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源库栏目 > 基本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索引号 001008003002051/2020-16545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刘晶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0 10:38:14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局各部门、派出所:

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晶茹同志任党建科科长,免去其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职务;

焦含鑫同志任宣传科科长,免去其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志勇同志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邵海泽同志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金健(1977.05出生)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便衣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信德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预审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梁毅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蒲州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正华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永兴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金林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瑶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林建考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永中派出所警长(副股长级)职务;

叶思昶同志任行政审批科科长,免去其状元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方维忠同志任审计科科长,免去其特巡警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董大为同志任监察留置监管大队大队长,免去其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冯宪华同志任监察留置监管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世才同志任永兴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永兴派出所警长(副股长级)职务。

上述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51/2020-16545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刘晶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0 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局各部门、派出所:

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晶茹同志任党建科科长,免去其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职务;

焦含鑫同志任宣传科科长,免去其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志勇同志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邵海泽同志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金健(1977.05出生)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便衣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信德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预审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梁毅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蒲州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正华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永兴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金林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瑶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林建考同志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永中派出所警长(副股长级)职务;

叶思昶同志任行政审批科科长,免去其状元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方维忠同志任审计科科长,免去其特巡警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董大为同志任监察留置监管大队大队长,免去其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冯宪华同志任监察留置监管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世才同志任永兴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永兴派出所警长(副股长级)职务。

上述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