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1-14945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龙财发〔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水利建设及面上水利建设和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60号)规定及《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0〕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我区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3910万元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不得挪用移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龙湾区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解表.xlsx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8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1-14945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龙财发〔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水利建设及面上水利建设和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60号)规定及《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批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0〕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我区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3910万元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不得挪用移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龙湾区2021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解表.xlsx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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