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5/2021-41776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担当作为、笃学尚行、锐意进取的精神融入高水平建设温州东部城市发展中心的浪潮,为龙湾区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资规力量。按照2021年度“党领导法治温州建设”考核任务要求,分局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在完善制度、转变职能、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高能力、组织保障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分局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到了组织领导、规划计划、经费保障、检查考核“四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依法决策。一是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土地招拍挂、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都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法制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用地、规划、林业、海洋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落实听证公告制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都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组织听证;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认真落实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细化权责,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省厅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了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使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以避免执法不公问题的发生。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分局的依法行政行为实行有效监督。
(三)转变职能,理顺体制。
1.做好规划服务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市局推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三条线划定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根据部、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完成“三区三线”第二轮试划成果上报,将瑶溪西、永中双岙、航空物流园、龙湾二期围垦等区域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协调区属部门以及四大平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整理龙湾区耕地保护成效与存在问题,争取保障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创新路径先行研究青山瑞浦等重大项目方案,保障项目落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基础,会同区民宗局开展《龙湾区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空间规划》创新试点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开展《温州市高新区(农业示范单元等)城市设计及M0布局研究》《南洋未来社区实施单元概念性城市设计及规划研究》,将城市设计中的建筑群体关系、空间结构、功能布局等思路落实到控规修改方案中,紧抓督查任务节点,倒排时间,高质高效完成控规修改报批工作,为土地出让保驾护航;高标准开展温州市核心区状蒲片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工作,充分论证状蒲片的空间结构布局、城市空间形态塑造、产业发展策划等,推动土地高质量利用,实现片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重点项目方案研究工作。根据省、市、区“十四五”和今年重点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甬台温高速拓宽、沿江快速路、永昌堡等基础设施和文旅项目方案研究工作;打破行政界线束缚的基础上,综合功能组织、空间形象、土地开发等要素,协助市局合理研究、划定东部新城范围,为打造东部新城留足发展空间。
2.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土地清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六重清单”要求,我区今年需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任务4300亩,为有效推进工作,我局将我局将每一宗批而未供土地在航拍图上进行标注,并下发各责任单位,分析每一宗批而未供土地的政策处理、项目落实、处置方式等情况,制定一宗一策,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完成3606亩,完成率为83.85%,其中2009-2018年完成2031亩,完成率94.48%;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完成2120亩,完成率为141.36%;工业用地供应完成215亩,完成率为35.83%;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168亩,完成率为121.85%;盘活存量完成1420亩,完成率为129.11%。二是加快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截至10月31日,完成艾瑞克、科技城云创未来社区等9宗568.25亩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工作,涉及出让金87.5996亿元。保障实体项目用地需求,完成3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共计143.32亩,涉及出让金1.2640亿元。另有1宗工业用地7.18亩预计11月11日成交,助推企业拆迁安置项目落地,完成企业安置协议出让项目2个。三是加快推进用地报批工作。积极主动跟踪2020年底组件上报尚未批准的3个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2个跨省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和1个单独选址批次的省级审查补件工作,已全部获得省政府批准;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要求做好2021年成片开发实施方案的申报工作,督促涉及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初级初划定的片区逐一核对并补充详细信息,目前已完成报市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垦造耕地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选定海滨街道未利用地范围内进行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916.66亩,通过开发规划可以建成耕地(水田)873.49亩,规划新增耕地质量等级为10等,目前项目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分局将继续做好该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永兴北围垦垦造耕地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省级验收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多审合一”(含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和批准合并办理、分类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多证合一”(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和用地复核验收合格通知书合并),“多验合一”(含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验收合并办理),审批事项和办理时限分别压缩了60%和40%,成为审批制度改革示范。
3.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联合多家科研院校,开展保护区生态地质、鸟类专题等生态专题调查工作,为保护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对保护区内1100余亩红树林病虫害防治和周边海域护花米草治理管护工作,确保保护区内生态健康发展;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和预报警工作。组织实施2021年龙湾区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认识与评估我区海洋灾害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和风险水平,形成全区海洋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同时,联合市海洋预报台,通过微信、网站、传真等多种途径实时发布龙湾区风暴潮、海浪专项预警报信息,最大限度的减轻海洋灾害损失,保障沿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修复工作,完成全省首例零星围填海图斑整理修复项目。二是大力推进林业管理工作。科学地制定森林消防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员对林内易发生火灾区域、重点部位、人员车辆活动较多的区域不间断进行火险隐患排查,严格控制野外火源上山入林;强化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区开展引水上山建设,计划设置3吨储水桶20个,截至目前,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整合并同步更新省级以上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对生态公益林落界成果和“一张图”矢量数据进行更新,实现公益林数据库常态化更新,提高公益林的管理与服务水平。三是大力推进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完成10处地质灾害专群监测点的安装与调试,巩固全区地质灾害监测点网络;分门别类地确定开展地质灾害点的防治方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针对不同隐患类型,在汛期开展地质灾害不同防御工作,坚决做到不发生灾害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做开展2020年第4季度及2021年1-3季度卫片执法工作,判定填报卫片执法图斑438宗,并通过市级卫片审查;牵头完成违法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大棚房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宗,其中矿产类案件1宗,野生动物类案件4宗,土地类案件29宗,涉及土地面积约58.7亩,其中耕地约25.8亩,基本农田约2.6亩。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开展区域用海规划海域使用监视监测19频次,树排沙低潮高地监视监测3频次,重点用海项目监视监测7宗,开展疑点疑区筛查与复核6处,其中现场制止3起,整治修复1起。完成监测月度报告9篇,季度报告3篇,年度报告1份。通过持续性的监视监测,及时发现和遏制违法违规用海行为,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二是扎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2宗、行政复议11宗,依申请信息公开324件,共处理信访件共计319件,其中土地征收类21件,失地农民保险4件,规划类110件,不动产登记类7件,违法举报94件,咨询类67件。三是加强教育宣传。以“海洋日”“土地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采取现场宣传、走村入户和走进课堂方式开展,充分动员群众参与,让群众了解海洋生态和土地环境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知法、手法水平。开展防汛等综合应急演练工作,有效检验各职责部门的分工落实情况、应急队伍协调能力、群众防灾自救意识,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监督,维护权益。我局健全完善听证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层级监督力度,积极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依法组织听证工作。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特别是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决策事项,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认真组织听证会,听取他们的理由和依据,起到了保护权益、预防矛盾的作用。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将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行政复议争议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把行政应诉作为检验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行政诉讼,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施依法诉讼。坚持对每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认真总结,通过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今年我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2件。
(五)加强培训,增强能力,全面普法。一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和培训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以案释法、以身说法,切实提高领导小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实际应用的培训活动,就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入开展重大节日法律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分局依托每年“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通过设摆设宣传展牌、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使法律宣传深入群众,达到良好效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少数干部的法制观念、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基层法制工作的机构建设仍需加强,尤其是部分基层部门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认真、不细致等现象。四是信访维稳和行政争议形势严峻。随着城中村改造、重大项目征地推进和地历史欠账、历史遗留问题及控规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叠加,信访压力逐渐增大。五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受利益驱动,自然资源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自然资源规划日常工作纳入年度责任书内容,强化法治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形成全局上下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讨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合到自然资源日常工作中。2021年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水平。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启动“八五”普法宣传工作;配合市局建立自然资源征收平台,稳妥突进留地指标消化,全面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当前资规领域内的行政争议问题,发挥行政调解功能,有效降低败复败诉率;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健全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复议等救济途径之间的边界,做好初信初访的分类处理工作。三是加大自然资源监管力度。持续做好耕地保护特别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大力推进线上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大力推进线上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认真做好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开展重点海域的动态监视监测及疑点疑区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用海,坚决将违法用海消除在萌芽状态。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5/2021-41776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担当作为、笃学尚行、锐意进取的精神融入高水平建设温州东部城市发展中心的浪潮,为龙湾区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资规力量。按照2021年度“党领导法治温州建设”考核任务要求,分局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在完善制度、转变职能、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高能力、组织保障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分局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到了组织领导、规划计划、经费保障、检查考核“四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依法决策。一是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土地招拍挂、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都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法制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用地、规划、林业、海洋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落实听证公告制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都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组织听证;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认真落实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细化权责,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省厅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了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使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以避免执法不公问题的发生。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分局的依法行政行为实行有效监督。 (三)转变职能,理顺体制。 1.做好规划服务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市局推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三条线划定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根据部、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完成“三区三线”第二轮试划成果上报,将瑶溪西、永中双岙、航空物流园、龙湾二期围垦等区域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协调区属部门以及四大平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整理龙湾区耕地保护成效与存在问题,争取保障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创新路径先行研究青山瑞浦等重大项目方案,保障项目落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基础,会同区民宗局开展《龙湾区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空间规划》创新试点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开展《温州市高新区(农业示范单元等)城市设计及M0布局研究》《南洋未来社区实施单元概念性城市设计及规划研究》,将城市设计中的建筑群体关系、空间结构、功能布局等思路落实到控规修改方案中,紧抓督查任务节点,倒排时间,高质高效完成控规修改报批工作,为土地出让保驾护航;高标准开展温州市核心区状蒲片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工作,充分论证状蒲片的空间结构布局、城市空间形态塑造、产业发展策划等,推动土地高质量利用,实现片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重点项目方案研究工作。根据省、市、区“十四五”和今年重点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甬台温高速拓宽、沿江快速路、永昌堡等基础设施和文旅项目方案研究工作;打破行政界线束缚的基础上,综合功能组织、空间形象、土地开发等要素,协助市局合理研究、划定东部新城范围,为打造东部新城留足发展空间。 2.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土地清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六重清单”要求,我区今年需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任务4300亩,为有效推进工作,我局将我局将每一宗批而未供土地在航拍图上进行标注,并下发各责任单位,分析每一宗批而未供土地的政策处理、项目落实、处置方式等情况,制定一宗一策,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完成3606亩,完成率为83.85%,其中2009-2018年完成2031亩,完成率94.48%;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完成2120亩,完成率为141.36%;工业用地供应完成215亩,完成率为35.83%;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168亩,完成率为121.85%;盘活存量完成1420亩,完成率为129.11%。二是加快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截至10月31日,完成艾瑞克、科技城云创未来社区等9宗568.25亩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工作,涉及出让金87.5996亿元。保障实体项目用地需求,完成3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共计143.32亩,涉及出让金1.2640亿元。另有1宗工业用地7.18亩预计11月11日成交,助推企业拆迁安置项目落地,完成企业安置协议出让项目2个。三是加快推进用地报批工作。积极主动跟踪2020年底组件上报尚未批准的3个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2个跨省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和1个单独选址批次的省级审查补件工作,已全部获得省政府批准;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要求做好2021年成片开发实施方案的申报工作,督促涉及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初级初划定的片区逐一核对并补充详细信息,目前已完成报市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垦造耕地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选定海滨街道未利用地范围内进行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916.66亩,通过开发规划可以建成耕地(水田)873.49亩,规划新增耕地质量等级为10等,目前项目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分局将继续做好该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永兴北围垦垦造耕地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省级验收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多审合一”(含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和批准合并办理、分类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多证合一”(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和用地复核验收合格通知书合并),“多验合一”(含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验收合并办理),审批事项和办理时限分别压缩了60%和40%,成为审批制度改革示范。 3.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联合多家科研院校,开展保护区生态地质、鸟类专题等生态专题调查工作,为保护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对保护区内1100余亩红树林病虫害防治和周边海域护花米草治理管护工作,确保保护区内生态健康发展;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和预报警工作。组织实施2021年龙湾区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认识与评估我区海洋灾害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和风险水平,形成全区海洋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同时,联合市海洋预报台,通过微信、网站、传真等多种途径实时发布龙湾区风暴潮、海浪专项预警报信息,最大限度的减轻海洋灾害损失,保障沿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修复工作,完成全省首例零星围填海图斑整理修复项目。二是大力推进林业管理工作。科学地制定森林消防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员对林内易发生火灾区域、重点部位、人员车辆活动较多的区域不间断进行火险隐患排查,严格控制野外火源上山入林;强化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区开展引水上山建设,计划设置3吨储水桶20个,截至目前,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整合并同步更新省级以上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对生态公益林落界成果和“一张图”矢量数据进行更新,实现公益林数据库常态化更新,提高公益林的管理与服务水平。三是大力推进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完成10处地质灾害专群监测点的安装与调试,巩固全区地质灾害监测点网络;分门别类地确定开展地质灾害点的防治方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针对不同隐患类型,在汛期开展地质灾害不同防御工作,坚决做到不发生灾害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做开展2020年第4季度及2021年1-3季度卫片执法工作,判定填报卫片执法图斑438宗,并通过市级卫片审查;牵头完成违法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大棚房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宗,其中矿产类案件1宗,野生动物类案件4宗,土地类案件29宗,涉及土地面积约58.7亩,其中耕地约25.8亩,基本农田约2.6亩。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开展区域用海规划海域使用监视监测19频次,树排沙低潮高地监视监测3频次,重点用海项目监视监测7宗,开展疑点疑区筛查与复核6处,其中现场制止3起,整治修复1起。完成监测月度报告9篇,季度报告3篇,年度报告1份。通过持续性的监视监测,及时发现和遏制违法违规用海行为,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二是扎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2宗、行政复议11宗,依申请信息公开324件,共处理信访件共计319件,其中土地征收类21件,失地农民保险4件,规划类110件,不动产登记类7件,违法举报94件,咨询类67件。三是加强教育宣传。以“海洋日”“土地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采取现场宣传、走村入户和走进课堂方式开展,充分动员群众参与,让群众了解海洋生态和土地环境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知法、手法水平。开展防汛等综合应急演练工作,有效检验各职责部门的分工落实情况、应急队伍协调能力、群众防灾自救意识,进一步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监督,维护权益。我局健全完善听证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层级监督力度,积极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依法组织听证工作。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特别是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决策事项,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认真组织听证会,听取他们的理由和依据,起到了保护权益、预防矛盾的作用。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将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行政复议争议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把行政应诉作为检验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行政诉讼,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施依法诉讼。坚持对每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认真总结,通过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今年我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2件。 (五)加强培训,增强能力,全面普法。一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和培训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以案释法、以身说法,切实提高领导小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实际应用的培训活动,就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入开展重大节日法律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分局依托每年“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通过设摆设宣传展牌、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使法律宣传深入群众,达到良好效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少数干部的法制观念、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基层法制工作的机构建设仍需加强,尤其是部分基层部门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认真、不细致等现象。四是信访维稳和行政争议形势严峻。随着城中村改造、重大项目征地推进和地历史欠账、历史遗留问题及控规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叠加,信访压力逐渐增大。五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受利益驱动,自然资源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自然资源规划日常工作纳入年度责任书内容,强化法治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形成全局上下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讨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合到自然资源日常工作中。2021年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水平。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启动“八五”普法宣传工作;配合市局建立自然资源征收平台,稳妥突进留地指标消化,全面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当前资规领域内的行政争议问题,发挥行政调解功能,有效降低败复败诉率;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健全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复议等救济途径之间的边界,做好初信初访的分类处理工作。三是加大自然资源监管力度。持续做好耕地保护特别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大力推进线上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大力推进线上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认真做好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开展重点海域的动态监视监测及疑点疑区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用海,坚决将违法用海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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