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8/2021-33821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旅游景区、旅游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旅游领域防御台风洪水应急处能力,提高防灾抗灾科学水平,结合我区旅游防汛工作实际,修改制定了《龙湾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龙湾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4月15日
龙湾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防汛抗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建设厅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龙湾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龙湾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湾区旅游行业对台风暴雨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二、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旅游科、执法队、永昌堡景区管理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协调全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工作的组织实施。
3、根据市气象台对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在启动全区防台防汛(Ⅲ级)以上响应阶段时,我局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值班每天3人一组,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值班主任,现场坐镇指挥。值班电话、传真:86968331。
(二)主要职责
防汛抗台工作办公室职责:
(1)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汛抗台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了解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因台风灾害造成设施损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告台风灾情、抗台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根据灾区情况和工作预案要求,提出救灾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与标准确定
1、Ⅰ级(特别重大,红色)应急响应行动时:主要负责人要进岗带班,与防汛抗台工作有关的全体人员要进岗到位;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组织关闭景区,停止游乐设施、游览船只等运营,督查受台风、汛情影响地区游客返回情况,确保游客撤离至安全地带。
2、Ⅱ级(重大,橙色)应急响应行动时: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组织受台风、汛情影响地区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3、Ⅲ级(较大,黄色)应急响应行动时: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把台风、汛情消息通知到各旅游企业、景点及游客,做好防范准备。
4、Ⅳ级(一般,蓝色)应急响应行动时:领导小组各成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注:区防指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受台风影响地区游客安全转移和旅游景点关闭等应急工作;停止游乐设施、游览船只等运营,游客撤离至安全地带;指导各地防止台风期间驴友的控险旅游。
(二)重大、特大台风、汛情组织分工
重大、特大台风、汛情时,局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及综合统计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决策指挥组:由局长任组长,旅游、永昌堡、执法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传达区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的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派抢险队伍、救灾物资。
抢险救灾组:由旅游科、永昌堡景区管理中心、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险情、灾情调查;组织、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救灾;指导灾区人员和财产的转移。
后勤保障及综合统计组:设在旅游科,分管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防汛抗台动态,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及时汇报灾情和救灾情况;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组织救灾物资的运送;做好抗台救灾人员的生活安排。
四、防御要求与重点
(一)防御要求:防汛抗台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生一般汛情和较大汛情的洪水(台风),要求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损失事故;发生重大汛情的洪水(台风),要求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御重点:在旅游景区内旅游观光的游客,旅游往返途中的游客,在宾馆休息的游客,旅行社组团、地接团队,旅游景区管理人员,旅游景区在建建筑工程及现场施工人员,旅游景区内部交通,旅游景区沿河修建的基础设施和临时设施,旅游景区的机械设备和用电管理等。
五、工作程序
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通报的汛情,确定本次防范的标准。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按照标准内防御预案进行;重大汛情按照超标准防御预案进行。
(一)标准内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1、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发生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局属各单位按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防汛抗台工作。
2、防汛抗台指挥。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对局属各单位涉及有关建筑、设施、工程、物资行使防汛抗台指挥权;根据有关规定,局领导小组有权在本局系统内调用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下属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二)超标准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l、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我区发生重大汛情、特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布置。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同时启动决策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统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2、防汛抗台指挥。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决定防汛抗台重大问题。受灾旅游景区游客、管理人员转移撤离方案,重点设施、重大事故、重大抢险方案,上报灾情报告,救灾资金、物资接收情况和发放计划,抢险救灾中严重违纪案件及处置意见,防汛抗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通报表彰等,必须由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实施或公布、上报。局属各单位如发生重大险情需调派人员和物资支援时,须向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请示。
3、抢险队伍调派。局系统防汛抗台抢险队伍由永昌堡景区管理中心全体同志组成,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做好抢险工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车辆,由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在本系统内统一调派。
六、善后工作
(一)台风过后,指导和部署各旅游企业落实抗台抢险工作。
(二)保持与各旅游企业和上级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分析灾情、及时处置并上报上级部门。
(三)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受灾区,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和慰问。
(四)指导各旅游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旅游景区设施尽快恢复;2、认真检查受灾区的住房、游客中心和景区设施,保证工作人员住房安全,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严防出现次生灾害;3、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七、应急保障
1、通讯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抗台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2、经费保障。防汛抗台工作所需经费在本局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
八、附则
本预案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与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8/2021-33821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旅游景区、旅游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旅游领域防御台风洪水应急处能力,提高防灾抗灾科学水平,结合我区旅游防汛工作实际,修改制定了《龙湾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龙湾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4月15日
龙湾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防汛抗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建设厅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龙湾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龙湾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湾区旅游行业对台风暴雨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二、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旅游科、执法队、永昌堡景区管理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协调全区旅游领域防汛抗台工作的组织实施。 3、根据市气象台对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在启动全区防台防汛(Ⅲ级)以上响应阶段时,我局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值班每天3人一组,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值班主任,现场坐镇指挥。值班电话、传真:86968331。 (二)主要职责 防汛抗台工作办公室职责: (1)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汛抗台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了解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因台风灾害造成设施损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告台风灾情、抗台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根据灾区情况和工作预案要求,提出救灾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与标准确定 1、Ⅰ级(特别重大,红色)应急响应行动时:主要负责人要进岗带班,与防汛抗台工作有关的全体人员要进岗到位;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组织关闭景区,停止游乐设施、游览船只等运营,督查受台风、汛情影响地区游客返回情况,确保游客撤离至安全地带。 2、Ⅱ级(重大,橙色)应急响应行动时: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组织受台风、汛情影响地区的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3、Ⅲ级(较大,黄色)应急响应行动时: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把台风、汛情消息通知到各旅游企业、景点及游客,做好防范准备。 4、Ⅳ级(一般,蓝色)应急响应行动时:领导小组各成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注:区防指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受台风影响地区游客安全转移和旅游景点关闭等应急工作;停止游乐设施、游览船只等运营,游客撤离至安全地带;指导各地防止台风期间驴友的控险旅游。 (二)重大、特大台风、汛情组织分工 重大、特大台风、汛情时,局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及综合统计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决策指挥组:由局长任组长,旅游、永昌堡、执法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传达区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的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派抢险队伍、救灾物资。 抢险救灾组:由旅游科、永昌堡景区管理中心、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险情、灾情调查;组织、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救灾;指导灾区人员和财产的转移。 后勤保障及综合统计组:设在旅游科,分管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防汛抗台动态,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及时汇报灾情和救灾情况;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组织救灾物资的运送;做好抗台救灾人员的生活安排。 四、防御要求与重点 (一)防御要求:防汛抗台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生一般汛情和较大汛情的洪水(台风),要求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损失事故;发生重大汛情的洪水(台风),要求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御重点:在旅游景区内旅游观光的游客,旅游往返途中的游客,在宾馆休息的游客,旅行社组团、地接团队,旅游景区管理人员,旅游景区在建建筑工程及现场施工人员,旅游景区内部交通,旅游景区沿河修建的基础设施和临时设施,旅游景区的机械设备和用电管理等。 五、工作程序 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汛防旱抗台指挥部通报的汛情,确定本次防范的标准。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按照标准内防御预案进行;重大汛情按照超标准防御预案进行。 (一)标准内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1、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发生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局属各单位按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防汛抗台工作。 2、防汛抗台指挥。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对局属各单位涉及有关建筑、设施、工程、物资行使防汛抗台指挥权;根据有关规定,局领导小组有权在本局系统内调用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下属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二)超标准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l、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我区发生重大汛情、特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布置。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同时启动决策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统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2、防汛抗台指挥。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决定防汛抗台重大问题。受灾旅游景区游客、管理人员转移撤离方案,重点设施、重大事故、重大抢险方案,上报灾情报告,救灾资金、物资接收情况和发放计划,抢险救灾中严重违纪案件及处置意见,防汛抗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通报表彰等,必须由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实施或公布、上报。局属各单位如发生重大险情需调派人员和物资支援时,须向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请示。 3、抢险队伍调派。局系统防汛抗台抢险队伍由永昌堡景区管理中心全体同志组成,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做好抢险工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车辆,由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在本系统内统一调派。 六、善后工作 (一)台风过后,指导和部署各旅游企业落实抗台抢险工作。 (二)保持与各旅游企业和上级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分析灾情、及时处置并上报上级部门。 (三)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受灾区,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和慰问。 (四)指导各旅游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旅游景区设施尽快恢复;2、认真检查受灾区的住房、游客中心和景区设施,保证工作人员住房安全,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严防出现次生灾害;3、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七、应急保障 1、通讯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抗台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2、经费保障。防汛抗台工作所需经费在本局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 八、附则 本预案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与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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