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21-42057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区整改协调小组〔2021〕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其他信息 | 附件下载 |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现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浙环督察函〔2021〕15号)转发你们,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照督察内容,切实对各自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于2021年8月6日报送至区整改督导组。同时,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做好迎检准备。
联系人:周晓雄;联系电话:13968825778(625778);传真:85980285;OA路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郑小丹
附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浙环督察函〔2021〕15号)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龙湾区(高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8月3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21-42057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区整改协调小组〔2021〕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阅读版本 |
![]() |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现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浙环督察函〔2021〕15号)转发你们,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照督察内容,切实对各自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于2021年8月6日报送至区整改督导组。同时,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做好迎检准备。 联系人:周晓雄;联系电话:13968825778(625778);传真:85980285;OA路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郑小丹 附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浙环督察函〔2021〕15号)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龙湾区(高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8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