房系统”搭载于公证处网络平台,申购人请确认知悉本次在线认购流程,提前开展测试,并能熟练进行认购操作。如因申购人个人设备、个人网络环境及账号问题等原因未能成功选房的,责任由申购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在线选房对房源的说明以及项目的相关信息、图片等,均由开发商提供,仅供申购人参考,不构成要约,不对房源做任何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四)申购人选房前应查看并明确知晓该项目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条款、所认购的物业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不利因素、交付标准及非交付标准、差异户型以及法律法规应明示的其它文件、证书等公示材料。 六、其他 (一)本次线上摇号直播、在线选房全过程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现场监督下进行,申购报名、线上摇号、在线选房、签订《配售确认单》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 (二)经审核公示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的申购人需在9月1日—9月3日登录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rcf.wzzjis.com:9080),确认是否参加摇号选房。 (三)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 (四)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办和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委人才办0577-86966626、0577-56571580 区住建局0577-86359299、0577-86359616 选房测试场技术咨询:13356153155、13706666526 公证咨询:0577-56579982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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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将龙湾区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认购方式 全程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监督下采用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在线选房方式进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对选房结果出具公证书。 二、认购时间 (一)摇号直播:2021年9月8日上午9:00开始。 (二)在线选房:2021年9月9日下午13:30开始。 三、认购对象 经审核公示符合配售资格条件,并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龙湾区人才。 四、摇号、认购流程 (一)名单确定。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人才名单在公证摇号直播前,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公示24小时。 (二)摇号直播。摇号直播时间在2021年9月8日上午9:00开始。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进行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并全程录像,以备查询。申购人搜索并关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龙湾人才”-“摇号直播”观看全过程。 摇号直播按人才层次类别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D类人才,第二批次为E类人才,第三批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等其他人才。同批次人才先摇取选房顺序号,摇号选房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10人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摇号结果及选房组式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申购人的手机号码上,并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进行公示。 因停电、电脑卡顿、死机造成摇号中止的,当批次的数据不计入正常结果,前批次数据做为正常结果,当批次及剩余的数据等待电脑恢复正常运行后继续摇号。 (三)测试选房。申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选房测试(申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认购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测试选房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下午15:00-17:30、晚上18:30-21:00)。选房测试为正式选房前进行的模拟测试,为申购人提供查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沟通等功能,方便申购人提前熟悉选房操作流程。模拟认购成功不作为最终认购成功的结果,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选房认购所选为准。 申购人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内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龙湾人才”-“在线选房”开展模拟选房。为在正式选房时提高准确率和加快速度,申购人在选房测试场可提前将意向房源放入收藏夹(最多收藏10套)。例如:选房测试场收藏的房源号2-202,正式选房场可直接点击收藏房源查阅是否已售,如果收藏的房源未被他人认购可直接点击该房源认购,如果收藏的房源已被他人认购请重新选择其他房源。 (四)正式选房。申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选房(申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认购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正式选房时间在2021年9月9日下午13:30开始。申购人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龙湾人才”-“在线选房”进行正式选房。 根据公证摇号产生名单的“组式”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进行“组式”选房,最后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选房系统。 第一批次于13:30正式选房,后续批次将间隔2分钟依次进入选房系统,统一按照摇号中签名单“组式”选房。每组时间为2分钟,先选先得。在本组选房时间内未成功选房的申购人,系统将自动延后到下一组(不保留选房优先权),将与下一组申购人同时选房,以此类推至本次选房结束(同一套房源最多锁定3次,每次不超过30秒)。在线选房系统关闭时间为最后一组申购人进入系统后的20分钟。 (五)房源认购。申购人线上确定房源后,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申购人即完成本次房源认购。若申购人未在规定时间(正式选房开始至在线选房系统关闭)内登录选房系统,或者申购人登录选房系统但未选定房源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六)合同签订。申购人应凭“成功认购”短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在认购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到认购项目售楼处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申购人如需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应知事项 (一)每位申购人仅有一次成功认购权利,申购人选房前请慎重决定认购行为,一旦选定房源并认购成功,不得再次更改。 (二)“在线选房系统”搭载于公证处网络平台,申购人请确认知悉本次在线认购流程,提前开展测试,并能熟练进行认购操作。如因申购人个人设备、个人网络环境及账号问题等原因未能成功选房的,责任由申购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在线选房对房源的说明以及项目的相关信息、图片等,均由开发商提供,仅供申购人参考,不构成要约,不对房源做任何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四)申购人选房前应查看并明确知晓该项目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条款、所认购的物业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不利因素、交付标准及非交付标准、差异户型以及法律法规应明示的其它文件、证书等公示材料。 六、其他 (一)本次线上摇号直播、在线选房全过程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现场监督下进行,申购报名、线上摇号、在线选房、签订《配售确认单》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 (二)经审核公示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的申购人需在9月1日—9月3日登录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rcf.wzzjis.com:9080),确认是否参加摇号选房。 (三)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 (四)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办和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委人才办0577-86966626、0577-56571580 区住建局0577-86359299、0577-86359616 选房测试场技术咨询:13356153155、13706666526 公证咨询:0577-56579982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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