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国土绿化规划,负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工作。负责林业综合统计。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调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林业资源利用政策宣传,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负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和采伐限额监管,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工作。承担公益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工作。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提出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公园规划的调整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按照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承担森林防火有关工作,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林业管理科(森林防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