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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0 15:52:30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4月26日受理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734505876M)关于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申请。

经审查,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决定准予许可。

根据财综〔2014〕8号文件、浙价费〔2014〕224号文件及浙政办发〔2015〕107号文件,该工程实际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9717.6元,请缴纳义务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项目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后续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

2.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含专家意见)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

 

 

 

 






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4月26日受理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734505876M)关于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申请。

经审查,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决定准予许可。

根据财综〔2014〕8号文件、浙价费〔2014〕224号文件及浙政办发〔2015〕107号文件,该工程实际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9717.6元,请缴纳义务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项目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后续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

2.龙湾区瓯江路东延(耐宝路-骄泰路)及骄泰路(瓯江路-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含专家意见)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