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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20/2021-3942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1-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30 15:54:16浏览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各位入围体检考生:

根据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体检时间定于202184日(星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上午7:30准时到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1楼(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集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350元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九、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十一、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生在体检当天集中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浙江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体检项目要求摘除口罩外),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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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30 浏览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各位入围体检考生:

根据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体检时间定于202184日(星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上午7:30准时到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1楼(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集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350元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九、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十一、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生在体检当天集中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浙江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体检项目要求摘除口罩外),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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