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4951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龙财发〔2021〕26号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龙农〔2021〕18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温龙财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扶贫项目实际及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区级扶贫资金3790000元,分配至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并会同各街道办事处监督项目实施到位。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
2021年3月15日
索引号 | /2021-14951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龙财发〔2021〕26号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龙农〔2021〕18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温龙财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扶贫项目实际及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区级扶贫资金3790000元,分配至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并会同各街道办事处监督项目实施到位。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 2021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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