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5/2021-4085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采购邀请函
:
我单位就 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并请按要求认真准备在报价截止前来我单位报价。
1、采购内容: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2、供应商书面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0 0前 ;
3、书面报价材料需封存递交。
4、递交地点: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
5、采 购 人: 陈建敏 ;
6、联 系 人:陈建敏 ;
7、联系电话: 0577-55876896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1年 10月 15日
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 须知
一、供应商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方式。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要求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书面报价。
三、采购时间。
供应商书面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7:00整。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000元,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结果确认。根据供应商书面报价,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采购中标单位。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和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15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科学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特开展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二、本项目主要内容
依据《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和龙湾实际情况,对接收的历史遗留矿山遥感数据,开展室内数据分析对比和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室内核查能够有效举证,对图斑核定无异议,能够完整、准确填写档案表信息的,可不开展实地核查。对于不能够完整、准确填写档案信息的图斑,均需利用部下发的手机APP进行实地核查举证,并通过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进行填报。
三、工程量及相关费用
工作量主要包括资料收集、野外核查、资料填报、数据库等包干费用。以上内容均不计工作量。
四、合同部分
合同部分,待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双方协商共同签订。
五、相关要求
报价时提供以下资料并密封:
1、企业(公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工商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书面报价单(加盖公章);
3、供应商自递交书面报价单起5个工作日内,若未接到我局电话通知则表示未能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书面报价单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询价函》,并认真细读了相关内容。我单位报价如下:
报价项目 | 报价金额(人民币) |
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 (¥ 元); 大写:( 元) |
备 注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
日期: 年 月 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5/2021-4085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采购邀请函
: 我单位就 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并请按要求认真准备在报价截止前来我单位报价。 1、采购内容: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2、供应商书面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0 0前 ; 3、书面报价材料需封存递交。 4、递交地点: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 5、采 购 人: 陈建敏 ; 6、联 系 人:陈建敏 ; 7、联系电话: 0577-55876896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1年 10月 15日 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 须知
一、供应商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方式。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要求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书面报价。 三、采购时间。 供应商书面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7:00整。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000元,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结果确认。根据供应商书面报价,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采购中标单位。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和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15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科学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特开展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二、本项目主要内容 依据《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和龙湾实际情况,对接收的历史遗留矿山遥感数据,开展室内数据分析对比和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室内核查能够有效举证,对图斑核定无异议,能够完整、准确填写档案表信息的,可不开展实地核查。对于不能够完整、准确填写档案信息的图斑,均需利用部下发的手机APP进行实地核查举证,并通过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进行填报。 三、工程量及相关费用 工作量主要包括资料收集、野外核查、资料填报、数据库等包干费用。以上内容均不计工作量。
四、合同部分 合同部分,待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双方协商共同签订。 五、相关要求 报价时提供以下资料并密封: 1、企业(公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工商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书面报价单(加盖公章); 3、供应商自递交书面报价单起5个工作日内,若未接到我局电话通知则表示未能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书面报价单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龙湾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询价函》,并认真细读了相关内容。我单位报价如下: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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