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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温龙治水办〔2021〕4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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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15:14:14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提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根据《2021年度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温治水办〔2021〕4号),决定开展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具体竞赛活动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全面开展查问题、寻短板、抓盲区、找亮点活动,以业务竞赛促各项决策落实,以业务竞赛促创建工作提升,以业务竞赛促问题整治整改,以业务竞赛促目标任务完成。同时,引导各街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互助互学互帮和“比学赶超”活动,进一步增强业务技能和工作本领,进一步提升干部精气神、凝聚力、战斗力,打造一支政令畅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治水铁军,为推进生态宜居幸福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竞赛重点

严格按照《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浙治水办法〔2018〕28号)《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和《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政办〔2018〕68号)精神,主要是围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难点盲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以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先进典型和亮点工作开展业务竞赛活动。业务竞赛对象重点是2018年以来建成的“污水零直排区”街道。具体检查办法按照《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现场检查工作手册》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张图和四张清单是否到位,组织结构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生活小区(自建房)、其他类建设是否到位;是否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有无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雨污管网标识是否清晰,窨井盖标识是否准确;长效运维机制是否健全,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情况;污水处理厂是否达标排放或因处理能力不够存在雨天直排河道现象;农污设施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沿河是否有排污口,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的渗透液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直排外环境或偷排雨水管网。

三、竞赛内容

围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内容和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视频亮晒、书面报告等方式做好“五个比”:

(一)比高度。是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零直排区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是否认真制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建设资金是否到位、匹配,是否组织开展相关督导活动。各街道领导是否高度重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贯宣业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二)比态度。竞赛活动过程中是否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是否严格执行暗访形式和要求,敢于直面问题,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客观真实,对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对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相关科室(站所)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三)比广度。组织检查力量是否充分,组成责任心强、业务精通、得力精干的干部组成检查组;检查区域是否覆盖全域,一张图和三大类建设是否到位;检查内容是否围绕业务竞赛重点,做到应查尽查、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四)比力度。是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发现问题数量和质量来衡量工作能力和水平,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到位;查找建设工作中有无亮点和特色做法,是否具有较强的推广借鉴意义。

(五)比深度。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轻重程度情况,是否小问题易整改多、大问题难整改少,是否追根溯源、准确查找问题和短板;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举措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针对互帮互查中查找出的问题,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到位;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报告是否内容完整、体现实际工作情况,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精心撰写、条理清楚、亮点突出。

四、活动安排

本次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时间为5个月,实行自查自改、互帮互查、市级实地核查、综合评价,具体抓好五个环节:

(一)动员部署(4月上旬)

区治水办(河长办)发文动员部署,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提出要求,做好活动开展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各已建成街道要根据本次竞赛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竞赛活动全面启动、扎实推进。

(二)对标自查、互查、复查(4月中旬-4月底)

各已建成街道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治水办发〔2019〕23号)和《温州市县(市、区、功能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试行)》(温治水办〔2020〕40号)文件对标自查,明确人员开展交叉检查(具体分级见附件1),人员名单(附件2)于4月8日下班前报OA-区治水办-业务一组-万欣(联系人:万欣,电话:86968338)。

各已建成街道交叉检查(互查)时间段为4月9日至4月19日,交叉检查时,要全面排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隐患,精准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同时及时发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并予以总结和提炼。各已建成街道要及时梳理自查自改阶段的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以及自查清单情况等(附件3-7),于4月26日前报至OA-区治水办-业务一组-万欣(联系人:万欣,电话:86968338)。

(三)迎接互帮互查(4月底-5月初)

1.区治水办(河长办)抽调责任心强、业务较好、得力精干的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干部组成检查组,对其他县(市、区、功能区)进行交叉检查,具体互查任务另行通知,时间约两到三天。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于4月28日前将人员名单(附件8)报至OA-区治水办-业务一组-万欣(联系人:万欣,电话:86968338)。

2.交叉暗访实行“五不”(不定时机、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查台账、不要陪同)“三直”(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面问题)、“三不限”(不限区域、不限问题、不限时间)。检查时,严禁当地人员陪同、跟踪。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采集的影像资料要标注具体的区域和地点。

4.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交叉检查方与被检查方,原则上互不对查。交叉检查方对互帮互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要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并告知被检查方。

5.区治水办(河长办)对照互帮互查中被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即时整改。并分别将互帮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1日前上报至市治水办(河长办)业务一组。

(四)市级核查(5月底-6月中旬)

市治水办(河长办)将结合“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工作,对各地自查自改、互帮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各地发现和上报的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进行随机核查和确认。

(五)综合评价(6月中旬-6月底)

1.区治水办(河长办)形成书面竞赛报告,内容包括开展竞赛组织部署情况、具体做法、经验,自查自改、互帮互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象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及发现先进做法、亮点等。

2.市治水办(河长办)将召开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汇报会,进行综合评价,并通报业务技能竞赛结果。依照竞赛活动评分细则和评先规定,龙湾区被市级扣分的,对影响龙湾成绩的街道和责任单位将以双倍的扣分,经折算后纳入年度考核。

3.竞赛活动中被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若同一问题被省治水办(河长办)发现,将对问题乡镇(街道)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具体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统筹安排部署,推进竞比活动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安排。要创新思路、创新方法,针对工作重点和要求,研究采取适合本地区实际的业务技能竞赛手段和工作机制。通过疑难案件会商、交叉互查、邀请专家参与、案例评选、以案说法等方式,切实发挥竞比活动实效。

(三)坚持三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千方百计查找隐患、发现问题;坚持群众导向,主动进村入户,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查找零直排区建设不足;坚持结果导向,发现实际问题,既有利于督促被检查方工作,也利于自身总结提升。

(四)加强媒体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对竞赛活动中发现的亮点工作、特色做法、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

(五)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被检查方的活动安排。检查行程要注意保密,不得向被检查方透露。检查上报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应报尽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附件:1.已建“污水零直排区” 街道清单及交叉检查安排

          2.街道交叉检查组名单表

          3.“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评分细则

          4.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自查自改清单

          5.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

          6.“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工作报告

          7.“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互帮互查清单

          8.互帮互查名单表

龙湾区治水办(河长办)

2021年4月2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23/2021-4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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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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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提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根据《2021年度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温治水办〔2021〕4号),决定开展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具体竞赛活动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全面开展查问题、寻短板、抓盲区、找亮点活动,以业务竞赛促各项决策落实,以业务竞赛促创建工作提升,以业务竞赛促问题整治整改,以业务竞赛促目标任务完成。同时,引导各街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互助互学互帮和“比学赶超”活动,进一步增强业务技能和工作本领,进一步提升干部精气神、凝聚力、战斗力,打造一支政令畅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治水铁军,为推进生态宜居幸福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竞赛重点

严格按照《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浙治水办法〔2018〕28号)《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和《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政办〔2018〕68号)精神,主要是围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难点盲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以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先进典型和亮点工作开展业务竞赛活动。业务竞赛对象重点是2018年以来建成的“污水零直排区”街道。具体检查办法按照《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现场检查工作手册》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张图和四张清单是否到位,组织结构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生活小区(自建房)、其他类建设是否到位;是否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有无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雨污管网标识是否清晰,窨井盖标识是否准确;长效运维机制是否健全,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情况;污水处理厂是否达标排放或因处理能力不够存在雨天直排河道现象;农污设施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沿河是否有排污口,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的渗透液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直排外环境或偷排雨水管网。

三、竞赛内容

围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内容和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视频亮晒、书面报告等方式做好“五个比”:

(一)比高度。是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零直排区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是否认真制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建设资金是否到位、匹配,是否组织开展相关督导活动。各街道领导是否高度重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贯宣业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二)比态度。竞赛活动过程中是否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是否严格执行暗访形式和要求,敢于直面问题,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客观真实,对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对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相关科室(站所)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三)比广度。组织检查力量是否充分,组成责任心强、业务精通、得力精干的干部组成检查组;检查区域是否覆盖全域,一张图和三大类建设是否到位;检查内容是否围绕业务竞赛重点,做到应查尽查、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四)比力度。是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发现问题数量和质量来衡量工作能力和水平,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到位;查找建设工作中有无亮点和特色做法,是否具有较强的推广借鉴意义。

(五)比深度。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轻重程度情况,是否小问题易整改多、大问题难整改少,是否追根溯源、准确查找问题和短板;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举措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针对互帮互查中查找出的问题,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到位;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报告是否内容完整、体现实际工作情况,问题分析是否透彻、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精心撰写、条理清楚、亮点突出。

四、活动安排

本次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时间为5个月,实行自查自改、互帮互查、市级实地核查、综合评价,具体抓好五个环节:

(一)动员部署(4月上旬)

区治水办(河长办)发文动员部署,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提出要求,做好活动开展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各已建成街道要根据本次竞赛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竞赛活动全面启动、扎实推进。

(二)对标自查、互查、复查(4月中旬-4月底)

各已建成街道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治水办发〔2019〕23号)和《温州市县(市、区、功能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试行)》(温治水办〔2020〕40号)文件对标自查,明确人员开展交叉检查(具体分级见附件1),人员名单(附件2)于4月8日下班前报OA-区治水办-业务一组-万欣(联系人:万欣,电话:86968338)。

各已建成街道交叉检查(互查)时间段为4月9日至4月19日,交叉检查时,要全面排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隐患,精准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同时及时发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并予以总结和提炼。各已建成街道要及时梳理自查自改阶段的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以及自查清单情况等(附件3-7),于4月26日前报至OA-区治水办-业务一组-万欣(联系人:万欣,电话:86968338)。

(三)迎接互帮互查(4月底-5月初)

1.区治水办(河长办)抽调责任心强、业务较好、得力精干的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干部组成检查组,对其他县(市、区、功能区)进行交叉检查,具体互查任务另行通知,时间约两到三天。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于4月28日前将人员名单(附件8)报至OA-区治水办-业务一组-万欣(联系人:万欣,电话:86968338)。

2.交叉暗访实行“五不”(不定时机、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查台账、不要陪同)“三直”(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面问题)、“三不限”(不限区域、不限问题、不限时间)。检查时,严禁当地人员陪同、跟踪。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采集的影像资料要标注具体的区域和地点。

4.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交叉检查方与被检查方,原则上互不对查。交叉检查方对互帮互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要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并告知被检查方。

5.区治水办(河长办)对照互帮互查中被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即时整改。并分别将互帮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1日前上报至市治水办(河长办)业务一组。

(四)市级核查(5月底-6月中旬)

市治水办(河长办)将结合“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工作,对各地自查自改、互帮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各地发现和上报的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进行随机核查和确认。

(五)综合评价(6月中旬-6月底)

1.区治水办(河长办)形成书面竞赛报告,内容包括开展竞赛组织部署情况、具体做法、经验,自查自改、互帮互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象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及发现先进做法、亮点等。

2.市治水办(河长办)将召开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汇报会,进行综合评价,并通报业务技能竞赛结果。依照竞赛活动评分细则和评先规定,龙湾区被市级扣分的,对影响龙湾成绩的街道和责任单位将以双倍的扣分,经折算后纳入年度考核。

3.竞赛活动中被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若同一问题被省治水办(河长办)发现,将对问题乡镇(街道)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具体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统筹安排部署,推进竞比活动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安排。要创新思路、创新方法,针对工作重点和要求,研究采取适合本地区实际的业务技能竞赛手段和工作机制。通过疑难案件会商、交叉互查、邀请专家参与、案例评选、以案说法等方式,切实发挥竞比活动实效。

(三)坚持三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千方百计查找隐患、发现问题;坚持群众导向,主动进村入户,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查找零直排区建设不足;坚持结果导向,发现实际问题,既有利于督促被检查方工作,也利于自身总结提升。

(四)加强媒体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对竞赛活动中发现的亮点工作、特色做法、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

(五)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被检查方的活动安排。检查行程要注意保密,不得向被检查方透露。检查上报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应报尽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附件:1.已建“污水零直排区” 街道清单及交叉检查安排

          2.街道交叉检查组名单表

          3.“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评分细则

          4.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自查自改清单

          5.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

          6.“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工作报告

          7.“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互帮互查清单

          8.互帮互查名单表

龙湾区治水办(河长办)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