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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10/2020-16013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9-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2 16:15:18浏览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 ]

温龙财发〔202088

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02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19〕12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湾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政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经村居街道申报,实地查看并结合申报单位的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等情况,对202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进行安排。验收后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补助

    请你们收到本通知后,督促和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文本建设内容及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docx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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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9-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2 浏览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 ]

温龙财发〔202088

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02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19〕12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湾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政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经村居街道申报,实地查看并结合申报单位的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等情况,对202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进行安排。验收后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补助

    请你们收到本通知后,督促和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文本建设内容及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docx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