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财政局关于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11:19:11浏览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 ]

温龙财发〔202012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通知》(浙财预〔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省委“两确保三争取”的目标和“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要求,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以收定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压减政府开支,盘活存量资金,通过“保、优、延、减、稳”,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工作大局,以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为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保”重点。根据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医疗物资等重点支出,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大对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优”结构。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安排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精准性和绩效性。除已明确的具体实施项目外,都要优先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三)“延”安排。对于受疫情影响,根据建设进度可以延后安排的项目,相应延后资金安排,在相关财政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统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等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减”开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在年初压减一般性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以及部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和资金保障。强化省市联动和部门协同,完善清单式闭环管理机制,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对于疫情防控、救治等所需的医疗卫生经费,除通过相关专项资金安排外,其它相关经费也要给予重点保障。对于扶持企业等所需的资金,可通过相关领域原有专项资金结构调整解决。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六稳”等各项工作。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除已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外,都要优先调整用于相关政策的资金保障。对于上级已下达的相关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要根据上级部门新要求在用途上优先保障重点领域。部门购买自身防控物资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其部门预算解决。加大本级财力、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统筹力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对于受疫情影响,按建设进度等情况延后安排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资金,可调整用于委、政府确定的防疫情稳企业等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安排年底前确实无法支出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等方面支出。

(三)进一步压减政府开支。各部门要在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不低于1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不低于5%,三公经费压减不低于5%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政府开支,压减会议培训、宣传活动、课题等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节约的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企业扶持等经费保障。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036

 

龙湾区财政局关于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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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财发〔202012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通知》(浙财预〔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省委“两确保三争取”的目标和“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要求,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以收定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压减政府开支,盘活存量资金,通过“保、优、延、减、稳”,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工作大局,以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为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保”重点。根据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医疗物资等重点支出,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大对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优”结构。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安排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精准性和绩效性。除已明确的具体实施项目外,都要优先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三)“延”安排。对于受疫情影响,根据建设进度可以延后安排的项目,相应延后资金安排,在相关财政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统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等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减”开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在年初压减一般性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以及部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和资金保障。强化省市联动和部门协同,完善清单式闭环管理机制,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对于疫情防控、救治等所需的医疗卫生经费,除通过相关专项资金安排外,其它相关经费也要给予重点保障。对于扶持企业等所需的资金,可通过相关领域原有专项资金结构调整解决。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六稳”等各项工作。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除已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外,都要优先调整用于相关政策的资金保障。对于上级已下达的相关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要根据上级部门新要求在用途上优先保障重点领域。部门购买自身防控物资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其部门预算解决。加大本级财力、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统筹力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对于受疫情影响,按建设进度等情况延后安排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资金,可调整用于委、政府确定的防疫情稳企业等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安排年底前确实无法支出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等方面支出。

(三)进一步压减政府开支。各部门要在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不低于1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不低于5%,三公经费压减不低于5%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政府开支,压减会议培训、宣传活动、课题等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节约的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企业扶持等经费保障。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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