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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16:23:44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局属各科室:

为科学、有序组织开展我区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修编了《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2021年修订)》,现经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21年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 3 月 19 日

抄送:市水利局,区防汛指挥部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 3月 19 日印发


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2021年修订)

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置洪涝台灾害和重要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发生的险情,使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温州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试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2020年修订)》和《龙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与分工

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局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应急工作组的组织指挥,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区农业农村局设立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宣传报道组、防御工作指导组、技术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详见附表)。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的调整在每年汛前公布。

(一)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负责会议通知、文件、传真的收发、催办督办;负责协调区防指和各应急工作组相关工作。负责防汛防台相关统计报表汇总并上报。全面掌握台风、水情、雨情动态,密切监视汛情变化。及时预报洪水情况,及时发布降水、洪水、潮位预警信息及水雨情简报。

(二)宣传报道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的宣传报道,舆情控制;负责媒体协调、记者接待、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

(三)防御工作指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现场指导、督查和技术支持,指导做好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受领导小组委派赴街道开展防御工作检查和督查;对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险情发展趋势及控制进行研判,为领导现场指挥抢险及技术专家组制定进一步的抢险方案提供技术参考。负责防御期间各类责任人的抽查、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纪律的检查和应急工作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防汛防台相关统计报表统计、核查。

(四)技术专家组

主要职责:负责重要水利、农业、渔业设施和易受灾区水旱灾害防御形势分析和准备情况,指导水利工程调度;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时,拟定水库(重要山塘)等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当重要堤塘、水库(山塘)、水闸、城防工程及农业、渔业设施出现险情时,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技术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安排、物资采购、车辆调度、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后勤生活、通信联络、环境卫生、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龙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和防御情势,经会商,由防御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和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应急响应总体工作要求:

1、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工作组按要求立即上岗,根据规定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2、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及时监测水情旱情,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3、做好与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衔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组织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排查,落实职责,及时发现隐患,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及时跟进工程险情查勘和险情处置进展情况,并加强监视、巡查、控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5、根据流域调度方案确定的权限,负责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6、根据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水毁程度及洪水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防御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商,监督指导街道应急抢险工作,视情派出防御指导组进行现场指导。

7、督促有关街道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江海堤防设施以及河道行洪泄洪状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组织协调抢险队伍,做好抢险准备或开展抢险。

9、落实上级部门和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并按要求派出防御工作指导组。

10、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开温州,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分级响应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Ⅳ~Ⅰ级响应级别渐次推进的要求,统筹安排应急工作力量,做好分级应急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防御工作指导组做好上岗准备。局机关及事业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1)水旱防御中心监视台风动向和发展趋势。各科室开展防汛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报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汇总。

(2)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运行管理中心、渔业中心负责人进岗带班,局应急值班带班领导进岗带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3)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通知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适时向全局和有关单位通报暴雨、洪涝或台风消息,加强水利工程巡查,并及时将暴雨、洪涝或台风消息通知受台风影响的休闲农业业主、农牧业生产场(户)、渔船以及辖区渔业养殖户。组织对安全隐患和可能险情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加固各类设施。

(4)适时组织会商。

(5)做好抢险技术准备。

(6)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工作组全部开始运作,局应急值班由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负责接管。各防御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1)启动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3级应急响应,各工作组组长进岗带班,开展动员部署工作,通知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各科室至少2人以上进岗到位,加强值班。

(2)及时组织会商,向区防指派驻联络员。局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街道,开展以河道、海塘、水库、低洼农田、避风渔港为重点的防汛督查。关闭处在山边、库边、溪边、海边“四边”休闲农业,动员游客从速离开,或帮助联系到安全区域继续驻留,做好游客的安置和安抚工作。

(3)督促指导受灾害影响严重的街道制定重要防洪水工程调度方案、应急抢险方案以及做好工程险情先期处置工作。

(4)做好水利设施、农业、渔业受灾情况统计,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5)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6)每日7时、17时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泄洪、休闲农业关停及渔船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成员一半以上进岗到位。

(1)启动2级应急响应,发出防御通知,要求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各工作组组长进岗带班。

(2)局防御工作领导小组1名组长或副组长进驻区防指。

(3)提请区分管领导或防御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组织指挥应急防御工作。

(4)必要时,向有关街道派出防御工作指导组。

(5)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抢险队伍参与工程险情先期处置工作。

(6)必要时,向区防指请求,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7)督促指导有关街道和单位制订重要防洪工程应急调度方案及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指导有关街道、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以及重要防洪工程险情先期处置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街道做好沿海养殖人员及堤外人员安全转移,关闭海塘沿线旱闸。

(9)根据气象预报及水文测报数据,降雨量或水位超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警戒值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发布准备转移、立即转移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相关街道山洪灾害隐患区人员安全转移。

(10)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11)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情况、休闲农业关停及泄洪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12)适时3小时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同步抄送技术专家组。

(13)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14)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Ⅰ级及以上应急响应。

(1)启动1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组全体进岗到位。

(2)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灾害防御工作,局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岗带班。

(3)提请区分管领导或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进一步加密会商频次,强化应急防御指挥工作。

(4)必要时,向有关街道派出防御工作指导组。

(5)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抢险队伍待命,随时参与险情处置工作。

(6)必要时,向区防指请求,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7)督促指导有关街道办事处和单位制订重要防洪工程应急调度方案及农业、渔业设施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指导有关街道、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以及重要先期险情先期处置工作。

(9)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10)视情增加频次向领导小组汇报水利设施、农业、渔业受灾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11)视情增加频次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情况、休闲农业关停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12)向区防指和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向区防指和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同步抄送技术专家组。

(13)视情增加频次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14)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三、保障措施

(一)局属各科室必须把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纳入各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及时进岗到位。

(二)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任务的完成。

(三)各防御应急工作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工情,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救灾物资储备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四)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防汛防台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响应降级或结束

当区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Ⅳ后,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副组长决定应急响应降级或结束,各工作组做好工作总结报水旱防御中心。

五、分析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分析评估防汛防台水旱灾害特征、成因、规律及影响,进一步核实水利设施、农业、渔业水毁灾情统计。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跟踪做好后续水库泄洪调度,组织开展洪水调查,组织开展  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结。





关于印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局属各科室:

为科学、有序组织开展我区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修编了《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2021年修订)》,现经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21年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 3 月 19 日

抄送:市水利局,区防汛指挥部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 3月 19 日印发


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2021年修订)

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置洪涝台灾害和重要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发生的险情,使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温州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试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2020年修订)》和《龙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与分工

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局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应急工作组的组织指挥,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区农业农村局设立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宣传报道组、防御工作指导组、技术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详见附表)。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的调整在每年汛前公布。

(一)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负责会议通知、文件、传真的收发、催办督办;负责协调区防指和各应急工作组相关工作。负责防汛防台相关统计报表汇总并上报。全面掌握台风、水情、雨情动态,密切监视汛情变化。及时预报洪水情况,及时发布降水、洪水、潮位预警信息及水雨情简报。

(二)宣传报道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的宣传报道,舆情控制;负责媒体协调、记者接待、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

(三)防御工作指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现场指导、督查和技术支持,指导做好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受领导小组委派赴街道开展防御工作检查和督查;对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险情发展趋势及控制进行研判,为领导现场指挥抢险及技术专家组制定进一步的抢险方案提供技术参考。负责防御期间各类责任人的抽查、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纪律的检查和应急工作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防汛防台相关统计报表统计、核查。

(四)技术专家组

主要职责:负责重要水利、农业、渔业设施和易受灾区水旱灾害防御形势分析和准备情况,指导水利工程调度;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时,拟定水库(重要山塘)等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当重要堤塘、水库(山塘)、水闸、城防工程及农业、渔业设施出现险情时,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技术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安排、物资采购、车辆调度、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后勤生活、通信联络、环境卫生、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龙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和防御情势,经会商,由防御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和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应急响应总体工作要求:

1、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工作组按要求立即上岗,根据规定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2、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及时监测水情旱情,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3、做好与区防指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衔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组织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排查,落实职责,及时发现隐患,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及时跟进工程险情查勘和险情处置进展情况,并加强监视、巡查、控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5、根据流域调度方案确定的权限,负责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6、根据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水毁程度及洪水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防御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商,监督指导街道应急抢险工作,视情派出防御指导组进行现场指导。

7、督促有关街道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江海堤防设施以及河道行洪泄洪状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组织协调抢险队伍,做好抢险准备或开展抢险。

9、落实上级部门和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并按要求派出防御工作指导组。

10、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开温州,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分级响应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Ⅳ~Ⅰ级响应级别渐次推进的要求,统筹安排应急工作力量,做好分级应急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防御工作指导组做好上岗准备。局机关及事业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1)水旱防御中心监视台风动向和发展趋势。各科室开展防汛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报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汇总。

(2)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运行管理中心、渔业中心负责人进岗带班,局应急值班带班领导进岗带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3)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通知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适时向全局和有关单位通报暴雨、洪涝或台风消息,加强水利工程巡查,并及时将暴雨、洪涝或台风消息通知受台风影响的休闲农业业主、农牧业生产场(户)、渔船以及辖区渔业养殖户。组织对安全隐患和可能险情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加固各类设施。

(4)适时组织会商。

(5)做好抢险技术准备。

(6)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工作组全部开始运作,局应急值班由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负责接管。各防御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1)启动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3级应急响应,各工作组组长进岗带班,开展动员部署工作,通知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各科室至少2人以上进岗到位,加强值班。

(2)及时组织会商,向区防指派驻联络员。局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街道,开展以河道、海塘、水库、低洼农田、避风渔港为重点的防汛督查。关闭处在山边、库边、溪边、海边“四边”休闲农业,动员游客从速离开,或帮助联系到安全区域继续驻留,做好游客的安置和安抚工作。

(3)督促指导受灾害影响严重的街道制定重要防洪水工程调度方案、应急抢险方案以及做好工程险情先期处置工作。

(4)做好水利设施、农业、渔业受灾情况统计,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5)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6)每日7时、17时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泄洪、休闲农业关停及渔船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成员一半以上进岗到位。

(1)启动2级应急响应,发出防御通知,要求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各工作组组长进岗带班。

(2)局防御工作领导小组1名组长或副组长进驻区防指。

(3)提请区分管领导或防御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组织指挥应急防御工作。

(4)必要时,向有关街道派出防御工作指导组。

(5)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抢险队伍参与工程险情先期处置工作。

(6)必要时,向区防指请求,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7)督促指导有关街道和单位制订重要防洪工程应急调度方案及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指导有关街道、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以及重要防洪工程险情先期处置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街道做好沿海养殖人员及堤外人员安全转移,关闭海塘沿线旱闸。

(9)根据气象预报及水文测报数据,降雨量或水位超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警戒值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发布准备转移、立即转移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相关街道山洪灾害隐患区人员安全转移。

(10)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11)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情况、休闲农业关停及泄洪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12)适时3小时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同步抄送技术专家组。

(13)每日7时、17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14)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Ⅰ级及以上应急响应。

(1)启动1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组全体进岗到位。

(2)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灾害防御工作,局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岗带班。

(3)提请区分管领导或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进一步加密会商频次,强化应急防御指挥工作。

(4)必要时,向有关街道派出防御工作指导组。

(5)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抢险队伍待命,随时参与险情处置工作。

(6)必要时,向区防指请求,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7)督促指导有关街道办事处和单位制订重要防洪工程应急调度方案及农业、渔业设施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指导有关街道、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以及重要先期险情先期处置工作。

(9)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

(10)视情增加频次向领导小组汇报水利设施、农业、渔业受灾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11)视情增加频次向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水库、水闸调度情况、休闲农业关停情况,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

(12)向区防指和局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向区防指和防御领导小组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同步抄送技术专家组。

(13)视情增加频次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14)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三、保障措施

(一)局属各科室必须把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纳入各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及时进岗到位。

(二)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任务的完成。

(三)各防御应急工作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工情,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救灾物资储备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四)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防汛防台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农业、渔业设施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响应降级或结束

当区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Ⅳ后,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副组长决定应急响应降级或结束,各工作组做好工作总结报水旱防御中心。

五、分析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分析评估防汛防台水旱灾害特征、成因、规律及影响,进一步核实水利设施、农业、渔业水毁灾情统计。同步抄送综合协调(预警预报)组。跟踪做好后续水库泄洪调度,组织开展洪水调查,组织开展  防汛防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