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1-38048 | ||
组配分类 | 图文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法制办 |
生成日期 | 2021-0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工业企业规模升级,管理规范、创新能力提升,我区发布了《温州市龙湾区产业新城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对《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扶持对象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9﹞28号)和《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委办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出台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龙湾创建温州产业新城提供企业培育支撑。
三、主要内容
《温州市龙湾区产业新城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共4部分内容(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附则)。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指导思想阐述建设产业新城中企业培育的理念及重要意义。主要目标主要围绕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企业规模升级、企业创新能力制定相关目标。到2023年,龙湾行政区内中小制造业企业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普及,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企业规模持续提升扩大,累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1300家,销售产值超5亿元企业35家、超10亿元12家、超20亿元6家、超50亿元2家、超100亿元1家,“隐单巨雄”企业100家。企业创新能力加速提升,累计拥有高新技术企业6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900家以上,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向规上迈进5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向高企迈进100家,研发费用清零率达到80%。
(二)主要任务。提出了强化三类重点企业培育、多措并举完善企业培育、健全企业培育服务生态三大任务,每一项任务还设置若干具体任务,全文具体任务共13项。
1.培育“小升规”及规上企业
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市场开拓、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含新建投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规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次月起不再执行“亩均论英雄”差别化政策。因“亩均论英雄”评价连续二年C被执行差别化电价的规上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同期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经申请不再执行差别化电价。
2.培育“隐单巨雄”企业
做多“隐单巨雄”企业,分别给予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各10万元、75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同时,首次被认定为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的,区政府以“一企一策”形式制定扶持政策以上奖励均包括市级奖励。
3.培育潜力型优质企业
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浙南科技城等平台作用,鼓励设立企业孵化器,鼓励项目产业化。支持海外优秀人才携带高新技术项目来龙湾落地。充分发挥龙商资源优势,支持龙商利用并引进海外优质资源和人才创办企业。
4.引导企业加大技改
单家企业通过技改贷或融资租赁购置设备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年贴息金额按照LPR利率的80%计算(不超出当年利息支付额),最高贴息金额100万元,同一项目的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深入利用“创新券”购买公共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活动成本。
5.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加大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6.加大金融服企力度
完善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扩大对优质企业担保的范围、规模和补偿力度,完善企业应急资金转贷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7.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区建设的扶持办法》(温龙委发〔2021〕3号)要求,建设高质素企业人才队伍,大力支持企业人才创新创业。积极实施“新动能工程师引育计划”,鼓励企业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加快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8.推进订单本地化
全年度采购额在2000万元(不含税)的,按实际采购结算额的0.2%予以奖励,累计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隐单巨雄”企业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招标采购和重点项目招标采购目录。
9.鼓励企业提升综合贡献
对上年度年实际入库税收3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均高于全区平均值的规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所属行业标准地推荐值所形成的区级综合贡献度为基数,超过基数150%以上部分的70%予以财政奖励。
10.提供切实要素保障
积极帮助“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规上企业、科技型企业建账建制,规范会计核算。指导企业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隐单巨雄”企业按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其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重大产业项目库,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供地,给予用能、用电等全要素保障。
11.鼓励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提高第三方中介帮扶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其加强对“小升规”培育企业的指导服务,助推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鼓励开展“隐单巨雄”企业认定申报服务。建立服务机构名录库,动态调整,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选,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机构予以表彰。
12.提升企业管理对标
以组织管理、创新管理、数字化管理、质量管理等重点对标内容为基础,制定企业管理对标体系,每年评比产生一批管理优秀企业,优选一批案例,树立典型,积极探索企业管理现代化成功经验。邀请一批精理论、懂实战的管理咨询名师集中授课,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意识,引导企业管理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荐一批专业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活动,并择优申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3.搭建推介交流平台
充分发挥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温州人才日”等平台载体的作用,组织企业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一流人才、一流科研院所的对接交流,助力企业进一步发展。组织企业抱团参展,加强市场开拓。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查分析、加大宣传力度。
(四)附则。主要包括实施期限限及解释单位、政策兑现参照文件。
附件两份,分别为“隐单巨雄”企业关键指标内容和企业培育政策一览表。
四、行动计划对象
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湾区(高新区)(不含经开区、生态园,含浙南科技城)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伙企业,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经信局
解读人:叶祥和
联系方式:0577-86968093
索引号 | 001008003002/2021-38048 | ||
组配分类 | 图文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法制办 |
生成日期 | 2021-0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工业企业规模升级,管理规范、创新能力提升,我区发布了《温州市龙湾区产业新城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对《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扶持对象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9﹞28号)和《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委办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出台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龙湾创建温州产业新城提供企业培育支撑。 三、主要内容 《温州市龙湾区产业新城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共4部分内容(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附则)。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指导思想阐述建设产业新城中企业培育的理念及重要意义。主要目标主要围绕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企业规模升级、企业创新能力制定相关目标。到2023年,龙湾行政区内中小制造业企业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普及,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企业规模持续提升扩大,累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1300家,销售产值超5亿元企业35家、超10亿元12家、超20亿元6家、超50亿元2家、超100亿元1家,“隐单巨雄”企业100家。企业创新能力加速提升,累计拥有高新技术企业6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900家以上,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向规上迈进5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向高企迈进100家,研发费用清零率达到80%。 (二)主要任务。提出了强化三类重点企业培育、多措并举完善企业培育、健全企业培育服务生态三大任务,每一项任务还设置若干具体任务,全文具体任务共13项。 1.培育“小升规”及规上企业 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市场开拓、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含新建投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规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次月起不再执行“亩均论英雄”差别化政策。因“亩均论英雄”评价连续二年C被执行差别化电价的规上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同期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经申请不再执行差别化电价。 2.培育“隐单巨雄”企业 做多“隐单巨雄”企业,分别给予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各10万元、75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同时,首次被认定为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的,区政府以“一企一策”形式制定扶持政策以上奖励均包括市级奖励。 3.培育潜力型优质企业 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浙南科技城等平台作用,鼓励设立企业孵化器,鼓励项目产业化。支持海外优秀人才携带高新技术项目来龙湾落地。充分发挥龙商资源优势,支持龙商利用并引进海外优质资源和人才创办企业。 4.引导企业加大技改 单家企业通过技改贷或融资租赁购置设备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年贴息金额按照LPR利率的80%计算(不超出当年利息支付额),最高贴息金额100万元,同一项目的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深入利用“创新券”购买公共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活动成本。 5.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加大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6.加大金融服企力度 完善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扩大对优质企业担保的范围、规模和补偿力度,完善企业应急资金转贷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7.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区建设的扶持办法》(温龙委发〔2021〕3号)要求,建设高质素企业人才队伍,大力支持企业人才创新创业。积极实施“新动能工程师引育计划”,鼓励企业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加快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8.推进订单本地化 全年度采购额在2000万元(不含税)的,按实际采购结算额的0.2%予以奖励,累计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隐单巨雄”企业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招标采购和重点项目招标采购目录。 9.鼓励企业提升综合贡献 对上年度年实际入库税收3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均高于全区平均值的规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所属行业标准地推荐值所形成的区级综合贡献度为基数,超过基数150%以上部分的70%予以财政奖励。 10.提供切实要素保障 积极帮助“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规上企业、科技型企业建账建制,规范会计核算。指导企业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隐单巨雄”企业按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其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重大产业项目库,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供地,给予用能、用电等全要素保障。 11.鼓励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提高第三方中介帮扶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其加强对“小升规”培育企业的指导服务,助推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鼓励开展“隐单巨雄”企业认定申报服务。建立服务机构名录库,动态调整,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选,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机构予以表彰。 12.提升企业管理对标 以组织管理、创新管理、数字化管理、质量管理等重点对标内容为基础,制定企业管理对标体系,每年评比产生一批管理优秀企业,优选一批案例,树立典型,积极探索企业管理现代化成功经验。邀请一批精理论、懂实战的管理咨询名师集中授课,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意识,引导企业管理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荐一批专业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活动,并择优申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3.搭建推介交流平台 充分发挥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温州人才日”等平台载体的作用,组织企业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一流人才、一流科研院所的对接交流,助力企业进一步发展。组织企业抱团参展,加强市场开拓。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查分析、加大宣传力度。 (四)附则。主要包括实施期限限及解释单位、政策兑现参照文件。 附件两份,分别为“隐单巨雄”企业关键指标内容和企业培育政策一览表。 四、行动计划对象 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湾区(高新区)(不含经开区、生态园,含浙南科技城)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伙企业,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经信局 解读人:叶祥和 联系方式:0577-86968093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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