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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11:24:48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各街道应急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队):

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遏重大”专项整治攻坚战,同步推进企业“安全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近年来易发多发的事故类型,在精准识别重大风险基础上,坚持针对性和基础性举措相结合,全面阻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传导的事故风险链条,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集中攻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托“E龙安”系统实现企业“安全码”赋码管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0月底。

(二)整治范围: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可燃爆粉尘、有限空间、喷涂、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整治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开展日常教育及新员工三级培训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企业自建燃气设施(瓶组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高危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情况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露天矿山是否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汛期期间矿山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3.有限空间作业领域。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制定和执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有限空间排查辨识情况和有限空间审批作业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作业现场警示标志设置、作业人员呼吸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带(绳)使用、设备监测维护等落实情况。

4、涉尘涉爆作业领域。重点检查涉尘涉爆企业或加工场制定和执行粉尘清理清洁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爆炸风险辨识情况和动火审批作业制度落实情况;点火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培训教育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作业场所与其他危险品储存使用场所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安全领域。重点检查自建燃气场所(瓶组间)燃料类型,场所岗位操作规程、警示标志和泄露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防火墙和防火门设置情况;场所与其他危险品储存使用场所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保障。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托“E龙安”系统开展安全大整治和企业“安全码”工程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创新举措,数字赋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克服思维固化和畏难情绪,强化整治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据“E龙安”系统内各街道完成整治并实现“安全码”赋码的企业数,拨付一定的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此次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整治,赋码监管。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辖区内网格人员结合第2、3季度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第2、3季度自查自报自改行动。各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要同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E龙安”系统日常安全检查表的基础上,对照《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检查表》(详见附件)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将排查整治结果现场录入“E龙安”系统,第2季度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6月底前企业“安全码”赋码率达到50%以上;第3季度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至10月底前企业“安全码”赋码率必须达到100%,全面夯实我区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基础,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向纵深发展,最终实现数字赋能安全监管的目标。

(三)突出重点,助力提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研析,建立隐患清单,细化整改内容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间,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企业隐患整改指导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安全水平提升。各有关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大整治完成情况,并于10月30日前将大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86967321)。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检查表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检查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1.行业类别:c冶金  c机械  c轻工  c鞋服  c化工  c矿山

c有色  c建材  c其他


2.安全标准化等级:c一级  c二级  c三级  c小微  c未评


3.主要负责人持证:c是  c否


4.管理人员持证:姓名:             c是  c否  c专职  c兼职     

联系电话:                       

姓名:             c是  c否  c专职  c兼职     

联系电话:                       


5.是否属于“厂中厂”:c是  c否


6.是否涉及危化品:c经营  c使用  c储存  c不涉及


7.是否涉可燃爆粉尘:(1)c是  c否;(2)涉可燃爆粉尘类型:c铝镁粉尘  

c锌及锌合金粉尘  c木粉尘 c其他粉尘:                            


8.其他安全风险检查:c涉喷涂作业  c涉有限空间作业

c涉高温熔融金属作业  c涉自建燃气瓶组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具体问题

二、日常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

1.是否已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是否已经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设置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岗位风险告知卡,制定风险排查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


3.是否逐级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制定各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岗位相应的位置。


4.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厂房内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5.车间内设备、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地面平整,坑、壕、池是否设置盖板或护栏。


6.企业内是否设置燃气瓶组,燃气瓶组间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是否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等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8.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过程中,是否已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潮湿,或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是否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9.是否已经登录“E龙安”系统,并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报自改工作。


10.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电工等特种作业是否实行审批管理制度,加强特种作业现场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


11.是否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三、危化品安全管理

1.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违规超量、混合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2.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厂房内是否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是否与住宿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


3.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安装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


4.是否设置独立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存放场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危化品出入库登记制度。


5.是否对使用危化品的员工进行危化品使用安全教育培训。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具体问题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是否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是否已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第三方单位实施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喷涂作业安全管理

1.设有喷漆室、调漆室的作业场所的出口不少于两个,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并应向外开,且保持畅通。


2.不能将油漆(溶剂)储存场所和调漆室设置在同一室内,油漆(溶剂)储存场所应按要求相对独立设置,并与其他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防爆距离。


3.封闭式喷漆室、烘干室、调漆室和油漆(溶剂)储存场所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仪安装应满足防爆要求,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测试。


4.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喷漆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制度、喷漆作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喷漆作业(调漆、烘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油漆(溶剂)贮存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 字体:[ ]

 

各街道应急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队):

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遏重大”专项整治攻坚战,同步推进企业“安全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近年来易发多发的事故类型,在精准识别重大风险基础上,坚持针对性和基础性举措相结合,全面阻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传导的事故风险链条,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集中攻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托“E龙安”系统实现企业“安全码”赋码管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0月底。

(二)整治范围: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可燃爆粉尘、有限空间、喷涂、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整治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开展日常教育及新员工三级培训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企业自建燃气设施(瓶组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高危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情况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露天矿山是否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汛期期间矿山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3.有限空间作业领域。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制定和执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有限空间排查辨识情况和有限空间审批作业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作业现场警示标志设置、作业人员呼吸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带(绳)使用、设备监测维护等落实情况。

4、涉尘涉爆作业领域。重点检查涉尘涉爆企业或加工场制定和执行粉尘清理清洁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爆炸风险辨识情况和动火审批作业制度落实情况;点火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培训教育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作业场所与其他危险品储存使用场所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安全领域。重点检查自建燃气场所(瓶组间)燃料类型,场所岗位操作规程、警示标志和泄露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防火墙和防火门设置情况;场所与其他危险品储存使用场所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保障。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托“E龙安”系统开展安全大整治和企业“安全码”工程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创新举措,数字赋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克服思维固化和畏难情绪,强化整治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据“E龙安”系统内各街道完成整治并实现“安全码”赋码的企业数,拨付一定的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此次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整治,赋码监管。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辖区内网格人员结合第2、3季度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第2、3季度自查自报自改行动。各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要同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E龙安”系统日常安全检查表的基础上,对照《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检查表》(详见附件)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将排查整治结果现场录入“E龙安”系统,第2季度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6月底前企业“安全码”赋码率达到50%以上;第3季度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至10月底前企业“安全码”赋码率必须达到100%,全面夯实我区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基础,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向纵深发展,最终实现数字赋能安全监管的目标。

(三)突出重点,助力提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研析,建立隐患清单,细化整改内容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间,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企业隐患整改指导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安全水平提升。各有关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大整治完成情况,并于10月30日前将大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86967321)。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检查表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检查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1.行业类别:c冶金  c机械  c轻工  c鞋服  c化工  c矿山

c有色  c建材  c其他


2.安全标准化等级:c一级  c二级  c三级  c小微  c未评


3.主要负责人持证:c是  c否


4.管理人员持证:姓名:             c是  c否  c专职  c兼职     

联系电话:                       

姓名:             c是  c否  c专职  c兼职     

联系电话:                       


5.是否属于“厂中厂”:c是  c否


6.是否涉及危化品:c经营  c使用  c储存  c不涉及


7.是否涉可燃爆粉尘:(1)c是  c否;(2)涉可燃爆粉尘类型:c铝镁粉尘  

c锌及锌合金粉尘  c木粉尘 c其他粉尘:                            


8.其他安全风险检查:c涉喷涂作业  c涉有限空间作业

c涉高温熔融金属作业  c涉自建燃气瓶组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具体问题

二、日常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

1.是否已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是否已经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设置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岗位风险告知卡,制定风险排查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


3.是否逐级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制定各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岗位相应的位置。


4.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厂房内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5.车间内设备、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地面平整,坑、壕、池是否设置盖板或护栏。


6.企业内是否设置燃气瓶组,燃气瓶组间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7.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是否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等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8.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过程中,是否已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潮湿,或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是否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9.是否已经登录“E龙安”系统,并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报自改工作。


10.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电工等特种作业是否实行审批管理制度,加强特种作业现场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


11.是否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三、危化品安全管理

1.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违规超量、混合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2.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厂房内是否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是否与住宿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


3.易燃易爆场所是否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安装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


4.是否设置独立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存放场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危化品出入库登记制度。


5.是否对使用危化品的员工进行危化品使用安全教育培训。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具体问题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是否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是否已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第三方单位实施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喷涂作业安全管理

1.设有喷漆室、调漆室的作业场所的出口不少于两个,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并应向外开,且保持畅通。


2.不能将油漆(溶剂)储存场所和调漆室设置在同一室内,油漆(溶剂)储存场所应按要求相对独立设置,并与其他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防爆距离。


3.封闭式喷漆室、烘干室、调漆室和油漆(溶剂)储存场所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仪安装应满足防爆要求,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测试。


4.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喷漆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制度、喷漆作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喷漆作业(调漆、烘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油漆(溶剂)贮存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