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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0 15:25:24浏览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就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

2、询价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3、项目概况:对龙湾辖区内3处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进行动态监测,分别是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底岭下建筑石料整合矿、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坦头普通建筑石料矿和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西台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地质勘查  

4、供商应需有同类业绩;

5、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1、工期要求: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动态监测工作,提交动态监测报告;

2技术要求:按照《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执行

3、成果提交: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资料文本4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文本6份、电子文档1份。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6.1万元,为项目全部费用,包括龙湾辖区内3处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进行动态监测及报告编制费、评审费和不可预见费用。高于或等于限价的属无效标,低于限价的最低价中标。 

项目费用待成果提交后1个月内结清。

五、报价须知

1、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报价单;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业绩证明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

2、有意竞标单位请于2021年5月15日下午5:00时前

将竞标文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后寄至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3、投标费用:竞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身发生的所有费用。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无地勘经营范围、无业绩证明材料的;

6)投标人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六、评标方法

1、超过或等于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报价,低于报价上限的为有效报价;

2、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者中标。有效报价仅一个,该投标人中标;有效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低价者中标;

3、若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询价单位可通过其它方面资料择优选择一家单位。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招标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八、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同时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5876887

附件:政府服务采购报价单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政府服务采购报价单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

 

3个年报监测

供应商信息

报价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报价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报价单位:(盖单)


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0 浏览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就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

2、询价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3、项目概况:对龙湾辖区内3处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进行动态监测,分别是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底岭下建筑石料整合矿、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坦头普通建筑石料矿和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西台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地质勘查  

4、供商应需有同类业绩;

5、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1、工期要求: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动态监测工作,提交动态监测报告;

2技术要求:按照《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执行

3、成果提交: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资料文本4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文本6份、电子文档1份。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6.1万元,为项目全部费用,包括龙湾辖区内3处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进行动态监测及报告编制费、评审费和不可预见费用。高于或等于限价的属无效标,低于限价的最低价中标。 

项目费用待成果提交后1个月内结清。

五、报价须知

1、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报价单;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业绩证明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

2、有意竞标单位请于2021年5月15日下午5:00时前

将竞标文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后寄至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3、投标费用:竞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身发生的所有费用。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无地勘经营范围、无业绩证明材料的;

6)投标人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六、评标方法

1、超过或等于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报价,低于报价上限的为有效报价;

2、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者中标。有效报价仅一个,该投标人中标;有效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低价者中标;

3、若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询价单位可通过其它方面资料择优选择一家单位。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招标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八、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同时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5876887

附件:政府服务采购报价单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政府服务采购报价单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龙湾区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

 

3个年报监测

供应商信息

报价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报价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报价单位:(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